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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标准《转自: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同意开展转自:标准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117号),我部组织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国家标准《转自: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zhangyao@ceri.com.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建安街7号;邮政编码:100176;收件人:张尧;联系电话:1581032756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
附件:转自:标准(局部修订条文征求意见稿)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4月19日
官方通知网址:
http://www.mohurd.gov.cn/zqyj/202104/t20210420_249863.html
来源:住建部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