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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上海市住建委发布紧急通知,其中明确:
工程参建各方因疫情管控措施不到位、管理松懈麻痹导致工地现场发生新冠疫情的,以及因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突发事件导致疫情扩大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坚决采取扣除企业信用分和暂停在沪承接业务等处罚手段。
此前,深圳、东莞等地也分别发文,要求对防疫不力的工地作出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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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2日起,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地(包括住建、交通、水务、城管等所有建设项目,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全部停工4天,工地全员(包括各单位管理人员、劳务工人以及保安、保洁、食堂、小卖部等服务人员)实行“4天4检”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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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工人集中居住,各建设工地应采用搭建板房、统租赁民房或经济型酒店等方式实现工人集中居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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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轮停工排查结束后仍未实现集中居住管理的工地不得复工,未纳入集中居住管理的工人不得进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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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存在人员擅自进入或者离开等失管、脱管情况的,一律严格追究总承包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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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不力,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重大聚集性疫情,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单位,企业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一年内不得参加深圳建筑市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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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逐一核查工地停工情况,跟踪每天核酸检测情况,同时将停工排查期间人员管控情况作为工作重点,对经查实责任落实不力、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从严从重从快进行处置。
近日,深圳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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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地的所有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劳务作业人员及后勤服务人员要全部纳入“白名单管理,未列入“白名单”的,一律不得进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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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名单”内人员应全部纳入建设工地实名制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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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场工人必须在独立设置的观察居住区居住四天,核酸检测“四天四检”均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其他区域居住,期间不得与原有工地人员混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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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等材料、设备工具、余泥渣土车辆进场前,在车门和车窗处张贴封条,禁止驾驶人员和随车人员在工地内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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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统筹项目防疫工作,将项目防疫经费纳入工程费用列支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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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落实不力、存在防控漏洞的单位,要及时采取坚决措施予以纠正,对逾期不改正,一律按照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提请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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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按本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导致出现阳性病例的,取消施工、监理单位一年内在深圳参加招投标、承接工程项目的资格,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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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前,所有在建工地必须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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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前,所有工地分5类场景开展疫情应急处置演练。
加强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暗查暗访,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要责成立即停工整改,屡教不改的一律提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上海市人民政府:3月28日5时起,封控区域内,所有人员足不出户,具体通告如下。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为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综合前几轮核酸筛查情况并经专家评估研判,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原文如下:
当前,本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23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紧急研究部署,为集中力量打赢本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阻击战,现结合当前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本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项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通知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要提高政治站位,特殊时期扛起特殊责任,拿出特殊担当,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建设单位要牵头落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应坚守项目工地一线,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加强管理,坚决打赢建筑工地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相关负责人必须密切关注在沪各工地现场的疫情防控情况,充分研判发展趋势,亲自指挥工地管理团队,落实专人负责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确保项目管理到位,防疫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生活物资保障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对于发生疫情突发事件的工地现场,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就地隔离、现场消杀等应急措施。 三、非常时期力求实效,工程参建各方因疫情管控措施不到位、管理松懈麻痹导致工地现场发生新冠疫情的,以及因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突发事件导致疫情扩大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顶格处罚,坚决采取扣除企业信用分和暂停在沪承接业务等处罚手段。 四、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各工程监督机构要主动关注、快速研判辖区内的工地疫情状况,科学指导工地现场开展精准防控。当辖区内疫情防控升级或形势严峻时,要第一时间果断采取停止施工、人员集中管控等措施。 五、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及各监督机构要加强协作,对于跨区域工地之间的人员流动情况,接入和送出的区域均应严格审核相关工地和人员的涉疫情况、核酸检测情况及点对点管控接送情况,不符合条件的不得流动。 六、各单位应密切关注近期气候变化,尤其是关注并预防降温降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对疫情防控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
转自:施工技术-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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