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展上海乡村自建房,结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交委等专业单位的意见、文件以及指导原则,作者开启上海乡村自建房系列介绍。不管是行业从业设计师还是自建房的业主,都希望大家能从中有一定的收获。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把这个战略庄严地写入党章,为中国的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航向,也对上海加快破解国际化大都市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主要矛盾提出了新要求。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战略呼唤新作为。《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明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紧密结合上海实际,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围绕农村居住形式、村貌建设、村落形态、生态环境以及产业发展等重点深入研究、精准施策;要着力凸显乡村特色,展现好上海农村的建筑和文化特色,注重保留历史形成的乡村肌理、水乡韵味,在发展郊区农村特色产业下功夫。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向郊区农村延伸,更好满足郊区农村群众对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方面的美好生活需要。
上海属长江三角洲冲积平原整体呈现出“凭江临海河湖浦荡,九峰多泖水乡田园”的江南水乡风貌特征,并以古海岸线“冈身线”(外冈一南翔一马桥-柘林-漕泾)和长江为分界,形成特征鲜明的西部湖沼平原、东部滨海平原、崇明沙岛平原等三种截然不同的地貌类型,河湖水系、农田林地和江南水乡村落交融共生。同时,上海的乡村拥有悠久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多彩的乡土民俗,独具文化特色与人文魅力。
建设城乡融合的美丽上海、凸显乡村风貌,彰显文化魅力,是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主要目标。近年来,上海市委、市政府持续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聚焦郊野公园规划和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更新,大力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和低效工业用地减量化,加强中小河道治理,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市各相关委办局、各区政府开展了大量工作,为本次导则制定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导则适用范围↑
如按《导则》实施与相关规范要求有冲突,应进行专题论证。
上海市郊野乡村地区的风貌规划设计要素主要由“水、田、林、路、村”组成,其中,“水、田、林、路”四大风貌要素是郊区生态和生产功能的重要载体,构筑了乡村生态基底,形成共生一体的生态郊野风貌,“村”是承载村民生活和文化记忆的核心场所,也是乡愁延续的空间载体。
设计要素:
水–乡村自然基底特征首位风貌要素
田–形成大地景观的基本风貌要素
林–体现生态景观的重点风貌要素
路–进行观景体验的动态风貌要素
村–人文景观的核心风貌要素
上海乡村建筑在江南文化为主体的传统文化基础上,逐步融合西方文明,历史沿革、自然环境、物产经济、水系交通等促进上海乡村传统建筑文化脉络形成,并在整个江南文化本底的基础上形成四个文化圈层,每个文化圈层的乡村民居特点等均有明显的区别和典型特征。
冈身松江文化圈
以松江、青浦、金山及闵行浦西地区为主,属松江府冈身以西地区。其地理环境、物产经济与太湖流域水乡地区具相似,水系交通多余嘉兴地区相连,因而呈现出江南水乡典型肌理特征,以及苏式与浙北风格相融的传统民居建筑特征,并形成了适应这一地区传统家庭经济发展的乡土民居宅院。
淞北平江文化圈
主要以吴淞江以北的嘉定、宝山为主,历史上曾归属苏州平江府的辖制,其水系条件并不十分优越,经济上以棉花种植、纺织为主,处于姑苏文化的边缘地区。乡村呈现典型江南民居风格,苏式园林建筑艺术特点,士绅社会影响下的宅院特点。
沿海新兴文化圈
处于黄浦江以东、以南区域,主要包括浦东奉贤及金山的部分,属海岸线逐步淤积外拓地区,历史上以盐业、渔业为主,近代以来因航运商贸经济发展,接受外来文化的辐射较多。乡村民居呈现江南水乡民居风格,沿海岸线聚落特征,杂糅各地建筑元素。
沙岛文化圈
以崇明为主,为典型的沙洲岛屿地貌,在历史上其北部区域受江北文化影响较多,南部区域受江南文化辐射较多。乡村民居多呈现特色海岛民居风格,因地制宜结合生产糅合南北兼有中西。
郊野乡村风貌的目标与引导
分目标一:空间肌理巧而美
通过村落和景观凸显乡村之美:隐于林野的生态村落,沿街向水、错落有致的传统民居,蕴含移步换景的观赏韵味。
延续和强化不同区域村落与水系相互依托的特色肌理格局。
