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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一季度全国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汇总共有88条,具体为住建部4条,安徽7条,重庆市6条,福建2条,广东6条,广西1条,甘肃2条,河北6条,河南2条,湖北5条,湖南3条,江苏1条,江西6条,宁夏1条,内蒙古1条,青海1条,上海2条,山西2条,山东7条,陕西3条,四川4条,西藏1条,新疆4条,云南2条,浙江10条。以下仅是小编的搜集整理,存在部分地区错漏,欢迎读者粉丝留言补充,扫码可阅读全文。
住建部通报2020年度全国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
2020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共计6.3亿㎡,较2019年增长50%,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20.5%,完成了《“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确定的到2020年达到15%以上的工作目标。
住建部印发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6月1日起施行
《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标牌和证书,授予范围为符合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标识星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3个级别。其中,三星级标识认定统一采用国家标准,二星级、一星级标识认定可采用国家标准或与国家标准相对应的地方标准。新建民用建筑采用《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工业建筑采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既有建筑改造采用《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绿色建筑标识认定需经申报、推荐、审查、公示、公布等环节,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专家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
住建部同意将上海嘉定新城菊园社区JDC1-0402单元05-02地块项目、佛山顺德凤桐花园项目、佛山顺德北滘镇南坪路以西地块之一项目、深圳市长圳公共住房及其附属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和重庆美好天赋项目、绿地新里秋月台项目、万科四季花城三期项目列为我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开展智能建造试点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创新突破相关核心技术,加大智能建造在工程建设各环节应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效益和品质,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发展模式和实施经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绿色建造技术导则(试行)》明确了绿色建造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技术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绿色建造工作,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和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文件。《导则》分为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绿色策划、绿色设计、绿色施工和绿色交付共七章。绿色策划章节明确策划阶段需开展的工作内容,包括绿色化、工业化、信息化的实施路径和相关指标、明确各方职责等。绿色设计章节规定了推进建筑、结构、机电、装修集成设计,探索设计、生产、采购、施工协同设计,引导装配式建筑标准化设计等要求。绿色施工章节提出施工阶段的优化设计、资源节约、减少排放、智能技术应用等技术要求。绿色交付章节强调综合性能调适,明确绿色建造效果评估的主要内容和评估机制,提出数字化交付要求。
安徽17部门印发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 加快发展装配式
装配式建筑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业企业享受各级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奖补。加快发展一批钢结构、古建筑、防腐保温等具有传统特色及具有国内领先施工工艺技术的专业企业。
推进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 安徽省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发布
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面积比例达到65%,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18%。以探索建筑碳达峰为核心,实施建筑能效提升行动。以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为核心,推进装配式建筑稳步发展。
安徽合肥2021年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发布 将创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今年全市建设规模力争达到千万平米,推动创建国家级建筑科技示范基地,并打算为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惠奖励政策。
安徽合肥印发《2021年全市建筑节能与设计科技工作要点》
全市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85%;全市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执行率和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完成7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建设;新增20个公共建筑能耗监管项目;支持10家以上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晋升甲级资质;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力争达到20%;力争有7家企业产品通过绿色建材认证;制定施工图数字化成果交付办法;研究制定推进工程应用BIM技术政策。
安徽宣城市政府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到2021年末,建成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新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到2025年末,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5家,并形成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不少于2家,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努力把装配式建筑产业培育成新的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安徽《阜阳市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
到2021年底,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新开工建筑面积的18%以上,重点推进地区比例达24%以上,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总竣工面积的18%以上。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达到当年开工建筑面积的30%以上,重点推进地区比例达40%以上,装配式建筑竣工面积占总竣工面积的30%以上;培育10家以上装配式建筑开发、设计、施工企业,完成五大生产基地园区建设,形成完整的原材料生产、研发设计、部品制造、安装装配生产体系。
安徽蚌埠市政府发文,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100%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新建市场开发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2021年达30%以上,到2025年力争到50%(2022年力争达35%、2023年力争达40%、2024年力争达45%)。支持装配式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装配式建筑可按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装配率超过50%的装配式建筑,在推广试点示范阶段可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市场开发建筑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不含地下建筑、构筑物、配套附属设施)的,可给予项目不超过计容面积3%奖励。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联合专业院校、科研单位、行业社会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实训、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推广等活动。装配式建筑同步设计薄膜太阳能发电系统、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或近零能耗建筑标准等创新技术项目,在装配率计算时按规定给予装配率分值加分奖励。装配式建筑施工图不符合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及装配率有关要求的项目,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装配式建筑不得擅自降低装配率。新建市场开发建筑项目是指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新立项的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是指出让(划拨)地块用地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建筑面积)。
重庆市住房委员关于印发《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的通知
自2021年5月1日起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项目,应执行本次发布的技术文件,并按照《重庆市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2021版)》进行装配率计算。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明确装配式建筑相关技术问题的通知
重庆市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最大适用高度按照《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1执行,超过标准最大适用高度的建筑现阶段不宜采用预制竖向结构构件和预制梁板结构构件。钢筋桁架楼承板等能实现楼盖全现浇的装配式技术,标准层预制楼梯以及有标准依据的非主体结构部品部件不限制使用。
重庆长寿区政府发布进一步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实施意见
到2025年,培育发展1家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2家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建筑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保持在10%以上。实施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实现建造数字化。推进绿色建筑和住宅全装修,实现产品绿色化。推行工程总承包制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智慧工地应用。
