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建筑施工事故2起,共造成31人死亡,而2起事故仅相隔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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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四季开源酒店“7·12”重大坍塌事故,造成17人死亡、5人受伤。公安机关对酒店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项目负责人、工程设计人员、现场施工负责人等进行传唤调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事故原因已公布,调查报告还没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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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兴业快线(南段)一标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显示,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人被行政处罚,2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其他案例附于文尾)
2021年7月15日3时30分左右,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发生透水事故,致14名施工人员被困。
经过连日来不间断搜救,22日12时17分,14名被困人员已全部找到并确认遇难。
事故现场照片、视频
我们试图用动画,去还原这场生死救援。
视频来源:新京报
事故直接原因
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库时遭遇富水花岗岩风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当导致右线隧道掌子面拱顶坍塌透水,涌入左线隧道致作业人员溺亡。
企业及部门存在的问题
故调查报告指出了有关企业和珠海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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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局三公司施工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不力,未严格按照设计和安全规范要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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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局存在转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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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兴地公司未依法履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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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未按要求组织实施超前地质钻探,对代建项目现场安全检查组织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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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工程勘察院勘察报告未真实、准确反映地质情况,勘察布孔、钻探及岩芯采取率不符合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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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吉祥爆破公司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违法、违规实施爆破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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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卓智公司未按照施工技术标准施工,未落实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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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相关单位包括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珠海城建集团、珠海华昕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院、珠海正青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等均存在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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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水务局、珠海市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以及珠海市和香洲区党委、政府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方面均存在一定问题。
12人被移送司法追究刑责
公安机关依法对12名涉嫌犯罪的有关责任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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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局三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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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局三公司项目部经理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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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杨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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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局三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钟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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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局三公司项目部安全总监陈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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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兴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卢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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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胡某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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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兴地公司项目总监代表聂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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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卓智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某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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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卓智公司现场负责人王某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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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吉祥爆破公司项目技术负责人常某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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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昕公司项目总监王某文。
16人被行政处罚
相关部门依法对中*二局、中*二局三公司、珠海城建市政公司、珠海工程勘察院、珠海兴地公司、福建卓智公司、珠海吉祥爆破公司、珠海正青咨询公司、珠海华源爆破公司和16名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部分企业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
对中*二局等涉事企业人员和公职人员,按照党组织关系和管理权限交由有关单位按规定处理。
27人被追责问责
纪检监察机关对事故属地党委政府、有关监管单位公职人员和国企人员共27人予以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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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生,珠海市副市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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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天,珠海市副市长,给予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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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青,香洲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协党组副书记,给予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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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某杰,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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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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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平,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部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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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振,珠海市公路事务中心工程管理一部副部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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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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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启,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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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某,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科科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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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某光,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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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涛,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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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某强,珠海市建设工程安全事务中心监督三组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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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远,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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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某力,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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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华,香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室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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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生,珠海市水务局执法科科长,给予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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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某满,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局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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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伟,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副局长,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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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武,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水务室主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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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某波,香洲区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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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某辉,香洲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吉大水库管理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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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辉,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吉大派出所所长,给予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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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某,珠海城建集团总经理助理,珠海城建市政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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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忠,珠海城建市政公司安全部部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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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峰,珠海城建市政公司工程一部总监、事故项目总经理,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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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广东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副大队长、事故项目勘察负责人,给予诫勉处理。
调查报告原文:
http://yjgl.gd.gov.cn/zt/wd/content/post_3585743.html
2021年7月12日15时33分许,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油车路188号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发生坍塌,共造成17人遇难。
事发后,公安机关对酒店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人、项目负责人、工程设计人员、现场施工负责人等进行传唤调查,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救援现场视频↓
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工商信息显示,四季开源酒店法定代表人为王安新,实控人是王安石。过去数十年,该酒店曾数次易主和装修。
事故发生原因
该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施工人员在无任何加固及安全措施情况下,盲目拆除了底层六开间的全部承重横墙和绝大部分内纵墙,致使上部结构传力路径中断,二层楼面圈梁不足以承受上部二、三层墙体及二层楼面传来的荷载,导致该辅房自下而上连续坍塌。
应急管理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起事故的主要教训包括四点。
1、房屋产权人未履行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义务,将事故建筑一楼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和施工业务发包给无相应资质的建筑公司;施工图设计文件未送审查;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开工,改变经营场所建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
2、施工单位在未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事故建筑装修改造项目,并将拆除业务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格的个人;未编制墙体拆除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无相应的审核手续;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并进行签字确认。
3、设计人员未取得设计师执业资格,在未真实了解辅房结构形式的情况下,提供错误的拆墙图纸,并错误地指导承重墙的拆除作业。
4、监管部门对既有建筑改建装修工程未批先建、违法发包等行为监督管理存在漏洞。
装修没有进行申报备案
7月14日上午,吴江区住建局消防设计审验科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回应称,四季开源酒店的装修没有经过相关的审批程序,没有向住建部门申报备案。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规定,装修面积超300平米的,需向当地住建部门进行申报备案。而四季开源酒店的装修面积在400平米以上。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省长吴政隆实地察看了房屋坍塌、抢险救援等情况。他强调,要彻查事故原因,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要深刻汲取教训,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城乡房屋特别是酒店等公共建筑的安全隐患,逐一排查见底,不留盲区死角,排查整治的措施必须更硬更实更到位。”
附原文:
隐藏福利:转自: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