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日报、北京市建委、建筑管理
2020年7月2日,北京市通报的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来自北京大兴理想家项目工地。后续通报称,该确诊病例为王某某,为该工程项目一名劳务人员的家属,居住在项目生活区。隔离期间,王某某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并进行超范围活动,后被确诊。大兴警方对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开展调查。
大兴检察院指控并经大兴法院审理查明:
2020年5月,21岁的被告人王某某来京探亲,与其丈夫李某等7人居住在李某工作的理想家项目部工地205宿舍。同年6月11日,王某某前往新发地市场购买肉菜,后新发地出现新冠疫情。
50岁的被告人何某作为理想家项目工程分包方——中*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现场生产经理,负责工地现场建筑工人管理等全面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工地工人的防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但何某在履职过程中,对包括王某某在内的7名去过新发地市场人员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单独隔离措施,隔离期间王某某随意出入工地公共场所,有到小卖铺购买生活用品、到大门取快递、在工地宿舍打麻将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施工工人继续施工作业,且王某某在出现头晕、恶心等疑似新冠肺炎感染症状时仍并未上报。
在相关部门到工地进行检查时,为隐瞒有关人员未按要求进行隔离的情况,何某还安排隔离人员到集装箱假装隔离,应付检查。
2020年6月30日,王某某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导致工地200余名密切接触者接受隔离、工地停工的严重后果。
何某、王某某于2020年9月10日经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作为被告单位中*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涉案工地的直接责任人,被告人王某某作为工地的居住人员,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控制措施,有传染病传播的严重危险,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单位中*基业(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何某、王某某有自首、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一审作出上述判决。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建筑工地人员密集,疫情期间更应该时刻警惕,作为现场生产经理,非但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则,反而以欺瞒来应付检查,最终只有自食其果。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战胜疫情需要所有人的共同努力。
为保障施工现场防疫安全,2021年1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今冬明春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保障工作方案》。
目前国内平稳,没有新增病例,但各个工地仍应该严格执行,安全第一!
1、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执行“14+7”隔离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项目要落实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
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做好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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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好现场食堂厨师、食品采购员、保安、保洁、门卫、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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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利用大数据筛查,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分级管控。
附原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今冬明春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20〕367号
各有关单位:
元旦、春节临近,为保障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有序施工,做好劳务人员离京、返京工作,我委制定了《今冬明春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保障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
(联系电话:55598065,55598061;邮箱:bjsjgzx@163.com)
今冬明春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劳务用工保障工作方案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加速上升态势,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临近元旦、春节,我市建筑工地将迎来劳务人员流动、聚集高峰,为切实保障全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防疫安全,做好劳务人员离京、返京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压实“四方责任”,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措施到位
施工项目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封闭集中管理和疫情防控措施。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原则,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合理组织、调配劳动力,项目间调配使用劳动力要组织“点对点”包车或专车运送。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须进行核酸检测,执行“14+7”隔离后,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组织好现场食堂厨师、食品采购员、保安、保洁、门卫、施工现场实施物业化管理的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新冠肺炎疫苗应急接种工作。
二、提前谋划,做好春节前后劳务用工保障工作
(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根据工程进度及建设单位需求,提前制定春节期间施工安排,做好留守施工人员疫情防控和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合理安排、科学组织人员错峰离京,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分批次安排劳务人员有序离京,有条件的企业可组织包车或包专列运送劳务人员离京。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提前与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协商,确定节后复工时间,根据项目类型、规模和进度,制定劳务人员返京工作计划,做好劳务用工储备方案。
三、凝聚合力,充分发挥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作用
(一)发挥劳务人员交通运输保障机制作用。尽量采取专车或包车的方式“点对点”运送劳务人员离京、返京,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二)发挥远端健康筛查工作机制作用。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进京劳务人员的源头管控,督促各分包企业从出发地、源头介入监测,在当地进行体温检查,每天调度拟返场人员健康情况并填写个人健康信息。
(三)发挥大数据筛查机制作用。一是返京预筛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照用工计划收集并通过市实名制系统预筛查平台报送拟返京人员信息,通过大数据筛查监测预警风险人员。二是施工现场筛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实名制管理,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利用大数据筛查,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分级管控。
(四)完善项目用工信息统计报送机制。项目部按要求梳理统计留守施工人员及劳务人员离京、返京情况,施工总承包单位汇总后,将加盖项目部公章的书面表格及电子版报项目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上报表格见附件1、附件2)。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本区汇总表电子版报送市住建委建管中心(汇总表见附件3、附件4)。各集团总公司按照本文件要求督促所属项目部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回执以电子版形式于2021年1月8日前发送至市住建委建管中心。
附件1:施工现场人员离京、留守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施工现场人员返京复工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3:本区施工现场人员离京、留守情况统计表汇总表.xlsx
附件4:本区施工现场人员返京复工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5:回执.xlsx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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