重庆|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装配式建筑智能制造基地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招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2-5亿元的,按固定资产中的机械设备投入金额的5%给予补贴,分5年兑付,单个项目补贴最多不超过500万元。被认定为重庆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被认定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重庆市绿色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
装配式建筑中落实绿色建筑的各项指标要求,绿色建筑技术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两者互相促进和融合发展。内隔墙非砌筑比例不小于50%,预制装配式楼板应用面积不低于单体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60%,促进我市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产业的发展,有力支撑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需求。推行建造方式工业化,整合绿色建筑激励政策,引导实行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一体化装修和信息化管理,组织试点实施一批装配式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项目。
重庆│万州区政府通知全面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全区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项目。中心城区社会投资公共建筑。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每年市委、市政府对装配式建筑的考核要求,确定一定比例的房地产项目实施装配式)。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1.装配式建筑预评价装配率达到65%以上的项目,项目资本金监管额度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额基础上下浮50%。2.装配式建筑预评价装配率达到50%—65%的项目,项目资本金监管额度在通常核定存入金额基础上下浮30%。
福建省通报2020年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
全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159个,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306个,总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重点地区和企业在推广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州市的产业政策环境、工业化生产能力和市场规模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评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泉州市开发应用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认定流程可视化、资料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漳州市实行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并采用BIM技术。
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按本省有关规定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加强集成设计,规范构件选型,提高建筑标准化、模数化水平,着力提升项目装配率。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高层建筑等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装修,提高整体卫浴、整体厨房、干式工法楼地面、管线分离等应用比例,促进建筑垃圾减量化。开展适合沿海地区特点的装配化建造关键技术研究,推进装配式建筑产品化、部品部件化发展,引导企业加强标准、工法研究与应用,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广东东莞:装配式商品房项目进度达地上1/3可办理预售许可
支持建筑业相关措施首次写入市政府1号文,其中,就提出要加快商品房供应,稳定房地产市场,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形象进度达到地上总层数的三分之一时,允许办理预售许可。对此,市政府政策解读文件显示,为促进建筑业投资提速提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申办条件进行优化,即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达到地上总层数的三分之一时,就可以办理预售许可。
广东|《佛山市2021年推广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
2021年要确保完成新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3%以上的指标任务,并提出要强化政府投资工程实施装配式建筑等多项要求。
广东│潮州市政府印发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意见
到2022年底前,实现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底前,实现全市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
广东|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做好前海合作区装配式项目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前海合作区内新建住宅、宿舍、商务公寓等居住建筑工程,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研发用房工程,应全部实施装配式建筑,并应采用反映装配式特点的绿色建造和智慧建造方式。
广东│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计划推进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体系。
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建筑的占比。居住建筑以及规定规模的公共建筑、研发用房、厂房全面实施装配式建筑,鼓励其他公共建筑、工业建筑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应用。
广东潮州市发布住房公积金对购买装配式建筑商品房的扶持政策
鼓励金融机构对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和装配式建筑开发项目给予综合金融支持,对购买已认定为装配式建筑项目的消费者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的规定,为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推动潮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的作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与激励消费者购买装配式住宅,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实际情况,经潮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审议通过,对装配式建筑给予政策扶持:一、对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视同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的商品房,享有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并对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发放的政策扶持。二、对购买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
广西南宁市住建局印发推广应用预制“三板”实施细则50条
实施区域内的下列建筑类型,应推广应用“三板”,并将其纳入项目建设要求:
(一)新建保障性住房、商品住宅、宿舍(公寓)建筑;
(二)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
(三)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
甘肃十二部门联合发文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逐步建立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紧跟国家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总体进程,力争到2025年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产业基础、技术装备、科技创新能力以及建筑安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
甘肃庆阳市政府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力争到2022年底,各县(区)分别完成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1个,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同期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完成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个,装配式建筑占城镇同期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并逐年提高比例。鼓励商品住宅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大跨度、大空间、100米以上的超高层建筑、市政桥梁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推广应用装配式钢结构;结合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在农村推广实施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农房建设试点工程。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
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建设;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督促各地加大项目建设,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继续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进一步提高基地覆盖率和发展质量。重点抓好唐山市、沧州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督促两市各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万平方米以上。
河北廊坊市政府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意见
全面落实支持政策,推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2021年起,全市城镇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以上,每年按不低于2%递增,到2025年达到30%以上(如遇上级政策变化,由政府主管部门适时进行调整)。其中,政府投资的项目,原则上采用装配式方式建设;非政府投资项目,新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按上述要求执行。
