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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传来消息,该省日前出台了《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指南(标准)》(以下简称《指南》)。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室内、外装修、节能改造、用途变更等)工程项目及临时建筑的建筑保温、外墙装饰的设计、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程验收均适用此标准。
据介绍,我国建筑材料及制品的燃烧性能分为A、B1、B2、B3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为不燃材料(制品)、难燃材料(制品)、可燃材料(制品)、易燃材料(制品)。
《指南》明确提出,
严禁采用B2、B3级保温材料,外墙装饰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其外墙采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均应采用A级。
同时,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母婴服务场所等9类公共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亦应采用A级材料。
在国家标准规定特定场所及部位建筑内保温采用A级材料的基础上,所有建筑内保温应采用A级材料。
此外,在金属夹芯板材使用中,全面禁止使用泡沫类芯材,应采用A级芯材。
将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首层防护层厚度从国家标准规定的15毫米增加至20毫米。
新建仿古建筑的外墙装饰构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
5月31日,宜昌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宜昌市建设工程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技术、材料、工艺和设备目录(第二批)》修改意见的通知,在第二批禁限目录中显示:
1、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2、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
燃烧性能为B1级保温装饰复合板
限制使用范围:限制在新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3、轻集料(无机、有机)砂浆外墙外保温系统
禁止使用范围:禁止用于新建的住宅、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这三类建筑材料均推荐选用的内容:
优先采用外墙内保温、外墙自保温、复合保温和装配式新型外墙保温系统技术。
河北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统一技术措施》,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7月1日前,
-
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按本《通知》规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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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未执行本《通知》规定的,要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筑物外墙外保温工程的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解决,落实建筑物内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制度,确保工程安全可靠。
1、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2、燃烧性能为B2级材料。
3、再生料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一、技术体系
1、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体系
2、钢丝网架复合板喷涂砂浆外墙保温体系
3、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板体系
4、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保温板体系
二、保温产品
1、不燃保温材料
2、不燃保温材料(内嵌双侧镀锌钢丝网片)
3、石墨聚苯板(GEPS)
4、模塑聚苯板(EPS)
5、硬泡聚氨酯板(PUR)
6、石墨挤塑板(石墨XPS)
7、挤塑板(XPS)
限制使用的外墙保温技术和产品
序号 |
类别 |
技术(产品)名称 |
限制使用的原因 |
限制使用范围 |
依据 |
|
1 |
外墙保温系统 |
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
粘贴或者锚栓以及粘锚结合的外墙保温系统,存在着脱落、空鼓、开裂、渗漏等现象以及防火隐患和质量问题,其技术防火性能差、耐久时间短、设计使用年限只有25年,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砌体结构除外)。 |
可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砌体结构工程和既有建筑、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使用。 |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发﹝2018﹞40号) 2.《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9﹞6号) 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18版)》(冀建科﹝2018﹞21号) |
2 |
保温材料 |
燃烧性能为B2级材料。 |
燃烧性能等级低,防火性能差,易燃,存在安全隐患。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
—— |
|
3 |
再生料生产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 |
燃烧性能等级低,粘结性差,脆性大、易燃,存在安全隐患。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
可在屋面和地面工程使用。 |
推广使用的外墙保温技术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 |
技术措施 |
执行的标准 |
适用范围 |
依据 |
1 |
现浇混凝土内置保温体系 |
