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应急管理厅、中国安全生产网
2019年11月26日17时21分许,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在建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发生涌水突泥事故,共造成12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25.01万元。
2019年12月11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通知,对该起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近日,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发布了《临沧市凤庆县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重大涌水突泥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组认定,临沧市凤庆县云凤高速公路安石隧道“11·26”涌水突泥事故是一起隧道工程建设过程中涌水突泥地质灾害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发现,该项目在勘查、设计、施工、管理等环节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该隧道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按现行公路建设勘查技术规范难以发现致灾因素,加之致灾因素的隐蔽性和成灾过程的突发性、间歇性等特点,施工过程中难以预判。
但是,施工企业在第一次涌水突泥后,应对措施不力,现场指挥和管控措施不到位,事发后现场管理混乱,工人救人心切,自发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
陈某涛,勘察设计单位分公司总经理、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王某涛,勘察设计单位分公司总工、项目勘察分项负责人兼勘察三审。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暂停其在本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1年。
王某伯,勘察设计单位二级资深专家、项目勘察设计后期服务负责人。给予政务记过处分,暂停其在本省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1年。
覃某河,总承包部项目经理。给予政务记过处分,处以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鲍某平,总承包部安全副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吴某,土建项目经理。其给予政务记大过处分,撤销其项目经理职务。
陈某举,土建项目安全副经理。给予延长党员预备期1年。
蔡某峰,土建分部第一工区工区长。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吴某,项目高级监理工程师。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邱某林,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暂停其在本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年。
李某升,项目高级监理工程师。暂停其在本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1年。
刘某华,第三方检测单位副所长、项目检测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陈某金,建设单位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该项目分管领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李某,建设单位指挥部董事长、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叶某权,建设单位指挥部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限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雷某洪,建设单位指挥部安全监管部部长。撤销其安全监管部部长职务。
林某国,劳务派遣单位原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处以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以下是调查报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