河北│加快装配式发展,十部门印发《保定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到2022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2%,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25%,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中应用占比达到50%。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逐步增加星级绿色建筑数量,因地制宜推进城镇老旧小区绿色化改造,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科学引导农村自建住房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及绿色建材,绿色建筑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完善,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逐步形成全市绿色低碳发展氛围。
河北秦皇岛出台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明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部为绿色建筑
到2022年,全市行政区域内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100%;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为完成目标任务,该市行政区域内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新建民用建筑将全部按照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中,城镇规划用地范围内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海港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抚宁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昌黎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和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按照高于最低等级的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河北省通报2020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建筑工程材料设备管理专项检查情况
2020年,全省城镇累计竣工绿色建筑面积5262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93.44%;全省新开工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123万平方米,累计达到439万平方米,在全国领先;全省城镇新建节能建筑5631万平方米,累计达到7.5亿平方米,占全省城镇民用建筑总面积的53.14%;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347万平方米,占新增建筑面积的59.4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累计达到34781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2710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面积的25.09%。
河北│深入推进装配式,沧州市印发2021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5%以上;
深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对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比。房地产开发项目要配建不低于25%的装配式建筑;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应用装配式建筑比例不低于30%;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的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钢结构,以我市作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市为契机,推动我市钢结构装配式发展。
河南│焦作市十部门印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全市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以后逐年递增5个百分点,到 2025年底不低于 40%;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的新建项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60%且不少于一个单体,以后逐年递增10个百分点,到 2025年底达到100%;装配式建筑外墙应采用预制夹心保温墙板;鼓励村镇房屋推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
河南|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补充通知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积比例达到下列目标:2020-2021年,达到30%以上;2022-2023年,达到40%以上;2024-2025年,达到50%以上。
湖北省通知分解下达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湖北省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住建部、省政府确定的“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到2025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的总体目标,湖北省住建厅分解下达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湖北武汉通报2020年度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考核情况
各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的建筑面积906.8万平方米(含钢结构建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81.4%,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为382.21万平方米、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为211.93万平方米、东西湖区为78.92万平方米,位列全市前三名。
湖北荆州分解下达2021年度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加强装配式建筑组织领导。以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装配式建筑示点示范,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能力。建立”专人负责、权责清晰、渠道通畅、数据精准”的装配式统计工作机制。
湖北|《武汉市2021年发展装配式建筑工作要点》印发
全市按照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建设工程面积不小于1200万平方米。全市新开工装配式民用建筑面积不小于850万平方米。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全市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造的工业建筑面积不小于150万平方米。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各区确定的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不少于2个。
湖北黄冈市通知加快推进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
全市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造。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鼓励城市道路非机动车、城市桥梁、排水设施、综合管廊采用装配式建造。2021年,全市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面积不少于8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实行工程总承包模式。抓好试点示范。坚持政府项目带头示范,社会项目引领示范的原则,各县市区本年度装配式建筑工程示范至少1个。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和装配式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装配式建筑信息定期统计报送机制,形成全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全过程记录。
湖南│将装配式应用纳入立法,12部门印发湖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到2022年,当年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比达到7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绿色建筑发展政策、人才保障和研发机构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持续发展,工程技术地方标准体系初步建成,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逐步推广,住宅质量品质和健康性能不断提高。城镇建筑标准化、集成化、产业化和智能化水平显著增强。城镇绿色建筑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绿色建筑成为新时尚,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推动绿色建筑立法工作,将装配式建筑、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技术推广应用纳入立法内容。到2022年,全省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3个、省级6个,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5家、省级60家,培育宣传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优秀典型、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各20个。
湖南│岳阳市通报2020年度全市绿色装配式建筑实施情况
2020年度全市(含县市区)新建开工总面积329.5万平方米,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总面积147.93万平方米,共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39个。其中,市主城区新建开工总建筑面积170.49万平方米,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总面积74.88 万平方米,实施绿色装配式建筑项目25个,占新开工建筑总面积的 43.92%,超额完成省定任务13. 92个百分点。
30%装配式,湖南常宁市政府通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2025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社会投资工程项目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社会投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的比例,按年度计划实施(以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时间为准)2021年不低于10%,此后逐年提高5%,到2025年,不低于30%。
江苏│大力推动建造方式变革,2021年全省建筑业工作要点印发
