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投保的第一份保险可能都是意外险,但有人反映:真的出了意外的时候,意外险却不像当初承诺的那样赔付了!
别看这意外险责任简单、保费便宜,但真到出险理赔时也会产生不少纠纷。
今天咱们通过一个意外险的拒赔案例,来一起聊聊意外险理赔的注意事项。
案例详情
42岁的陈某为工地电焊工,在开工时该工地为每个工人投保了团体意外险,保额50万元,保险期间1年。
3个月后,陈某在工地焊接作业时不慎从9米高空坠落,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工地通知了陈某的家属,家属处理完后事之后向保险公司申请了理赔。
保险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发现,陈某没有取得电焊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是无证作业,属于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规定,故不予理赔。
法院认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然而陈某没有相应操作证,违反上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拒赔有法可依,故驳回陈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理赔是保险流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出险时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事项:
意外发生后,一些需要固定的证据可能会因为未及时报案而消失,保险责任难以认定。
意外事故、可能涉及身故、残疾等索赔金额较高的保险事故,事故发生后,要及时通过电话、书面、传真等形式通知保险公司,提出给给付保险金申请。
一般都为2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如果自己不太清楚,可以在报案时可向保险公司确认清楚。
保险公司只对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进行赔付,除了投保时一定注意阅读免责条款、特殊约定等合同内容。
在理赔时,如遇拿不稳的情况,及时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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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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