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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审查中结构专业突出问题大汇总

来源:非解构

作者:一只冬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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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设计是一门细活,一不留神就很容易犯错。这不,来自某市审查管理部门《关于2019年第二季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情况的通报》中,就暴露了很多常见问题。

《通报》显示,2019年第二季度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发现的房建类项目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共计6231条,平均每万平方米有5.69条。

一、房建类项目勘察设计质量统计分析如下:

1、质量问题按类别(七大类)统计

从统计数据看, 违反法律法规共12条, 占质量问题总数的0.2%;违反强制性条文共3559条, 占质量问题总数的57.1%;不满足深度要求共383条,占质量问题总数的6.1%;违反标准、规范条文共2115条,占质量问题总数的33.9%;违反规范性文件共88条,占质量问题总数的1.4%;违反管理性文件共49条, 占质量问题总数的0.8%;其他问题共25条, 占质量问题总数的0.4%。

统计数据反映出,勘察设计人员违反强制性条文和标准规范条文的比例较高,达到91%

2、质量问题按照违反类型统计

按照勘勘察设计质量问题违反类型来统计,问题基本可以归类为地基勘察、 基坑支护、 地基处理、 城市勘察、 建筑设计、 建筑节能、 建筑防火、 建筑设备、 勘察和地基基础、 结构设计、房屋抗震设计、结构鉴定和加固和其它等十三类,其中建筑设计、 建筑节能、 建筑防火、建筑设备、 结构设计和房屋抗震设计问题占主要部分,占比分别为4.1%、 4.5%、19.4%、12.1%、14.3%、39.3%

统计数据反映出, 当前勘察设计在主体消防安全和结构抗震安全方面的质量问题依然突出,结构工程师应重视结构抗震安全方面的质量问题。

3、 质量问题按照专业统计

按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涉及的专业分析, 结构专业质量问题仍然突出,占比达58.5%,其次为建筑和电气专业质量问题,建筑专业占比达14.7%,电气专业占比14.8%,其它专业的占比从1.5%~4.7%不等。

二、结构专业突出问题统计汇总

结构专业突出问题统计汇总及相关条文如下:

结构专业突出问题统计汇总

序号

规范、 规程、 标准名称

具体条目

违反次数

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附 2016年局部修订)

6.3.3

879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附 2016年局部修订)

5.4.2

494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附 2016年局部修订)

6.1.14

494

4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DGJ08-9-2013

6.4.6

284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5.1.1

223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2015版)

3.3.2

219

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4.4.11

156

8

《高层建筑屁疑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7.2.27

148

9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枝木审查要点》

3.2.3

143

10

《高层建筑混疑土结构技木规程》JGJ3-2010

6.3.2

107

11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149-2017

6.2.5

96

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附 2016年局部修订)

6.4.3

69

13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DGJ08-9-2013

3.2.2

63

14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

21.7.5

60

15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5.7.11

54

16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5.6.6

44

1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4.0.1

42

1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2015版)

11.3.6

41

19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枝木审查要点》

3.2.2

40

2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附 2016年局部修订)

6.3.9

39

21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

9.5.4

34

2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4.4.10

23

2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 (附 2016年局部修订)

6.4.5

20

2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2015版)

9.2.6

20

2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5.1.4

18

26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 DGJ08-9-2013

5.4.2

17

2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10(2015版)

8.4.2

17

2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3-2010

7.1.6

16

29

《建筑结构可靠度统一标准》GB50068-2018

8.2.9

15

30

《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4.4.11

12

结构专业突出问题相关条文内容

序号

规范内容

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3.3梁的钢筋配置,应符下列各项要求:

1. 梁端计入受压钢筋的混凝土受压区高度和有效高度之比,一级不应大于0.25 ,二、三级不应大于 0.35。

2. 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配筋量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 ,二、三级不应小于0.3。

3. 梁端箍筋加密区的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按表6.3.3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数值应增大2mm。

注: 1. d为纵向钢筋直径,hb为梁截面高度;

