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9月29日,四川省发布处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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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名评标专家被取消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项目评标,其中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到11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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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名评标专家被禁止6个月评标。
官网链接: https://www.sczjk.com/w_public_ProclaimInfo.aspx?id=e2d181b2-0950-40ff-a56d-efc0cfa527e1 2019年,四川省通报的上半年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履职情况就让人颇为震惊,共有80名评审专家因为各种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罚名单结果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公示。
被处罚的专家当中,违规行为较轻的被处以中止评审活动、行政处罚,而违规行为较重的则被处以终止聘任。 处罚名单当中,有9名专家被处以终止聘任、7名被处以行政处罚,其余的被处以中止参与评审活动。 “终止聘任是针对专家出现了严重的违规行为而对其的处罚,是较重的处罚手段。”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负责人表示,受到该处罚的专家将不能再担任评审专家,并永久拒绝其再度申请聘任资格。 “本次被处以终止聘任的专家,其违规行为涉及冒充其他人参加、让他人顶替自己参加评审、违规停止评审等。” 而行政处罚则是仅次于终止聘任的处罚手段。“本次被行政处罚的专家,大部分是因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独立评审,除对其进行警告,还处以2000元罚款。” 该负责人说,行政处罚之所以为一种相对较重的处罚,是因为对评审专家本人的职业生涯影响较大,比如其所在的单位评先进或评优秀,都会受到影响,成为职业“污点”。 此次处罚情形最多的为中止评审,大部分评审专家都是因为未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未按照采购文件评分办法中组织实施方案的加分原则进行评分、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分类评审而受到处罚。 据悉,该处罚为较轻的,也是使用较多的处罚手段,一般是中止评审专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3-6个月,并责令其在今后的评审工作中予以改正。 “相比以往,近两年对评审专家的处罚力度和数量都呈上升趋势,一方面是由于执法更严,另一方面是对于专家滥用权力的零容忍。”四川省财政厅采购监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评审专家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评审方法不合规等方面,而近几年,评审专家滥用权力的行为表现突出,比如在评标过程中,不该废标的废标,不该停止评审的停止评审。” 为此,四川省加大了对评审专家的监管力度、查处力度、处罚力度,并实时对专家库进行清理。特别是针对评审专家滥用权力的行为,将会给予终止聘任的处罚,且永不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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