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百强房企光耀集团宣布破产
9月26日,光耀集团发布公告,正式宣布集团破产,这也标志着曾在惠州布局多个楼盘的昔日百强房企将退出历史舞台。
根据“光耀集团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因《光耀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光耀集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八十八条规定的应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的情形,相关管理人已于2021年3月15日依法向惠州中院提请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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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8日,惠州中院出具(2017)粤13破19-6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光耀集团重整程序并宣告光耀集团破产。
据了解,早在2014年,光耀集团曝出资金链危机,多个项目逾期未能交房,且处于停工状态。2018年1月4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公告,称光耀集团正在申请破产重整。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光耀集团资产清查总额约为64亿元,负债清查总额约为79.7亿元,加上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产生的负债约26.2亿元,光耀集团总计负债105.94亿元。点此免费领取安全资料全套编制模板
自2017年申请破产重整后,时隔近4年,惠州曾经的龙头房企宣布终止重整程序,正式宣告破产。
四次借壳失败,负债曾超200亿
公开资料显示,光耀集团成立于2002年,是深圳众望投资集团下属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郭耀名,注册资本1.21亿人民币,由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公司以房地产开发为主营业务,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涉足教育、建筑、金融、环保行业,业务范围遍及广东全省。此前曾开发“光耀·银鹰花园”、“光耀·荷兰水乡”、“光耀·荷兰堡”等众多项目。
曾在区域市场取得了销售额冠军、品牌知晓率首位等强势业绩。数据显示,2010年销售金额达到40亿元,公司先后被评为广东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以及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
此后光耀集团开始发力外拓,迅猛布局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区域,但这种超常规发展很快出现了问题。
从2008年的7亿元销售额攀升到2011年的60亿元,经历了快速扩张的光耀集团提出,2012年要完成销售总额150亿。这期间,为了获得融资,郭耀名瞄准了资本市场,并选择借助民间借贷冲击上市。
早在2009年,光耀欲借壳ST天目药业,但因国家房地产调控而终止重组。随后,光耀欲收购了一家杭州上市公司,但又以失败告终。
2011年10月,光耀收购了新都酒店,也即后来的*ST新都(000033.SZ),欲借壳上市,此后3年,光耀对其累计投入约10亿元,但终因酒店业与光耀的房地产背景不兼容,政策不支持重组上市。
后来,因违规向大股东光耀集团及实控人郭耀名提供大量担保,*ST新都被证监会责令整改,7名高管被罚款,光耀集团董事长郭耀名也被罚30万元。
一计不成再生一计,2011年,光耀耗资2亿元在湖南收购了两处矿井,欲再次借壳上市。但恰逢矿业走下坡路,此次尝试又以失败告终。
为了加杠杆扩充地产规模以及运作上市,从2011年开始,光耀大量涉足民间借贷,截至2014年初光耀集团爆发债务危机,借贷总规模约15亿元,占到其同期整个融资规模的三分之一,借款期限长达3年,光是利息就高达十几亿元。而因民间借贷纠纷问题,光耀集团曾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银行等正规渠道贷款变得难上加难。
不过彼时的郭耀名还算乐观,他表示光耀集团还有90亿元有形的净资产,包括土地储备和在建项目,资金缺口只有3亿-5亿元,只要能找到这笔钱,光耀集团就能缓过来。然而,郭耀名似乎不仅没有找到这笔钱,光耀集团的资金链缺口也越来越大。
2018年1月,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公告,称已于2017年12月11日正式受理光耀集团申请破产重整案。
据了解启动破产重整程序后,当时招募到了四家意向投资人,分别是青岛城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光明天地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组成的投资人,还有杭州顺润贸易有限公司、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他们虽然都有实力对光耀集团进行重整,但那时的光耀集团已经严重资不抵债了,想要重组成功并非易事。
据时代财经2018年5月报道,当时共有1172家债权人向其申报债权,申报总额达人民币212.78亿元,其中购房者人数为883家,占比高达75%。但截至当年4月,在光耀集团开立的九个银行帐户中,总余额仅9863.08元。另外,39.95亿元的账面资产中,近13亿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近16.3亿为与关联公司的应收款。
天眼查数据显示,目前光耀集团涉及924条法律诉讼,其中有397次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32次涉及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110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而光耀集团作为被告/被上诉人身份,涉及金额总数仍然高达4亿多元。
郭耀名远走香港至今,法院曾发160万悬赏令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光耀暴雷后,光耀集团董事长郭耀名远走香港至今,光耀集团开发的荷兰小城、光耀翡俪港仍烂尾。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曾发出了“悬赏令”,寻找郭耀名线索,最高悬赏金高达160万元。
根据当时报道,东莞市第三法院已受理申请执行人周**与被执行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郭耀名、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光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执行案号为(2019)粤1973执恢1756号,执行标的为162838754.88元。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付款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公告查找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
被执行人名为郭耀名,男,汉族,1966年1月3日出生,住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环岛二路336号9栋1A房,公民身份证号:44130219660103****。
悬赏范围包括,举报被执行人的合法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房产、汽车等有效、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已查封、冻结的财产信息除外)。
据悉,该案件执行标的高达1.6亿余元,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并由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收到执行款项的百分之一比例奖励举报人,也就是说,该案件的悬赏金最高可达1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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