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安全五星
7月28日从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获悉,2021年7月23日,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唐家镇白家村污水处理设施提升井处发生中毒窒息事故,造成3人死亡。
有限空间已进入高发期
7月3日15时许,浙江海宁市马桥街道浙江迈基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停产期间进行废水收集池清理作业时发生一起中毒事故。
该公司1名员工下池底进行清淤时吸入有害气体晕倒,另4名工友施救时相继中毒。事发后,公安、消防、应急管理、120急救等部门及社会救援组织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救援。截止目前,3人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2人还在救治。
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已被依法控制,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善后处置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有限空间暴露出的五大问题
一是未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污水池、化粪池、沼气池、腌渍池、纸浆池、市政管道、地下室等各类有限空间,在清淤清污和检维修作业过程中极易造成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缺氧窒息事故。事故单位没有对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进行全面辨识评估,未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在检测、防护、监护等安全条件未确认情况下实施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二是现场应急救援处置不当,由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缺乏基本的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缺失个体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在没有弄清致害因素,也没有采取可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
三是对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事故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不健全、不落实,防护器材和应急装备配备不全,没有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措施缺乏针对性,未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演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组织过有限空间知识培训或培训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严重不足、对作业程序不清楚,监护人员缺乏监护救援知识和能力。无知者无畏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五是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区对相关行业有限空间监管工作不够重视,对相关制度规定和安全知识技能宣贯培训工作不到位,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有限空间历来是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的“隐形杀手”,有限空间安全事故一再发生,也给我们重重敲响了警钟。尤其夏季是有限空间事故的高发期,由于温度高、湿度大,有毒有害气体容易挥发聚集,人员如果在防护不到位的情况下,贸然进入通风不良的有限空间,极易发生中毒窒息事故,轻则昏迷、重则危及生命。
有限空间事故防范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涉及矿山、化工、建筑、电力、造纸、造船、食品加工、餐饮、市政工程、城市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等多个行业领域,是企业易忽视的高风险作业。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防控工作。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确定企业内的有限空间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现场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开展作业。
三是加强分包管理。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项目,承包方应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并签订协议明确各自安全职责。
四是强化安全教育。加强对临时工、农民工、外包单位人员安全培训,开展有限空间事故警示教育,严禁盲目施救。
五是配齐防护装备。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呼吸防护、坠落防护、通风、照明、通讯等设备装备。
六是做好应急准备。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加强应急预案演练,防止因施救不当造成人员伤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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