2. 箍筋直径大于 12mm、数量不少于4肢且肢距不大于150mm时,一、二级的最大间距应允许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150mm。

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5.4.2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S≤R/γRE (5.4.2)

式中:γRE一一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5.4.2采用;

R一一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1.14 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地下室顶板应避免开设大洞口;地下室在地上结构相关范围的顶板应采用现浇梁板结构,相关范围以外的地下室顶板宜采用现浇梁板结构;其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2. 结构地上一层的侧向刚度,不宜大于相关范围地下一层侧向刚度的0.5倍;地下室周边宜有与其顶板相连的抗震墙。

3. 地下室顶板对应于地上框架柱的梁柱节点除应满足抗震计算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 地下一层柱截面每侧纵向钢筋不应小于地上一层柱对应纵向钢筋的1.1 倍,且地下一层柱上端和节点左右梁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之和应大于地上一层柱下端实配的抗震受弯承载力的1.3倍。

2) 地下一层梁刚度较大时,柱截面每侧的纵向钢筋面积应大于地上一层对应柱每侧纵向钢筋面积的1.1倍;同时梁端顶面和底面的纵向钢筋面积均应比计算增大10% 以上。

4. 地下一层抗震墙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不应少于地上一层对应墙肢端部边缘构件纵向钢筋的截面面积。

4、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4.6 抗震墙的墙肢长度不大于墙厚的4倍时,应按柱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矩形墙肢的厚度不大于300mm时,尚且全高加密箍筋。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5.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的取值,不应小于表 5.1.1的规定。

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3.3.2 对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和地震设计状况,当用内力的形式表达时,结构构件应采用下列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表达式:

γoS≤R (3.3.2-1)

R=R(fc,fs,ak,…)/γRd (3.3.2-2)

式中:γo一一结构重要性系数:在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下,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0,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 0.9;对地震设计状况下应取1.0;

S一一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下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对持久设计状况和短暂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基本组合计算;对地震设计状况应按作用的地震组合计算;

R一一结构构件的抗力设计值;

R(•)一一结构构件的抗力函数;

γRd 一一结构构件的抗力模型不定性系数:静力设计取1.0,对不确定性较大的结构构件根据具体情况取大于1.0的数值;抗震设计应采用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γRE代替γRd;

fc、fs一一混凝土、钢筋的强度设计值,应根据本规范第4.1.4条及第 4.2.3条的规定取值;

ak 一一几何参数的标准值,当几何参数的变异性对结构性能有明显的不利影晌时,应增减一个附加值。

注:公式(3.3.2-1)中的γoS为内力设计值,在本规范各章中用N、M、V、T等表达。

7、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4.4.11 计算书

1. 采用手算的结构计算书,应给出构件平面布置简图和计算简图、荷载取值的计算或说明;结构计算书内容宜完整、清楚,计算步骤要条理分明,引用数据有可靠依据,采用计算图表及不常用的计算公式,应注明其来源出处,构件编号、计算结果应与图纸一致。

2. 当采用计算机程序计算时,应在计算书中注明所采用的计算程序名称、代号、版本及编制单位,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有效审定(或鉴定),电算结果应经分析认可;总体输入信息、计算模型、几何简图、荷载简图和输出结果应整理成册。

3. 采用结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时,宜根据图集的说明,结合工程进行必要的核算工作,且应作为结构计算书的内容。

4. 所有计算书应校审,并由设计、校对、审核人(必要时包括审定人)在计算书封面上签字,作为技术文件归档。

5. 当项目按绿色建筑设计时,应计算设计采用的高强度材料和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用量比例。

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7.2.27 连梁的配筋构造(图7.2.27)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连梁顶面、底面纵向水平钢筋深入墙肢的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laE,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la,且均不应小于600mm。

2. 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箍筋的构造应符合本规程第6.3.2条框架梁梁箍筋加密区的箍筋构造要求;非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的箍筋直径不应小于6mm,间距不应大于150mm。

3. 顶层连梁纵向水平钢筋伸入墙肢的长度范围内应配置箍筋,箍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应与该连梁的箍筋直径相同。

