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补考):3月25日、26日
2022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4月22日、23日
2022年勘察设 计注册 工程师(补考):6月17日、18日
2023年注册建筑师:10月14日、15日、21日、22日
2023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10月28日、29日
原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有关行业协会、学会:
为统筹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规划和管理工作,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意,现就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各项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证券期货基金业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二、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要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积极推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虚假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违规发放“山寨证书”,打着“保过”“命题专家授课”等幌子的不法培训活动,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统筹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考试,切实维护广大考生权益。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考试方案,合理设置考场,具体方案由属地结合实际制定。
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各项考务工作,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保障各项考试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附件:
·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pdf
http://www.mohrss.gov.cn/xxgk2020/fdzdgknr/qt/gztz/202301/t20230116_493529.html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官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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