保护村落与水系的共生关系,保持水环桥拱、枕河而居的水乡格局。维护延续沿河生长、整体线型局部集聚的水网乡村结构及村落沿村中主要河道分布的空间形态。对沿水自然形成的直线、十字、型、丰字型等村落的肌理特征进行保护。
分目标二:乡村建筑秀而雅
乡村建筑在挖掘和体现以江南水乡民居为代表的传统建筑元素的基础上,从建筑视觉元素的引导着手,在演化中实现延续与创新,建成体现传统意向又满足现代功能与审美需求的上海乡村民居。
以自然村为单元,新建与改建部分保持与村落传统风格协调。
村宅不应追求单体的精致华丽、形式出挑,而胜在整体的和谐统一、如诗如画。对于已经形成特征的村落,新建乡居鼓励延续本村风貌;对于风貌不甚统一的村落,针对已出现的与环境不相协调的建、构筑物,宜采取整改立面、调整色彩、减少装饰、翻修屋顶等方式整治改善,不提倡过于现代化或夸张的建设,不鼓励新建建筑立面及屋顶的色彩与原有建筑差异过于明显,逐渐形成整村风格。
整村风貌在以江南风格为主导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地探索中西合璧、兼容多元的建筑在乡村的延续。
随着时代的演进,村民们对乡居形式的多样化、个性化、现代化有了更多的要求,可以以传统立面色调为底,局部通过色彩与装饰的变化提升民居的丰富性,但不宜过度,若同时选用老虎窗、阳台与柱廊、栏杆,应保持这些立面构件风格一致,不宜中西风格混合杂糅。
村宅色彩柔和淡雅,不建议使用三个以上颜色,主色调应突出江南意韵,强调环境融合和村民认可。
建筑宜选用柔和中性的色调,不应大面积使用明亮耀眼的颜色,单体主色调不宜超过两种。当建筑立面有木饰面装饰时,自然形成分色。避免采用过于浓烈的色彩和与墙体对比度过大的颜色做分色,且分色的情况应出现在局部点缀装饰处,不宜以大面积的方式出现。色彩鲜艳的面层材料,仅可按需局部装饰于建筑立面。
立面材质应尽量选用本土材料,构件采用木质或仿木金属材质为主。
墙面主导材质可采用白色涂料粉刷,辅助材质为多彩涂料、壁板和面砖。此外,框料、门头主导材质采用木质或仿木质材料,延续江南地域特色:辅助材质可选用铁艺等金属材料。
村宅立面构成简洁,虚实结合,对比得当,构件按功能需求设置与建筑主体相互协调,避免繁杂装饰。
民居建筑对在山墙面减少开窗比例,鼓励仅在墙面局部少量搭配特殊形状的长条窗、横向长窗、小凸起窗等。可以适当搭配花格砖墙或格栅增加立面丰富性,但要保证简洁清爽为先,所占墙体比例不宜超过墙面三分之一的面积。
如遇河流、农田、林地等景观较好的环境,可选用玻璃材质搭建阳光房,或增加阳台,或适度增加开窗面积比例,将自然环境与建筑更好的融合。同理可以在面向院落的墙面适度增加开窗比例。窗扇采用普通长宽比例,门窗选用传统中式的简约风格,并以整齐排布方式为主。
在入户的墙体立面,可以适当通过阳台、挑檐等构件为入口空间形成遮挡,但立面构件组合不宜过干复杂,应突出建筑主体的简约雅致。在立面入口与阳台选用柱子和栏杆时,要避免使用西式柱子,特别是复杂的欧式柱头形式:在阳台可以设置木质或仿木材质栏杆,尽量避免使用欧式栏杆。
鼓励采用适应上海气候特征、传承传统风貌的多种坡屋顶组合,局部可采用平坡结合的屋顶形式。
避免采用与本地建筑风格及周边环境明显不协调的体量与形式,不鼓励选用纯平顶。屋顶坡度宜控制在20°-40°,出檐深度宜在200mm以上,悬山顶山墙面出檐深度宜在200mm以上。对影响村落整体风貌、不符合体量设置标准的屋面适当整改。
屋面材质宜采用传统瓦面,可以辅助采用与之相协调的新材质。
对具有传统乡土特色的屋面,沿用木材、粘土瓦、粘土砖等材质实施修复。对新建乡居,从延续传统与满足农村实际情况出发,鼓励可以在新建乡居时运用合适的新材料、新技术。若需取代传统材质时,应尽可能保持风格与传统材质相协调,如使用机平瓦、金属板、油毡瓦等辅助材质。
村宅建筑檐口高度应按照规定严格控制。
民居建筑,在新建、改建、扩建时,建筑的檐口高度均不得超过10m。高度10m以下的居住建筑,在保证每户有一间居室满足上海地区日照时间标准的前提下,其朝向不受限制。
尊重自然环境,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风,设计天井、天窗等构件,帮助自然系统有机循环。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尽可能选用节能灯具,采取智能化遮阳系统。选用转换率较高且使用年限较长的太阳能板。尽可能采用自然通风取代空调制冷。在有利风向尽量避免对风的遮挡,对建筑形体及内部空间进行设计时,采取风压通风、热压通风等自然系统和机械通风系统相结合的手段。
在用地条件、整体风貌、使用需求等基本满足的前提下,设计天井,可以很好的起到建筑拔风的效果,加强建筑的通风。宜适度采用上海开埠后的石库门建筑中的典型构件–老虎窗与烟肉,可以起到改善坡顶层高、增加采光、丰富立面、辅助建筑通风的效果。
宜采用高性能墙体保温材料,采取建筑外围护空腔做法。
选用不燃的保温填充材料、或涂抹价格更低的砂浆与双层中空玻璃的高性能外门窗等材料,采取“部分时间,部分空间”的暖通系统,普及光伏、光热在单体建筑中的应用,减少建筑使用中在暖通、热水系统上的能耗。通过贯通空腔,包括底层底板下的防潮层、立面围护的间隙、坡屋顶闷顶的空腔等,加强建筑防潮,改善建筑围护结构的隔热保温性能。
挖掘本土材料,循环利用各类老旧材料,提倡乡村“资源再利用”
通过设计与建造,将可反复循环利用的老建筑、老构筑物及构件的材料,如铺地、院墙、砖、瓦、石等,以及如木头、树桩、树根、树枝等生态材料纳入村宅建设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