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土木吧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去掉了“设计基础时候可不考虑消防车荷载”的文字表述,改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考虑”。
《荷规》条说:“在基础设计时,根据经验和习惯,同时为减少平时使用时产生的不均匀沉降,允许不考虑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车活荷载。”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去掉了“设计基础时候可不考虑消防车荷载”的文字表述,改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考虑”。 《荷规》条说:“在基础设计时,根据经验和习惯,同时为减少平时使用时产生的不均匀沉降,允许不考虑消防车通道的消防车活荷载。”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栏杆活荷载标准值:将“学校”修改为“中小学”;水平荷载由原来1.0KN/m 2 提高到1.5KN/m 2。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与《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风荷载放大系数规定最小值
相较于《抗规》,《抗通规》新增了砌体结构(组合砖砌体抗震墙、配筋砌块砌体抗震墙和自承重墙)和木结构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 RE ;《抗规》单计算竖向地震时 γ RE=1,《抗通规》为竖向地震控制的荷载组合时γ RE=1 ;相较于《砌规》,《抗通规》对于自承重墙受剪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 RE 由1.0调整为0.75;相较于《木标》,《抗通规》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γ RE 均有较大变化。
《抗通规》在确认抗震等级时高度界限设置了上限值 ,上限值取值与《抗规》6.1.1条保持一致。对于 高度不超过60m的框架-核心筒结构 ,《抗通规》并未指出“按框架-抗震墙结构的规定确定其抗震等级”。
当有可靠的剪切波速和覆盖层厚度,且其取值处于规范所列场地类别的分界线附近时,《抗通规》由“ 应允许”调整为“ 应按”插值方法确定地震作用计算所用的特征周期。
《混通规》取消了《抗规》6.3.3-3的“当梁端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大于2%时,表中箍筋最小直径数值应增大2mm”。如果箍筋没增大2mm,大家猜图审会不会判定你违反强条呢?
《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比对 5.1板类受弯构件受拉钢筋,取消了400MPa最小配筋率可为0.15和0. 45ft/fy 的”优惠“;柱支撑板,取消了最小配筋率可为0.15和0. 45ft/fy 的规定; 大家觉得这给CRB钢筋还有优势吗?
预制桩保护层厚度由30mm更改为45mm;增加预应力桩保护层35mm。
转自:钢结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