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2项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工作的函》,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ymqiao_cabr@163.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座12层(联系人:乔雨蒙)。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2项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工作的函》,我部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修订了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43549079@qq.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C座12层(联系人:毋剑平)。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9日。
附件:《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关于同意编制<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的函》 (建标工函〔2021〕78号),清华大学和广州大学等单位起草了《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panpeng@tsinghua.edu.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土木工程系(何善衡楼);
邮政编码:10008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31日。
附件:《基于保持建筑正常使用功能的抗震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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