4. 连梁高度范围内的墙肢水平分布钢筋应在连梁内拉通作为连梁的腰筋。连梁截面高度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腰筋的直径不应小于8mm,间距不应大于200mm;跨高比大于2.5的连梁,其两侧腰筋的总面积配筋率不应小于0.3%。

9、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3.2.3 建筑抗震

设计参数(1)是否正确使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所提供的岩土参数,是否正确采用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基础形式、地基处理、防腐蚀措施(地下水有腐蚀性时)等提出的建议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2)建筑抗震设计采用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所属设计地震分组,是否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附录A采用;对已编制抗震设防区划的城市,是否按批准的抗震设防烈度或设计地震参数采用;对于在规范上未明确的地区,地震参数的取值应由勘察单位依据GB50011-2001第1.0.4、1.0.5条提供。

10、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6.3.2 (违规107次)框架梁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抗震设计时,计入受压钢筋作用的梁端截面混凝土受压区高度与有效高度之比值,一级不应大于0.25,二、三级不应大于0.35.

2. 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配筋百分率ρmin(%),非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0.2和

45ft/fy二者的较大值;抗震设计时,不应小于表6.3.2-1规定的数值。

3. 抗震设计时,梁端截面的底面和顶面纵向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不应小于0.3。

4. 抗震设计时,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最小直径应符合表6.3.2-2的要求;当梁端纵向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11、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 149-2017

《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JGJ 149-2017

12、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4.3抗震墙竖向、横向分布钢筋的配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一、二、三级抗震墙的坚向和横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25% ,四级抗震墙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20%。

注:高度小于 24m 且剪压比很小的四级抗震墙,其竖向分布筋的最小配筋率应允许按 0.15% 采用。

2. 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落地抗震墙底部加强部位,竖向和横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3%。

13、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

3.2.2 上海地区多遇地震和设防烈度地震时,Ⅲ类场地的设计特征周期取为0.65s,Ⅳ类场地的设计特征周期取为0.9s,罕遇地震时Ⅲ、Ⅳ类场地的设计特征周期都取为1.1s。相应于各抗震设防烈度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取值,应按表3.2.2采用。

14、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

15、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16、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17、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4.0.1永久荷载应包括结构构件、围护构件、面层及装饰、固定设备、长期储物的自重,土压力、水压力,以及其他需要按永久荷载考虑的荷载。

18、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11.3.6 框架梁的钢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纵向受拉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表11.3.6-1规定的数值;

2. 框架梁梁端截面的底部和顶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除按计算确定外,一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5;二、三级抗震等级不应小于0.3;

3. 梁端箍筋的加密区长度、箍筋最大间距和箍筋最小直径,应按表11.3.6-2 采用;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应增大2mm。

19、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

3.2.2 建筑抗震

设防类别 建筑抗震设计所采用的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95的规定。

2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3.9 柱的箍筋配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的箍筋加密范围,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柱端,取截面高度(圆柱直径)、柱净高的1/6和500mm 三者的最大值;

2)底层柱的下端不小于柱净高的1/3;

3)刚性地面上下各500mm;

4)剪跨比不大于的柱、因设置填充墙等形成的柱净高与柱截面高度之比不大于4的柱、框支柱、一级和二级框架的角柱,取全高。

2. 柱箍筋加密区的箍筋肢距,一级不宜大于 200mm,二、三级不宜大于 250mm,四级不宜大于300mm。至少每隔一根纵向钢筋宜在两个方向有箍筋或拉筋约束;采用拉筋复合箍时,拉筋宜紧靠纵向钢筋并钩住箍筋。

3. 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1) 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应符合下式要求:

ρv ≥λvfc/f yv (6.3.9)

式中:ρv—-柱箍筋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一级不应小于0.8%,二级不应小于0.6% ,三、四级不应小于0.4%;计算复合螺旋箍的体积配箍率时,其非螺旋箍的箍筋体积应乘以折减系数0.80;

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强度等级低于C35时,应按 C35 计算;

fyv—-箍筋或拉筋抗拉强度设计值;

