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土木吧
作者:张利军
抗震性能化设计的内容最早出现在2010版《抗规》和《高规》中,距今已十余年。与传统设计法(三水准两阶段)相比,性能化设计的新概念、新内容较多,计算过程复杂。尽管主要计算可交由电脑完成,但电脑只是个工具,人才是主角,整个设计过程都要由人来引领。从出发点到目的地,路径要清晰,逻辑要严密。现尝试对性能化设计过程及基本概念进行梳理。
一、传统设计法VS性能化设计”:
1.传统设计法是“低弹性承载力─高延性”的单一解决方案;性能化设计追求承载力和延性的最佳平衡,可提供“低弹性承载力─高延性”或“高弹性承载力─低延性”的多种解决方案。比如:对于“性能目标1”,大震下基本处于弹性,则延性仅需满足最低要求即可;对于“性能目标2”,大震可能屈服,则需满足低延性要求……;对于“性能目标4”,大震接近严重破坏,需满足高延性要求。
2.传统设计法不直接验算中震;性能化设计的主要内容就是对中震的验算。可能是限于当初计算机发展水平不方便进行弹塑性分析,前辈们将设防烈度降低1.55度以后进行弹性承载力和弹性变形验算。用“规则性控制+弹性计算+内力调整+构造措施”,间接实现中震可修和大震不倒。对于绝大多数结构只需做“两水准一阶段”(小震、中震的弹性承载力和变形验算)设计即可,仅对少数建筑进行弹塑性验算。
3.传统设计法对同类构件采用统一调整系数和构造措施,不分主次,不论应力高低,堪称“普惠型”;性能化设计立足于承载力和变形能力的综合考虑,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堪称“精准投放、量体裁衣”。
4.传统设计法的“中震可修”是通过放大小震的弹性内力而间接实现的,对“中震可修”没有具体控制指标,可操作性不强;性能化设计直接验算中震,对承载力和变形均有明确的控制指标。
5.传统设计法的着重点是大震不倒,不适用于要求震后连续使用的生命线工程;对超限工程也没有具体设计方法。尽管根据建筑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丁类,但弹性设计的本质没变。传统设计法是高延性大变形,尽管避免了倒塌保存了结构,但附属设施破坏严重,对于使用功能不能中断的建筑是不可行的。性能化设计可根据超限程度和震后使用功能要求,通过承载力、变形和构造的综合平衡,刚柔相济,可实现不同的预期性能目标。
6.相对于钢筋混凝土结构,性能化对于钢结构更有用武之地。钢筋混凝土结构一般由地震设计状况控制,所以性能化设计主要用于“超限”和更高抗震设计标准。而钢结构由非地震设计状况控制的工程很多,可以实现更好的经济性和合理性。
7.传统设计法是久经考验的安全可靠的主流方法。性能化设计是有适用范围的,要谨慎使用。在强震作用下,结构不存在承载力储备;而且,提高承载力,往往地震作用相应增大,水涨船高。而高延性意味着结构具有较高的变形能力,也就是消耗地震能量的能力,是抗震设计的主流方向。
二、钢筋混凝土结构性能化设计
(2)宜偏安全地确定性能目标。
鉴于目前强震下非线性计算模型及参数尚存在不少经验因素,缺少从强震记录、设计施工资料到实际震害的验证,对结构性能的判断难以十分准确,因此在性能目标的选用中宜偏安全一些。
2.各性能目标均由三个具体控制指标来表示:
承载力指标、层间位移指标、构造抗震等级,分别如下:
3.《高规》和《抗规》的承载力性能水准计算公式归纳
上表中“性能目标5”是本人加进去的,对应传统设计方法的性能目标。
三、钢结构性能化设计
四、传统设计法与性能化设计是优势互补,相得益彰;不是谁优谁劣,谁取代谁
转自:钢结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