通过不锈钢腹丝焊接网架或金属连接件将现浇混凝土结构层和防护层可靠连接,中间设置保温层,层间设置混凝土挑板,在保温层两侧结构层和防护层同时浇筑混凝土,形成保温与外墙结构一体的外墙保温系统。 |
1.主体结构层和防护层宜用自密实混凝土或者普通(细石)混凝土。 2.防护层厚度不小于50mm,内设低碳镀锌钢丝网,钢丝直径不小于3mm,网格不小于50*50mm。 3.连接件为直径8mm螺纹钢筋或钢制型材,连接件每平方米不应少于8个,穿过保温板部位的钢筋或者钢材采用工程塑料热熔包覆。 4.层间混凝土挑板伸至防护层厚度的4/5处,端部设置隔热措施。 5.保温板六面应喷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包覆。 |
1.《内置保温现浇混凝土复合剪力墙技术标》JGJ/T451 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13(J)185 3.《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8359 |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外墙外保温工程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管理办法》(冀建科﹝2014﹞3号) |
2 |
钢丝网架复合板喷涂砂浆外墙保温体系 |
由内斜插金属腹丝与复合保温板外单侧或双侧钢丝网片焊接形成钢丝网架复合保温板,通过金属连接件将钢丝网架(片)复合保温板与现浇混凝土结构层或者将钢丝网架(片)复合保温板与钢结构、框架结构主体可靠连接,形成钢丝网架(片)复合保温板体系;外侧钢丝网喷涂砂浆作为防护层、内侧结构层浇筑混凝土形成保温与外墙结构一体的外墙保温系统。 |
1.连接件应为直径8mm螺纹钢筋或其他型材,连接件每平方米不应少于8个,穿过保温板部位的钢筋或者钢材应采用工程塑料热熔包覆。 2.穿透保温层的斜插腹丝,应采用不锈钢丝。 3.喷涂砂浆防护层等级不应低于M20级,总厚度不应低于30mm。 4.隔层设置混凝土挑板,与钢丝网架(片)复合保温板和结构层可靠连接,端部设置隔热措施。 5.保温芯材应喷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六面包覆。 |
1.《内置保温现浇混凝土复合剪力墙技术标准》JGJ/T451 2.《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节能75%)》DB13(J)185 3.《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8360 |
新建、扩建的公共建筑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结构外墙外保温工程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管理办法》(冀建科﹝2014﹞3号) |
3 |
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板体 系 |
现浇混凝土结构层、复合保温板由金属连接件连成一体、可靠连接,层间设置混凝土挑板,形成保温与外墙一体的复合保温体系。 |
1.复合保温板防护构造层燃烧性能不低于A2级,厚度不小于50mm;保温板芯材不低于B1级。 2.复合保温板出厂前应六面包覆,满足以下要求:①保温板内侧应设置不小于3mm厚抗裂砂浆,压入单层耐碱玻纤网格布;②防护构造层外侧应设置不小于5mm厚抗裂砂浆,压入单层耐碱玻纤网格布;③板四个侧面或者多个侧面应喷涂水泥基聚合物砂浆;④防护构造层与保温板之间砂浆粘结剂的拉伸粘结强度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3.层间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挑板至防护构造层4/5处,端部设置隔热措施。 4.连接件为直径8mm螺纹钢筋或钢制型材,外端设置直径不小于60mm的锚固盘;穿过保温板部位的钢筋以及锚固盘,用工程塑料热熔包覆;连接件内端锚入主体结构不小于100mm。 5.现浇混凝土施工时应设置常规模板。 6.复合保温板产品出厂前,应按照绿色施工要求,结合施工图和现场实际尺寸进行排版设计和加工。 7.满足建筑防火规范和安全耐久技术标准要求。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 |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外墙外保温工程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管理办法》(冀建科﹝2014﹞3号) |
4 |
大模内置现浇混凝土保温板体 系 |
现浇混凝土结构层、保温板由金属连接件连成一体,层间设置混凝土挑板,形成现浇混凝土外墙保温板体系。 |
1.保温板不低于B1级,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开有凹槽; 2.保温板表面应包覆,板内表面设置不小于3mm厚抗裂砂浆,压入单层耐碱玻纤网格布;板外表面设置不小于10mm厚抗裂砂浆,压入双层耐碱玻纤网格布或单层镀锌钢丝网片; 3.层间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挑板,端部设置隔热措施。 4.连接件为直径8mm螺纹钢筋,外端设置直径60mm锚固盘;穿过保温板部位钢筋以及锚固盘,用工程塑料热熔包覆;连接件内端锚入主体结构不小于100mm。 5.现浇混凝土施工时应设置常规模板。 6.包覆后的保温板出厂前应按照绿色施工要求,结合施工图和现场实际尺寸进行排版设计和加工。 7.满足建筑防火规范和安全耐久技术标准要求。 |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标准》JGJ144 |
新建、扩建的民用建筑现浇混凝土剪力墙结构外墙外保温工程 |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应用管理办法》(冀建科﹝2014﹞3号) |
推广使用的保温产品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特点 |
产品技术要求 |
执行的标准 |
适用范围 |
1 |
不燃保温材料 |
保温性能好,容重轻,尺寸稳定性优良,不燃。 |
(1)导热系数≤0.045W/(m·k) |
GB/T10294 |
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2)密度≤130kg/m3 |
GB/T5486 |
||||
(3)燃烧性能均不低于A2級 |
GB8624 |
||||
(4)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0.1MPa |
JG/T536 |
||||
(5)抗压强度≥0.12MPa |
GB/T5486 |
||||
(6)吸水率≤6% |
GB/T8810 |
||||
2 |
不燃保温材料(内嵌双侧镀锌钢丝网片) |
保温性能好,尺寸稳定性优良,不燃。 |
(1)导热系数≤0.055W/(m·k) |
GB/T10294 |
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2)密度为160kg/m3-220kg/m3 |
GB/T5486 |
||||
(3)燃烧性能均不低于A2級 |
GB8624 |
||||
(4)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0.20MPa |
GB/T29906 |
||||
(5)抗压强度≥0.3MPa |
GB/T5486 |