大力推动建造方式变革。着力探索智能建造与产业现代化协同发展的路径和方法,鼓励建筑企业与互联网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合作,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建筑产业中的应用,逐步建立智能建造技术标准体系。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江苏省装配式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名录实施动态管理,出台《装配式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2021版),完善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体系。积极推动精益建造,培养一批精益建造的示范典型项目。大力推行绿色建造,指导常州市做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绿色建造试点工作,结合碳达峰有关工作要求,探索建立项目全过程绿色施工动态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将绿色施工、建筑垃圾减量化和再生利用资源化、产业化等措施纳入省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管理体系。
江西│大力发展装配式,16部门印发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
到2025年,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推动形成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引领并带动广大中小企业向智能建造转型升级。劳动生产率明显提高,能源资源消耗及污染排放大幅下降,环境保护效应显著。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智能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大幅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
江西│全面推进装配式,八部门印发南昌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
到2022年,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设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推广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江西|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昌市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到2022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以上,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30%,到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突破8000亿元以上,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力争达到50%,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企业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高。
江西|关于印发《吉安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22年,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建设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突破 30%,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装配率达到 30%以上,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实施,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赣州市关于印发《2021年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30%,其中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按10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其他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则上按100%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每个县(市、区)实施不少于1个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新建1个以上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江西│大力发展装配式,九江住建局印发2021年全市工作意见
大力发展绿色、节能、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实现与绿色施工、数字建造的深度融合。加大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扶持力度,培育壮大一批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争取成功申报一批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和产业示范园区。逐步开展钢结构建筑试点,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公租房、棚改安置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商品房等住宅项目中的应用。
宁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等列入2021年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加快建筑产业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推进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年内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65%以上,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建筑产业化基地等示范项目建设,培育1—2个自治区级建筑产业化基地、建筑产业示范基地。
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
到2025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和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建成一批智能建造示范工程。
到2030年,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达到全国中等水平。
到2035年,相关领域具备创新引领能力和明显竞争优势,部分产业和技术装备处于全国优势地位,建成较完备的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建筑工业化全面实现,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进入全国先进水平。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青海省建筑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评价结果应用机制。在房建工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叠合板、预制楼梯板和预制阳台板等预制混凝土构件。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力度,尤其在农牧区公共建筑和农房建设中的应用,推动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和产业全面发展。
上海│黄浦区通知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AAA级补贴100元/㎡
上海市黄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黄浦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的通知,其中支持范围包括装配整体式建筑示范项目,即根据《上海市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评价等级达到AA或AAA的装配整体式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上海市住建委印发《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和外墙保温一体化建筑项目的管理,按照《关于推进本市超低能耗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0﹞541号),上海市住建委组织编制了《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管理规定(暂行)》,现印发出来,请遵照执行。意见包括项目申报和评估、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审核。
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 山西2021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发布
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执行率100%,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7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6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00万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30%。设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8%,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达到25%。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装配式建筑工作推进情况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通报
2020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822.52万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8.7%。全省建成投产部品部件生产基地18个,其中,大同装配式绿色建筑集成产业基地(园区类)、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类)、正方利民(天镇)建筑工业化有限公司(企业类)认定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二批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开通山西省装配式建筑产业信息服务平台,累计发布企业、项目、产品等各类信息389条,提升了产业链信息化水平。
山东│青岛市政府通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在土地划拨、出让及规划建设条件中应当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装配率、评价等级等要求,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公告中予以明示。采用装配式外墙技术产品的建筑,其预制外墙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3%的部分,不计入建筑容积率。建立建筑产业化示范工程财政政策资金扶持制度,对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较高,或具有示范意义的产业化工程项目,按规定给予补助。
山东济南市到2022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
