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土木吧
作者:李立昌
1.规范问题:考虑到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建构筑物都有抗震设计要求,为方便设计,建议取消专门的抗震设计规范,将地震作用计算及有关规定并入荷载规范,而将有关结构抗震设计部分并入各相应的结构(如地基基础、混凝土、砌体、钢结构等)设计规范中。
2.抗震设计参数:结构设计用地震参数应按国家地震局发布的为准,国家地震局设立专门网站供设计人员查阅。地震参数与地震烈度脱钩,细化地震加速度分区,也就是说地震加速度不只是0.05、0.10、0.15、0.20、0.30、0.40这几个值,而可根据各地具体情况给出更具体更精确的值。另外国家地震局网站应给出罕遇地震加速度的具体值,供一些特殊要求使用(如LNG罐等设计)。
3.抗震设防目标:将“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 三水准改为“中震不坏、大震不倒”二水准,适当提高抗震水平。设计计算采用的基本地震加速度值取50年超越概率为10% 的地震加速度,与此同时引入考虑结构延性、材料超强、结构阻尼变化、结构分析误差等因素的地震作用调整系数,来减少结构上的地震作用。这与ISO的抗震水平是一致的。
4.重要性系数:根据各建构筑物不同的重要性等级,引入不同的重要性系数来调整地震作用力,重要性高的取大于1.0重要性系数,而重要性低的取小于1.0重要性系数。
5.抗震设计类别:对每个建构筑物按其重要性等级、设计地震参数、场地类别、高度等来划分为各自不同的抗震设计类别,再根据其抗震设计类别来选取结构体系、计算方法、材料要求、构造措施等。抗震设计只与抗震设计类别有关,而与地震烈度无关。
(a)引入场地调整系数,对不同的场地扩大或减少地震加速度;
7. 非结构抗震设计:毫不夸张的讲,城市内将来大震后越来越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将是由非结构原因造成的,因此必须加强非结构抗震设计,这包括方方面面,应统筹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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