||||
(6)吸水率≤6% |
GB/T8810 |
||||
(7)压缩弹性模量≥20000MPa |
GB/T8813 |
||||
(8)抗弯荷载≥3000N |
GB/T19631 |
||||
(9)弯曲变形≥6mm |
GB/T10801.1 |
||||
3 |
石墨聚苯板 (GEPS) |
保温性能好,尺寸稳定性优良,难燃。 |
(1)剪切强度≥100kPa; (2)尺寸稳定性[(70±2)℃,48h]≤0.3%; (3)导热系数≤0.033W/(m·k); (4)燃烧性能均不低于B1級; (5)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42d或在(60±5)℃环境中至少陈化5d。 |
《建筑绝热用石墨改性模塑聚乙烯泡沫塑料板》JC/T2441 |
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
4 |
模塑聚苯板 (EPS) |
保温性能较好,尺寸稳定性好,难燃。 |
(1)039级导热系数≤0.039W/(m·k); (2)033级导热系数≤0.033W/(m·k); (3)燃烧性能均不低于B1級; (4)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42d或在(60±5)℃环境中至少陈化5d。 |
《模塑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GB/T29906 |
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
5 |
硬泡聚氨酯板(PUR) |
保温性能好,尺寸稳定性一般,难燃。 |
(1)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28d; (2)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3)导热系数≤0.024W/(m·k)。 |
1.《硬泡聚氨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JG/T420 2.《建筑绝热用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GB/T21558 |
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
6 |
石墨挤塑板(石墨XPS) |
保温性能好,尺寸稳定一般,难燃。 |
板材产品出厂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不掺加非本厂挤塑板产品的回收料; (2)双面去皮或双面开槽; (3)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28d; (4)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5)导热系数≤0.024W/(m·k)。 |
1.《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GB/T10801.2 2.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 |
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
7 |
挤塑板(XPS) |
保温性能好,尺寸稳定一般,难燃。 |
板材出厂前应满足下列要求: (1)应为不掺加非本厂挤塑板产品回收料; (2)双面去皮或双面开槽; (2)自然条件下至少陈化28d; (3)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 (4)034级导热系数≤0.034W/(m·k); (5)030级导热系数≤0.030W/(m·k)。 |
1.《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GB/T10801.2 2.挤塑聚苯板(XPS)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GB/T30595 |
各类新建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 |
上述保温材料的检测报告应满足下列要求:1.提供的保温芯材检测报告必须为抽样检测。2.保温芯材检测必须满足陈化期要求;3.检测报告的各项指标应为同一批次的材料、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 |
2021年3月2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禁限民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有关技术要求》的通知。通知要求:
-
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主城都市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
自2022年7月1日起,通过施工图审或因设计表更等原因需重新开展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禁止采用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和仅通过粘结锚固方式固定的外墙保温装饰一体化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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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提升非承重墙体砌块自保温、结构与保温一体化、预制保温外墙板等墙体自保温技术应用规模。
2020年12月,嘉兴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用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使用的通知》,从产品材料、施工工艺、使用场所等三方面明确限制了外墙外保温系统的使用条件。
该规定限制使用无机轻集料砂浆和保温装饰一体化板等外墙外保温系统,禁止使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工艺,禁止岩棉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禁止在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青少年宫和养老院二层及以上部位使用保温装饰一体化板,慎用挤塑聚苯板作为楼板保温构造材料。
2020年10月13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公布了《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要求2020年11月1日前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项目以及2020年12月31日前尚未开始墙体节能工程施工的项目严格执行。
关于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设计使用,《目录》的规定如下: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五批) | |||