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新建住宅项目全面推行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件。积极创建山东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重点推广区,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医院、学校、大跨度及大空间和单体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方式建造;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和农房建设。推动地下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生产、质量监管等环节标准体系建设。开展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企业信息登记和星级评价,打造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到2022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
山东|济南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推进智能建造的实施意见》
到2022年底,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建成建筑机器人研发基地,试点数字化建造项目200个以上,实施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项目1000万平方米以上,初步形成智能建造产业生态圈,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到2025年底,全市80%以上工程项目采用数字化建造模式,80%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实现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
山东青岛│崂山住建局印发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
提高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医院、学校和幼儿园等)优先采用钢结构。到2023年,新建民用建筑项目的装配式建筑面积应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50%以上,单体装配率达到50%以上。
山东潍坊市住建局关于2021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应用比例要求的通知
在对2021年新进入出让或划拨供地程序的地块,提出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要求时,原则上市区不低于27%,县市不低于17%。
山东德州|加大装配式推广力度,住建局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
推进建造方式革新提速。认真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积极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全面执行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72%节能标准,积极申报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培育示范项目,组织开展职业技术大赛,不断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应用范围和应用比例。全年新增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识项目1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节能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200万平方米、新增装配式建筑45万平方米。
山东│平度市政府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发展实施意见
自2021年起,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0%以上。
陕西省发布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1年起,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面积增加3%以上用于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城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的新建项目,实施工业化建造比例不低于20%,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到2035年,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企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产业整体优势明显增强。
陕西│榆林市政府通知进一步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
榆林中心城区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为积极推进区域,其余各县为鼓励推进区域。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榆林中心城区2021年达到22%以上,2025年达到30%以上;神木市、府谷县、靖边县2021年达到12%以上,2025年达到20%以上。装配式建筑土地供应规定:榆林中心城区从2021年起,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建筑项目招拍挂土地的比例不低于19%,以后每年度增长不低于3个百分点。装配式建筑项目装配率规定:2021年起报建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综合装配率不低于20%(低多层建筑不低于22%,中高层建筑不低于18%)。装配式建筑实施项目规定:新建保障性住房项目和财政资金、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房建工程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进行设计和建造。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规定:根据我市装配式产业发展状况,适时在榆林中心城区范围内划定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装配式建筑实施区域内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进行设计和建设。
绿色建筑占比60%!陕西西安市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工作方案
西安市绿色建筑创建目标要求,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保持100%;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2021年达到60%,2022年达到70%;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2021年-2022年达到30%;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 四川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管理工作要点
大力推动智能建造。制定《关于促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建筑产业互联网建设指南》,引导市场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加快推进BIM技术在建筑全寿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开展智能建造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建成2-5个智能建造应用场景,举办智能建造现场观摩会,推动智能建造示范应用。试点培育10家智能建造示范企业。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制定《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建立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体系,拓展装配式技术运用领域。深入开展全国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加大钢结构在住宅、农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开展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调研,强化装配式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四川|《2021年全省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要点》发布
到2021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5400万㎡,其中新开工钢结构住宅50万㎡。各市(州)新开工装配式建筑中,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项目应达到20%以上。全省新增10个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四川│装配式占比40%,眉山市政府印发建筑业改革发展试点实施方案
至2022年,全面完成企业资质管理、施工组织方式、工程建造方式、劳务用工制度、工程监管方式等五个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起与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建筑业发展新机制、新模式。全市建筑企业的质量和数量均明显提升,一级资质以上的企业数量突破30家,力争100亿级企业1家以上、50亿级企业3家以上、10亿级企业10家以上。建筑业对GDP的贡献率保持在9%以上,率先建成1000亿级产业集群。
四川攀枝花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从2021年3月3日起,攀枝花市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推进全市绿色建筑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实施方案,到2022年,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
西藏│自治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标识实施细则、创建方案(征求稿)
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6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边境地区装配式建筑发展。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有关要求,扩大装配式建筑应用规模,大力推行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方式,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钢结构,11部门印发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稳步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因地制宜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积极引导政府投资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原则上使用装配化建造方式,逐步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应用比例。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建设装配式建筑。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积极创建国家及自治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加强产业布局引导,提升建造水平。