Λv—-最小配箍特征值,宜按表 6.3.9 采用。

2) 框支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最小配箍特征值应比表 6.3.9 内数值增加0.02,且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 5%。

3) 剪跨比不大于2的柱宜采用复合螺旋箍或井字复合箍,其体积配箍率不应小于1. 2% , 9度一级时不应小于1. 5%。

4. 柱箍筋非加密区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柱箍筋非加密区的体积配箍率不宜小于加密区的50%。

2) 箍筋间距,一、二级框架柱不应大于10倍纵向钢筋直径,三、四级框架柱不应大于15倍纵向钢筋直径。

21、

《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DGJ08-56-2012

22、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4.4.10钢结构设计施工图

2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4.5抗震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边缘构件包括暗柱、端柱和翼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对于抗震墙结构,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不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及四级抗震墙,墙肢两端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构造边缘构件的范围可按图 6.4.5-1采用,构造边缘构件的配筋除应满足受弯承载力要求外,并宜符合表6.4.5-2 的要求。

2. 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6.4.5-1规定的一、二、三级抗震墙,以及部分框支抗震墙结构的抗震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在以上的其他部位可设置构造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配箍特征值、箍筋和纵向钢筋宜符合表6.4.5-3的要求(图 6.4.5-2)。

2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9.2.6 梁的上部纵向构造钢筋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梁端按简支计算但实际受到部分约束时,应在支座区上部设置纵向构造钢筋。其截面面积不应小于梁跨中下部纵向受力钢筋计算所需截面面积的 1/4,且不应少于2根。该纵向构造钢筋自支座边缘向跨内伸出的长度不应小于l0/5,l0为梁的计算跨度。

2. 对架立钢筋,当梁的跨度小于4m时,直径不宜小于8mm;当梁的跨度为4m ~6m时,直径不应小于l0mm;当梁的跨度大于6m时,直径不宜小于 12mm。

25、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

26、

《建筑抗震设计规程》DGJ08-9-2013

5.4.2 结构构件的截面抗震验算,应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

S≤R/γRE (5.4.2)

式中:γRE—-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除另有规定外,应按表5.4.2采用;

R–结构构件的承载力设计值。

27、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2015年版)

8.4.2 轴心受拉及小偏心受拉杆件的纵向受力钢筋不得采用绑扎搭接;其他构件中的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时,受拉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5mm,受压钢筋直径不宜大于28mm。

28、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7.1.6 当剪力墙或核心筒墙肢与其平面外相交的楼面梁刚接时,可沿楼面梁轴线方向设置与梁相连的剪力墙、扶壁柱或在墙内设置暗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置沿楼面梁轴线方向与梁相连的剪力墙时,墙的厚度不宜小于梁的截面宽度;

2. 设置扶壁柱时,其截面宽度不应小于梁宽,其截面高度可计入墙厚;

3. 墙内设置暗柱时,暗柱的截面高度可取墙的厚度,暗柱的截面宽度可取梁宽加2倍墙厚;

4. 应通过计算确定暗柱或扶壁柱的纵向钢筋(或型钢),纵向钢筋的总配筋率不宜小于表7.1.6的规定。

5. 楼面梁的水平钢筋应伸入剪力墙或扶壁柱,伸入长度应符合钢筋锚固要求。钢筋锚固段的水平投影长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0.4lab,抗震设计时不宜小于0.4labE;当锚固段的水平投影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将楼面梁伸出墙面形成梁头,梁的纵筋伸入梁头后弯折锚固(图7.1.6),也可采取其他可靠的锚固措施。

6. 暗柱或扶壁柱应设置箍筋,箍筋直径,一、二、三级时不应小于8mm,四级及非抗震时不应小于6mm,且均不应小于纵向钢筋直径的1/4;箍筋间距,一、二、三级时不应大于150mm,四级及非抗震时不应大于200mm。

29、

《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

8.2.9 建筑结构的作用分项系数,应按表8.2.9采用。

30、

《上海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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