序号 | 类别 | 材料名称 | 禁止和限制的范围和内容 |
1 | 外墙保温系统 | 施工现场采用胶结剂或锚栓以及两种方式组合的施工工艺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装饰复合板除外)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
2 | 岩棉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 | |
3 | 保温板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27米以上住宅以及24米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m2 | |
4 | 保温板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装饰复合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8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外墙外侧作为主体保温系统设计使用,且保温装饰复合板单块面积应不超过1平方米,单位面积质量应不大于20kg/m2 | |
5 | 建筑幕墙 | 施工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玻璃幕墙施工工艺 | 禁止在玻璃幕墙施工现场打注硅酮结构密封胶(全玻璃幕墙或局部破损补片除外) |
6 | 全隐框玻璃幕墙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人员密集、流动性大的商业中心,交通枢纽,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等场所,临近道路、广场及下部为出入口、人员通道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7 | 采用钢销、T形连接件和角形倾斜连接件连接和支撑的石材面板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局部破损维修除外) | |
8 | 石材幕墙的花岗石磨光面板最小厚度小于25mm,粗面板材厚度小于28mm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9 | 不锈钢整体铸造挂件厚度小于3mm,铝合金挂件厚度小于4mm的石材挂件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10 | 建设用砂 | 氯离子含量大于0.02%的建设用砂 | 禁止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中使用 |
11 | 氯离子含量大于0.01%的建设用砂 | 禁止在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0年或以上的混凝土结构、其它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设计使用 | |
12 | 外窗及五金配件 | 非Low-E镀膜单腔普通中空玻璃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外窗部位设计使用 |
13 | 将滑撑直接用自攻螺钉进行安装的建筑外开塑料窗(包括外平开塑料窗和外开上悬塑料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4 | 传热系数K值大于2.2( W/m2.K)的建筑外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5 | 气密性能分级低于6级的建筑外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6 | 外窗用铝合金主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基材公称壁厚小于1.8mm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设计使用 | |
17 | 外平开窗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七层及以上民用建筑中设计使外开平窗用。二层至六层民用建筑中限制使用外平开窗。当确需采用时, 外窗应设计有儿童和窗扇防坠落装置及安全限位装置。 | |
18 | 现场加工拼装建筑外窗(大型组装窗和带有转角的凸窗除外)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中使用 | |
19 | 防水材料 | 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中使用 |
20 | 明火热熔法施工的改性沥青类防水卷材 | 禁止在地下密闭空间、通风不畅空间和附近有易燃材料的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 |
21 | 涂料 | 溶剂型涂料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使用 |
22 | 管道 | 砂模铸造铸铁管 | 禁止在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中设计使用 《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一批)第一条与此条冲突的,以此条文准 |
原文如下:
公告【2021】10号
现批准《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防火设计指南(标准)》为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为DBJ04/T 419-2021,自2021年 5月1日起实施。
本指南(标准)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西省消防技术站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zjt.shanxi.gov.cn)公开发布。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1.1 目 的
为预防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引起的火灾,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2020》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
1.2 适用范围
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扩建、改建(室内、外装修、节能改造、用途变更等)工程项目及临时建筑,均应按照本指南进行建筑保温、外墙装饰的设计。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两层以下(含两层)、跨度小于6米、农民自建自住或者村集体建设用于办公室、警务室、卫生室、便民服务点、农产品加工作坊等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参照本指南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建筑保温、外墙装饰设计,除执行本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山西省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