新疆│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列入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2021年工作要点
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装配式建筑各项优惠政策,在项目立项、规划审批、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落实装配式建筑各项要求;健全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装修、验收、使用维护等全过程技术标准体系,做好装配式建筑评价,推进产业基地和示范项目建设,推进发展产业联盟,引导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发展;指导在装配式建筑中大力推广使用BIM技术和全装修模式,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力争2021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
关于加快推进克拉玛依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2021年达到15%以上,2025年达到30%;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2021年不少于5个,其中克拉玛依区2个,独山子区1个,白碱滩区1个、乌尔禾区1个;2025年不少于15个,其中克拉玛依区7个,独山子区3个,白碱滩区3个,乌尔禾区2个;按照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培育产业基地,2022年建成3个,其中克拉玛依区1个,独山子区1个,白碱滩区1个,2025年建成5个,其中克拉玛依区1个,独山子区1个,白碱滩区3个。
关于印发《第一师阿拉尔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
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努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逐步推广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倡导轻钢结构、木结构在旅游度假、园林景观和仿古建筑项目中的应用。发改委在后续立项批准的政府投资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建筑应使用装配化建造方式,逐步提升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并积极推动装配化装修。
云南九部门发文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借鉴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成熟的经验,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
云南住建厅通知进一步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健康发展
要分类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鼓励更多建筑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推广成熟适用技术。推进建筑全装修。
浙江│实施绿色建筑+,宁波市政府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
实施“绿色建筑+”工程。推动绿色建筑品质提升和高星级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强化绿色建筑在建筑能效提升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装配式建筑多种体系共同发展,大力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工作,对农村自建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按相关政策予以补助。提升装配式建筑信息化水平,建立基于建筑信息模型(BIM)、区块链等技术的协同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监管。培育一批设计、施工、生产一体化装配式建筑业企业,积极探索驻厂监造制度,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预拌产品、预制部品(部件)质量。
浙江绍兴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
到2025年,全市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5%以上,三星级比例达到7%以上。绍兴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项目全部实施装配式建造;其他区域新建装配式民用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且逐年提高比例;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大力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到2022年底,全市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累计新开工1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农村钢结构装配式农房累计新开工10万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全市钢结构建筑占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浙江丽水市政府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
大力推进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发展。继续推进建造方式的改革。推进施工方式由传统施工逐步向工业化、标准化转变,装配式建筑领域逐步向钢结构住宅和农村住宅拓展、延伸,因地制宜、有序推进住宅全装修。丽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政府(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项目要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并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模式。
浙江|台州市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质量检测管理规定(试行)印发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的企业或市外生产企业在本市设立分公司(分厂、分站)和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市外装配式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在本市销售其产品的,应按本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检验检测资料。生产企业应取得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全程可溯制度。
8000万㎡装配式,浙江住建厅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浙江着力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的首战之年。全省建筑工业化工作要全面落实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和效益。全年实现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80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120万平方米以上。
浙江│试点装配式生产在线监造,宁波2021建筑材料管理工作要点
探索推动地方建筑材料行业“数字工厂”建设。试点在预拌混凝土、预制管桩等重点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实行驻厂在线监造,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鼓励建材生产企业试点应用网上超市,推动建立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的协同水平和产能利用率。建立健全地方建筑材料行业发展规范规则体系。深入开展建材领域“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全面推进净化天然砂示范基地(企业)创建工作。加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力度。开展绿色建筑创建和碳达峰行动。促进行业党的建设。
装配式占比35%,浙江经信厅印发新型墙体料2025年主要目标
2025年主要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5%
2021年工作目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
发展适应农村建筑的部品化新墙材,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农村自建房装配式建筑。
浙江宁波印发2021年全市建筑业工作要点
全年建筑业省内总产值力争完成2652亿元,同比增长14%,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保持5%以上;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5%以上,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万平方米以上。加强消防审验队伍建设与行业规范建设,提升建设工程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水平。有效治理住宅领域常发、多发的质量问题,建筑工地安全生产事故数量与死亡人数相比去年“双量下降”,文明施工成效持续巩固。
浙江│125万㎡装配式,桐乡市住建局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
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全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125万平方米,其中装配式住宅和公共建筑(不含场馆建筑)不少于75万平方米,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推进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改革。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全面提升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质量监管水平,坚持标化工程示范引领,年内争创省级标化工地5项、“南湖杯”优质工程5项、“钱江杯”优质工程2项。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地扬尘监管设备接入智慧监管平台。
稳步提升建筑工业化发展质量 浙江省印发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大力发展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积极稳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加快以设计为先导,推广大开间等先进适用的结构体系以及围护体系。创新施工组织方式,优化施工工艺工法,推广成熟部品部件,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集成化水平。加大装配化装修在商品住房中的应用力度,大力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应用整体厨房、卫浴等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推动装配化装修和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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