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建筑钢结构设计规范》最新版本为 ANSI/AISC 360-16,英文名字为Specificationfor Structural Steel Buildings。360-10版国内已经有翻译版发行。为使大家更好的理解360-16版本,特别是翻译其中关键章节,不妥之处,敬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本文为第A章的重点翻译。
本章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列出了引用的规范和标准,并给出了材料和结构设计文件的要求。
本章组织如下:
A1.适用范围
A2.引用规范和标准
A3.材料
A4.结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定
A.1适用范围
《建筑钢结构设计规范》(ANSI/AISC 360),以下简称本规范,适用于钢结构体系或与钢筋混凝土组合的钢结构体系的设计、制造和安装,其中钢构件的定义见AISC《建筑和桥梁钢结构标准实施规程》(Codeof Standard Practice for Steel Buildings and Bridges) (ANSI/AISC 303)第2.1节,以下简称标准实施规程。
本规范包括符号、术语表、缩略语、第A章至第N章以及附录1至8。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和贯穿其中的使用说明(UserNote)不属于本规范的一部分。本文件中的短语 “允许”(ispermitted” 和 “are permitted)表示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但不是强制性的。
使用说明:为应用本规范提供简明实用的指导。
本规范对建筑钢结构和其他钢结构的没计、制作和安装所采用的相关关标准做了详细规定,其中“其他钢结构”为按建筑物进行设计、制作和安装,井且具有与建筑物类似的竖向和抗侧力构件的结构。
无论本规范是否引用了相关现行建筑法现,其中的荷载、荷载组合、结构体系的限制及一般设计要求均应符合ASCE/SEI 7《建筑物及其他结构的最小设计荷载》(ASCEMinimum Design Loads and Associated Criteria for Buildings and Other Structures)的要求。
本规范未作规定时,可根据试验或分析结果进行设计,但应由相应主管机构批准。当相应主管机构认可时,也可采用(本规范以外的)的其他设计和分析方法。
使用说明:除冷弯型空心结构型材(HSS)按本规范设计外,冷弯型钢结构构 件的设计,建议采用AISI《北美冷弯型钢结构构件设计规范》(Design of Cold-Formed Steel Structural Members)(AISI S100)设计。
1.抗震应用
除现行建筑法规另有规定外,钢结构或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钢结构的抗震设计应按ANSl/AISC《建筑钢结构抗震设计计规程》(SeismicProvisions for Structural Steel Buildings )(ANSI/AISC 341) 设计。
使用说明:ASCE/SEI 7表12.2-1,H项规定,当采用地震响应修正系数为 R=3时,抗震设计类别为B和C类中钢结构可不采用《建筑钢结构抗震设计计规程》相关规定,仅按本规范进行设计,但组合结构除外。当抗震设计类别为A类时也仅按本规范设计。
2.核应用
核结构的设计、制造和安装除满足本规范外,尚应符合
AISC《核设施安全相关钢结构规范》(Specification for Safety-Related Steel Structures for NuclearFacilities)(ANSI/AISC N690)的相关规定。
A.2引用规范和标准
本规范引用了以下规程、规范及标准
(a) 美国混凝土协会(ACI)
(b)美国钢结构协会(AISC)
(c)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ASCE)
(d)美国机械工程师学会(ASME)
(e)美国无损检测学会(ASNT)
(f)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
(g)美国焊接学会(AWS)
(h)美国连接研究委员会(RCSC)
(i)压型钢板研究会(SDI)
A3.材料
1.结构钢材料
材料试验报告或制造商或实验室的试验报告,应满足第A3.1a节所列ASTM标准之一的规定。对于热轧结构型材、板材和棒材,试验应满足ASTM A6/A6M的有关规定;对于薄板材,试验应满足ASTMA568/A568M的有关规定;对于管材,试验应满足与相应产品相适应的ASTM的有关规定。
1a. ASTM标准代号
1b.未经认可的钢材
1c.重型轧制型材
1d.重型组合型材
2.铸钢和锻钢
3.螺栓、垫圈及螺母
4.锚栓和螺杆
5.焊接耗材
6.栓钉
A4.结构设计图纸及技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