1.3 基本要求
建筑保温与外墙装饰材料的选取与运用,除本指南明确必须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材料的建筑外,其他建筑工程宜采用A级材料,严禁采用B2级、B3级材料。
2.1 一般规定
2.1.1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均应采用A级。主要指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1 公众聚集场所主要指:
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
2 公共娱乐场所主要指: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等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2.1.2 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下列其他公共建筑的外墙外保温材料亦应采用A级材料。
1 地市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办公楼;
2 重要的通信、调度和指挥建筑;
3 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建筑;
4 县级及以上的文物古迹、地市级及以上档案馆等建筑物;
5 证券交易所;
6 省级及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办公楼;
7 监狱、戒毒所、拘留所、隔离用房等封闭管理场所;
8 母婴服务、康复、看护照料等相关服务场所;
9 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2.1.3 除2.1.1及2.1.2规定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 除住宅建筑及2.1.1及2.1.2所列建筑外,其他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0米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1.4 除2.1.1,2.1.2规定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2 其他要求
2.2.1 独立建造的老年人照料设施、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且老年人照料设施部分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老年人照料设施的内、外墙体和屋面保温材料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2.2.2 在建筑内部使用保温材料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2.3 设置商业网点的住宅,商业网点部分的外保温应采用A级材料。
2.2.4 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A级,且耐火极限应满足国家相应技术标准及规范要求。
3.1 构造要求
3.1.1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3.1.2 除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建筑高度大于24m小于50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m小于100m的住宅建筑,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0h。
2 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3.1.3 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除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的情况外,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在首层及室外活动平台处不应小于20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且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防护层外无干挂、贴片等装饰构造时,距室外地坪及室外活动平台2m高度范围内的防护层构造做法中增加钢丝网片,防止碰撞损伤及脱落。
2 铺设保温层时,应在其转角、衔接处等薄弱部位增强防护层的构造做法,以保证防护牢固可靠。
3.1.4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在与楼板水平的位置采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完全填塞,且背衬材料的填塞高度不应小于200mm;
2 在矿物棉等背衬材料的上面应覆盖具有弹性的防火封堵材料;
3 防火封堵的构造应具有自承重和适应缝隙变形的性能。
3.1.5 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3.2 其他措施
3.2.1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宜优先采用保温结构一体化技术。
3.2.2 电缆燃烧性能为B1级及以下的电气线路严禁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用不燃电缆,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4.1 材料选用
4.1.1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除2.1.1及2.1.2所列建筑外,可采用B1级材料。
4.1.2 其他装饰构件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其外墙采用的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
4.2 其他措施
4.2.1 建筑外部设置的广告牌灯箱、logo等的电气线路需穿越或敷设于外墙时,应采用穿套金属管作防护,其内部光源应采用冷光源。
4.2.2 新建仿古建筑的外墙装饰构件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难燃材料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使其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
5.0.1 本指南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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