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新华每日电讯,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山西寿阳“12·6”火灾事故造成8人遇难、5人受伤,另有4人在医院收治观察。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在建工地活动板房宿舍夜间起火
隐患一:办公用房临时改为工人宿舍。
山西电力建设第三有限公司、冀建投项目部相关负责人称,此前工地采用燃煤锅炉取暖,后因环保原因停用。项目厂址离县城较远,供暖管道还未修通。事发时,板房内工人们取暖用的是电暖器,主要由施工方提供,为保证安全,板房内严禁使用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发光、明火取暖设备。
然而,记者走访到的10多位生还人员却表示,他们所在房间没有施工方发放的电暖器,有人用的是自己购买的电暖器,工人们使用电热毯取暖的情况比较常见。苗海情说,他所在的房间内上下铺共住着9个人,有1人遇难,其余人皆得以逃生。“我向公司要过电暖器,他们没给。”苗海情说,天太冷,房间冻得不行,他取暖用的是自己买的电热毯,电热毯是在五金小卖部买的,售价二三十元,有的电热毯才卖十多元。
隐患三:私拉电线,房厨同室。
记者走访发现,在建工地采用活动板房作为办公、住宿场所在北方地区较为常见,而冬季取暖、不规范用电则为工地活动板房带来更多安全隐患。有关专家建议,需严格落实活动板房安全规范,并压实施工方安全责任。
第一,严格落实活动板房安全规范。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高级工程师张香萍表示,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2011》规定,临时用房中宿舍、办公用房的防火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级,每层建筑面积不应大于300平方米,宿舍不应与厨房操作间、锅炉房等组合建造,隔墙应从楼地面基层隔断至顶板基层底面。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防处一名专业人士表示,由于不同性质的临时用房在水、电、暖等设施方面的要求不同,在建设时需要按照相应规范施工,不能随意更改用房性质。此外,用作办公和宿舍的活动板房消防规范也应严格区分。
第二,需保障活动板房用电安全。活动板房内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反活动板房使用规范的情况大量存在。如果板房内的电源线难以满足工人用电需求,不得已重新拉线,应将“漏电保护器”等安全用电装备强制推广到活动板房中,并且配备阻燃管。如果电线需要穿过彩钢房的墙面,必须套用瓷管或者其他阻燃管。
第三,妥善解决活动板房内取暖问题。冬季使用大功率取暖设备极易造成短路起火,应将比较安全的空调、暖气设备配备齐全,避免居住者使用不合规的电热毯等设备。
第四,加强并细化活动板房内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发生事故的电厂工地为例,因建设专业性较强,锅炉、建筑、仪表、汽机等领域均由不同施工队进行施工,在建工地总包方将项目分包到各个施工队伍的情形较为常见,虽然总包方仍为安全主体责任方,也配有安全专员,但实际管理中很难形成有效监管,建议压实各方责任,细化消防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脱节落空。
隐藏福利:转自: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