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丨住建部、中国房地产报
1月17日,住建部连发6则处罚通知书,对济宁地区多个棚户改造及新民居项目使用“瘦身钢筋”进行处罚!济宁市邹城市富春山居项目、济宁市邹城市田园伟业项目、济宁市任城区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济宁市邹城市冯集村棚户区改造项目4个项目的6名监理工程师均被处以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的处罚。
处罚情况如下:
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常某某:
济宁市任城区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存在使用“瘦身钢筋”问题。
任城区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履职尽责,对“瘦身钢筋”问题失察,对监理单位失察失职行为负监理责任。
范某:
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田园伟业项目存在使用“瘦身钢筋”问题。
邹城市田园伟业项目3#、5#、7#、8#、9#楼及地下车库总监理工程师,管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擅自场外加工、使用“瘦身钢筋”的行为不予制止,负监理责任。
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乔某:
济宁市邹城市富春山居项目存在使用“瘦身钢筋”问题。
邹城市富春山居项目5#-10#楼总监理工程师,严重不履职,对施工单位擅自场外加工、使用“瘦身钢筋”及降低钢筋型号的行为未予以制止,未参与工程分部验收,造成较大损失,负主要监理责任。
停止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1年的行政处罚。
中房报相关报道:
山东济宁“瘦身钢筋”渗入多个棚改安居项目调查
位于兖州区新驿镇246省道旁的瘦身钢筋建工点
济宁地区多个棚户改造及新民居项目被指涉嫌使用“瘦身钢筋”。
济宁当地一位建筑行业人士向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爆料称:“黑加工点‘瘦身钢筋’流入济宁市任城区、兖州区、邹城市多个棚户区改造、安居工程项目,非法牟利,给安居工程带来潜在安全隐患。”所谓“瘦身钢筋”,是指将正常钢筋拉长后再用于房屋建设或将废旧钢筋简陋加工再制,目的是减少建设成本。
此前,央视“3·15”晚会披露废旧钢筋黑色产业链。据报道,大厂生产的不合格钢筋、拆楼后所得废旧钢筋,会被悄悄转运,通过加工厂简陋加工,加热、拉长翻新为细钢筋,以合格钢筋的面目,流入钢材市场,而这些钢筋,均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该行业人士透露,该“瘦身钢筋”加工点在济宁地区已存在4年时间,为多个项目提供钢筋加工服务。
“为谋取暴利,该‘瘦身钢筋’加工点会根据项目提供的料单,加工成箍筋或笼筋;不但不需要项目支付加工费,反而还按钢筋重量,还会拿出一部分钱,贿赂项目经理、监理和钢筋加工的班组长,以及负责收料人员;为躲避监管部门打击查处,加工点一般昼伏夜出,把符合施工标准的钢筋从建筑项目或项目指定的钢筋市场拉回车间,经过‘瘦身加工’后供项目使用。”他说。
根据该行业人士提供线索,中国房地产报记者通过暗访调查发现,目前该加工点供应的“瘦身钢筋”已经流入多个安居工程项目,涉及邹城太平镇太平三村、太平四村、冯集村社区棚户区改造(EPC)、邹城田园伟业项目、邹城富春上府、兖州新驿镇新驿二村滨阳社区三期工程、济宁市任城区吴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邹城市田园伟业项目已竣工具备交工条件
“‘瘦身钢筋’一般用在箍筋,6-8-10号钢筋可进行拉伸,超过10号以上,做不了‘瘦身钢筋’,一般用在房屋梁箍筋、柱子箍筋、拉钩、板筋。”当地一位建筑工程监理人士说。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曾多次尝试联系该加工点负责人,未获回应。济宁市住建局工程科回应称:“相关情况将摸排调查,再做处理。”
位于兖州区新驿镇246省道旁的瘦身钢筋建工点作业中视频
济宁“瘦身钢筋”供应有一套严密的闭环流程和利益链条。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该‘瘦身钢筋’加工点由安徽籍负责人掌控,此前由他和其姐夫合作经营,后因账目纠纷分离。”
他介绍称,该“瘦身钢筋”加工点在济宁地区存在了四年之久,邹城市做了两年时间,后将加工点搬迁至兖州区新驿镇。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调查发现,该加工点位于兖州区新驿镇王楼村246省道北侧,位于兖州区双利矿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东侧。“该加工点工作人员十分警惕,仅是租赁车间的一部分,在晚上会有运输瘦身钢筋车辆出入。”前述知情人士透露。
位于兖州区新驿镇246省道旁的瘦身钢筋建工点
正规的钢筋拉直和拉伸,仅让盘钢穿过拉丝机、切断机,根据要求切成不同长度即可。
