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人社局发布《重庆考区圆满完成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这条通知公告中,最让人注意的一点莫过于文中提到:“共发现违纪作弊考生70余名,查获新型无线接收设备40余台。”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明确,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近年来,有关部门抓获的资格考试作弊不在少数,各种作弊手段也层出不穷。就拿今年5月底的二建考试来说,“泄题”事件就受到了广大考生的高度关注。
127名犯罪嫌疑人被抓!公安部破获二建考试作弊案
今年5月30日,公安机关接网民举报,二建考试相关试题在考前发生泄露,并在网上传播、贩卖。公安部网安局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江苏、湖北等地公安机关对本地二建考试作弊线索进行深入调查。
近期,按照公安部统一指挥部署,江苏、湖北、江西等多省市公安机关对2021年度国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组织作弊案进行侦办,一举打掉组织考试作弊团伙27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27名。相关细节披露。
宿迁警方破获特大“国考”作弊案:
经调查发现,宿迁考生徐某于5月28日通过网络,花费200元向天津人虎某购买二建考试答案,在查实这个环节后,专案组迅速启动合成侦查机制,对组织贩卖答案的网络犯罪架构进行综合分析。
经过初步侦查,民警发现该团伙非常庞大,利益网络错综复杂,在湖北、江西2省8市均设有作弊窝点,团伙内设枪手组、编辑组、秩序组、传递组等,各个环节均有人员进行监管。
涉嫌组织二建考试作弊,11人团伙被抓!另有一考生违纪情节严重,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今年的二建考试真的是多事之秋……
湖北孝感又有人因作弊被抓,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违法违纪考生公告,其中有一名二建考生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月28日,有市民拨打110举报,有人准备在第二天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时作弊。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网安大队接到线索后迅速开展侦查。
抓获嫌疑人及考生共11人。2名组织考试作弊的嫌疑人正在对考生进行考前作弊培训,告诉他们如何使用作弊器材。
以上为作弊器材
考试前,组织者要求参与考试人员签订协议,承诺三个科目全部通过公示5日后,向组织者支付25000元“助考”费用,如果没有通过不收费。
6月18日,吉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二级建造师考试吉林省考区违法违纪考生公告》。
据悉,二级建造师考试有1人违纪情节特别严重,违法人员已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非法获取一建答案售卖被判刑!
武汉东湖高新区检察院依法起诉一起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非法出售答案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张某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人民币。
2020年9月,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即,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QQ与刘某某(另案处理)联系,确认可以购买到该次考试的答案后,于网上发布出售答案信息,试用一门,测试考试中途无线电作弊器材能否接收到答案,之后的科目单独收费。
9月19日,张某的客户在利用无线电作弊器材接收上述考试答案时,被监考老师发现,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2020年10月22日,侦查机关顺藤摸瓜,将张某及刘某某抓获归案,张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刑事拘留并移送至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经审查,这并不是张某第一次帮助考生作弊。早在之前,就有一考生通过张某购得无线电作弊器材,最后因考场信号屏蔽,故未能接收到答案。此次通过出售答案,获利6000余元。经鉴定,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试题、试卷、标准答案以及评分标准在启封并使用完毕之前为国家秘密。张某提供的考试答案经湖北省考试院鉴定,为国家秘密。
20名一建考生因作弊被长期记录或禁考!
此前,陕西人事考试网发布《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考生公告》,96名一建考生因违反考试纪律被处理,其中,20人因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山东、河南、江西等地查处多起二建考试作弊案!
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已于10月31日到11月1日在全国大部分省份开考。近日,中国无线电管理发布通知,山东、河南、江西等地考试当天查处多起作弊行为。
10月31日上午11点左右,山东日照市工信局监测人员在二级建造师水利学院考点多次监测到疑似信号,在信号出现第五次时,成功在一处绿化带里监测到作弊设备1套。
10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南校区考点,漯河无线电管理局监测人员监测到可疑信号。监测人员立即利用移动监测车和便携式设备开展联合定位,迅速在学校西墙外绿化带内的一颗树上查获作弊发射设备1套。
上午10点50左右,在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北校区考点,监测人员再次监测到作弊信号,最终在学校大门对面往西约50米处的草丛里发现了作弊信号发射设备。
10月31日至11月1日,萍乡市无管局按照预定方案以固定监测和移动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认真组织无线电保障。
此次考试保障,萍乡市无管局出动移动监测车2辆,携带便携式监测管制设备6台(套),开展无线电监测40小时,及时发现并迅速启用无线电考场管控设备压制无线电作弊信号3个,圆满完成了2020年江西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萍乡考区的无线电安全保障任务。
类似的作弊事件还有很多,在此不一一列举
考试从来都没有捷径,更没有侥幸
千万别动歪脑筋!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解释》明确,在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应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四款的规定,以代替考试罪定罪处罚。
2、因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宣告职业禁止。
3、组织作弊,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非法获取考试的试题、答案,又组织考试作弊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组织考试作弊罪或者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数罪并罚。
5、自9月4日起施行。
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
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文件原文:
9月11-12日2021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重庆考区考试顺利完成,本次考试重庆考区考生5.6万余人,涉及主城7区共计40个考点,规模大、人数多、备受社会关注。为确保考试和疫情防控“双安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一是主动担当,精心部署,加强考前落实。积极联系教育、卫生健康部门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研判疫情形势,并及时发布《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和《重庆市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印发考点单位,发布《重庆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告知参考考生,利用微信、短信等线上渠道宣传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二是强化培训,优化服务,做好考务管理。考前组织考点负责人开展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专项培训,针对考试期间个人防护、入场核验、隔离处置等重点环节和注意事项,进行必要的疫情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同时,为进一步做好考务管理和提升服务水平,考点学校向健康核验通过的考生发放临时出入许可证,极大的减少了进出考场的核验手续和时间。
三是联合整治,打防结合,净化考试环境。考前利用短信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深入开展诚信考试宣传,持续对考试违纪作弊营造高压态势,联合公安、网安部门对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共发现违纪作弊考生70余名,查获新型无线接收设备40余台,有力维护了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工程人需要不断进取、学习、深造,这里推荐几个在项目中不可或缺的公众号。希望通过这些公众号让你在项目上更上一层楼!
点击关注微信公众号
点击转自:转自:筑龙施工-公众号-公众号,查看更多!
工程人需要不断进取、学习、深造,这里推荐几个在项目中不可或缺的公众号。希望通过这些公众号让你在项目上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