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建部官网、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5月1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通告,对2017年内蒙古“7.11”8死2伤坍塌事故持续追责。
处罚:自2020年5月8日起,责令停业整顿90日。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不得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处罚:自2020年5月8日起,责令停业整顿90日。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不得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2017年7月11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北方民国城影视拍摄区二期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突遇九级大风天气,致使朔方城楼作业面发生整体瞬间倒塌,造成8死2伤。经认定,该起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7年11月30日,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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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2名无资质承揽项目个人与总包总经理助理共3人,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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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包、分包单位4位高层领导与总监共5人,建议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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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总包公司5名员工冒名担当项目部工作人员,建议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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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行政人员被予以相应处分。
一、基本情况
北方民国城影视拍摄区二期北方民国城影视拍摄区建设项目,建筑面积26877平米,施工单位为内蒙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5月份开工建设。事故发生项目为二期项目中的朔方城楼项目,位于影视拍摄区东侧,底部为砖混结构城门,上部建筑为重檐庑殿顶,结构形式为木结构,朔方城门楼坐落在城台上,一层柱顶标高16m,平座高度21.550m,二层柱顶标高25.050m,建筑总高度30.700m。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532平米,于2017年5月20日开工,预计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
朔方城楼木架构于2017年6月22日放线施工,6月23日搭设满堂操作脚手架,于6月25日开始安装木承重柱施工。木承重柱由内向外进行安装,先安装中心12根木承重柱,安装木承重梁12根,再安装20根外边檐柱及角柱,安装木边梁;校正木承重柱及承重梁、边梁。校正柱梁的垂直度后,紧接着安装额枋、平板枋、大额枋,安装一层斗拱施工。7月4日开始安装二层承重梁,在安装额枋、平板枋以及大额枋。7月7日至11日事发当天,正在安装二层斗拱,安装五架梁、三架梁、屋脊梁等。
1.建设单位:鄂尔多斯蒙古**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6.监理单位:内蒙古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总监:闫*,注册监理工程师。实际现场总监为周*,并派驻监理工程师:耿*慧、李*海、赵*。
7月11日韩*龙雇佣的工人曹*胜及其他7名木工在朔方城门楼约20m处安装作业,地面刘兵驾驶吊车,吊用安装所需材料,陈胜高、陈进强两名工人在地面做城墙的水泥勾缝作业;下午16时40分左右,突遇9级大风天气,作业面发生整体瞬间倒塌。8名工人高处作业工人随部分木结构件坠落地面,造成死亡,2名地面作业工人被落下的木结构件砸伤。
2017年7月11日17时许,施工现场人员立即向120及119电话汇报事故并请求救援;
2017年7月11日19时20分,市安监局接到伊金霍洛旗安监局上报事故情况后,立即上报市政府及自治区安监局。
2017年7月11日21时50分至7月12日7时22分,市安监局分别接到伊金霍洛旗安监局三次事故续报,经确认,共有10人在事故中受伤,其中8人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轻伤。
事故发生后,市、旗两级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市政府主要领导在现场迅速组织成立了“7•11”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指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现场搜救、善后处置、新闻应急、信息报送、信访维稳、后勤保障、事故调查8个专项工作组,迅速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工作。
现场搜救方面:事故发生后,伊旗人民政府立即组织公安、消防、安监、住建等救援力量全力搜救,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在现场指导救援工作。市旗两级消防部门调集消防车辆及地震救援队、战勤保障队等98名消防官兵和搜救犬中队在事故现场集中搜救,受伤人员第一时间被救出后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为更好开展搜救工作,安排200名左右警力开展现场警戒、场内巡查、交通保障等工作。7月11日晚23时30分,现场搜救工作基本结束,未发现新的伤亡人员。
医疗救治方面: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组织医护人员将受伤工人送往市中心医院(康巴什部)和旗人民医院进行救治,在医院救治现场,市政府分管卫生领导带领市级医疗卫生救援力量全力组织抢救。目前,2名轻伤工人生命体征平稳、情绪稳定。
事故造成8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213.88万元(壹仟贰佰壹拾叁万捌仟捌佰元)。
http://yjglj.ordos.gov.cn/ywgzx/sgdccl/201711/t20171130_2044914.html
2017年7月11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北方民国城影视拍摄区二期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突遇九级大风天气,致使朔方城楼作业面发生整体瞬间倒塌,造成8人死亡。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北方民国城影视拍摄区建设项目“7.11”较大坍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鄂府发〔2017〕204号)认定,该起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你单位作为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与中标文件中人员不符,对其项目监理部未制定监理大纲、规划、实施细则等监理管理资料的行为监督管理不力,未对施工单位人员、资质、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进行审批,未将有关问题向主管部门报告,负有监理不力的责任。
我部于2019年7月8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9〕37号),你单位于2019年10月14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9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自2020年5月8日开始执行。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不得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7月11日,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北方民国城影视拍摄区二期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突遇九级大风天气,致使朔方城楼作业面发生整体瞬间倒塌,造成8人死亡。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鄂尔多斯蒙古源流文化产业园区北方民国城影视拍摄区建设项目“7.11”较大坍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鄂府发〔2017〕204号)认定,该起坍塌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未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有效管理,致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安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施工方案等内容缺失,在该起事故中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我部于2019年7月8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19〕38号),你单位于2019年10月14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经研究,决定不予采纳陈述(申辩)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责令停业整顿90日的行政处罚,停业整顿自2020年5月8日开始执行。停业整顿期间,在全国范围不得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新的工程项目。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ID:gcjianza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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