“在瘦身钢筋加工点,盘钢进入拉丝机,经过多组转轮上形成的S形越多,在拉直前就会被拉的越细。”前述行业人士说到,记者在其提供的视频资料看到,拉丝机轰鸣作业,蓝灰色的钢筋、螺纹钢,小指粗的钢筋伸进拉丝机,经过多组转轮,从另一头出来的钢筋已经变成筷子头那么细,通体如同镀锌一般发亮,螺纹钢经过拉伸后纹路被磨平,机器旁边堆放着加工好的箍筋。
前述行业人士介绍,正规的钢筋直径有6毫米、8毫米和10毫米等不同规格,瘦身钢筋加工点一般会将10毫米的钢筋瘦成9.3至9.5毫米,8毫米的瘦成7.3至7.5毫米,6毫米的瘦成5.5毫米。
“该加工点使用钢材由邹城当地或附近地区钢材市场拉入加工点,通过专用拉伸设备,将项目使用钢筋拉伸后,作出箍筋、筋笼等,再由车辆在夜间或凌晨将加工好的钢筋拉入施工工地。”前述知情人士说。
据他透露,该“瘦身钢筋”加工点利益绑定的操作流程是,由加工点安徽籍两合伙人负责疏通各种关系,参与多个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钢筋加工,“加工点将钢筋送来加工瘦身,不仅不需要支付加工费,加工点还倒给施工环节的中间人每吨约200元的‘好处费’,包括乙方施工负责人、监理、收货人、工程介绍人等环节,外加加工点账面成本,合计在230元-240元/吨。此外每个项目还有10万至20万元不等押金,这边是加工点的全部成本。”他说。
他补充道:“加工前,建筑商送来的是标准尺寸和重量的钢筋,经过加工后,加工方只需要按钢筋的长度返还给委托方。比如将10毫米的钢筋瘦身至9.4毫米,等长钢筋的重量会减少11.64%,1000吨钢就会截留116.4吨,这便是老板的‘收益’。”
济宁市任城区吴庄棚改项目
对于承建商而言,参与这条利益链条也可以从中获利,“按照行规,开发商一般要给承建商5元/平方米的钢筋加工费,而‘瘦身钢筋’加工企业非但给施工企业省了这笔费用,还要给施工环节各个负责人合计约200元/吨的好处费,自然会有人铤而走险。”
由此,承建商、施工企业跟加工点形成了闭环的利益链条,“瘦身钢筋”得以顺利进场。
“瘦身钢筋”对建筑安全的影响不言而喻,然而,济宁地区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内的安居工程,已经成为“瘦身钢筋”的牟利场。
中傅·富春山居项目,位于邹城市中心店,是中傅村旧村改造搬迁项目,富春山居项目总占地152亩,由邹城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一期已完工;二期由邹城市永顺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共9栋楼,4栋封顶,除2号楼目前情况不详外,其余8栋楼均使用了“瘦身钢筋”。
邹城市富春山居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据调查,富春上府的在建项目使用的钢筋原材料来自邹城兴泰钢材市场,由富春上府项目采购负责人购置,据知情人透露,“‘钢筋瘦身’加工点曾向富春上府项目负责人支付10万元保证金,后安排车牌号为鲁HG5858的大货车将钢筋原材料送到‘钢筋瘦身’加工点,钢筋被‘瘦身加工’后,再分几次由加工点安排车牌号鲁0825216的拖拉机送到富春上府工地。”
另据该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开发商曾发现该项目使用‘瘦身钢筋’问题,遂向承建商提出异议,后经承建商协调,由‘瘦身钢筋’加工点负责人转账2000元商务宴请开发商项目负责人后不了了之。”
河南招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兖州新驿二村滨阳社区三期工程都在使用“瘦身钢筋”。兖州新驿二村滨阳社区三期工程,与瘦身钢筋加工点同在兖州区新驿镇,相隔一公里左右(据前述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由当地政府主导,仅是套用开发企业资质。)
邹城太平镇太平三村、太平四村、冯集村社区棚户区改造(EPC)项目,由邹城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中航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目前该项目在建5栋楼。“确认使用了‘瘦身钢筋’。”当地知情人士说。
济宁市兖州区新驿镇新驿二村新型社区项目现场
邹城市田园伟业项目,由济宁鲁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占地55.7亩,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7万平方米。规划建设高层建筑10栋,总建筑面积10.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7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3.1万平方米。项目由济宁兴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承建。目前,该项目已竣工,具备交付条件。
济宁市任城区吴庄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任城区红星路以南,新华路以西。由山东任城融鑫发展有限公司开发,济宁兴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吴庄棚户区改造项目C、D地块,共4栋楼,除一栋商业楼盘外,其它3栋楼都是回迁房。
该项目“瘦身钢筋”是先前由加工点其中一位负责人和施工企业签订合作,后因加工点内部利益分配产生纠纷而离场。
“该项目三层以下应该是使用了‘瘦身钢筋’,由于合伙人内部矛盾而终止合作。”
另据调查,兴鲁建筑工程公司隶属济宁鲁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公司官网介绍,济宁房建(鲁兴)集团主体为济宁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是济宁市住建局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成立于1981年、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该公司控股济宁鲁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邹城鲁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宁兴鲁建筑公司等十家公司,是鲁西南地区市场较为有影响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鲁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中港合资企业,香港互标有限公司持股45%、济宁鲁兴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持股33.99%、济宁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公司21.01%。
曾几何时,“瘦身钢筋”在山东多地流入房地产建筑工程的报道频见报端。
“山东曾有上千家‘瘦身钢筋’加工点,后经媒体曝光,政府整顿后,逐渐消失。”前述当地监理人士说。
就“瘦身钢筋”危害,山东建筑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周广强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如果钢筋的公称直径达不到国家的要求,钢筋本身的强度也就降低了,结构构件承载力也就低了,这样影响到结构构件和整个结构的安全。”
对于保障房的质量安全问题,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6号),就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要切实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全面推行安置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加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力度。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科学把握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工程建设的合理周期和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有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居住安全。
为根绝“瘦身钢筋”,2019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省住建厅、省工信厅就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重点建筑材料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内各地区对生产企业、建材市场(商店)、建筑工地以及电商平台进行重点监管,其中对钢筋产品重点关注是否存在生产“瘦身钢筋”问题,各级主管部门要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重点建筑材料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对于严重失信行为,将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与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该《通知》还明确表示,对使用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重点建筑材料,进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或因重点建筑材料管理混乱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于当地棚户区改造项目“瘦身钢筋”泛滥的问题,济宁市住建局工程科工作人员回应记者采访时表示:“需要先行调查后,再做出处理。”,由此引发的疑问是当地监管部门是否履行了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履行强制检测的职责,是否发现了瘦身钢筋流入多个安居工程。
棚户区改造、农村新社区建设本是惠及民生的安居工程,不能在质量问题上失了民心,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
隐藏福利:转自: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