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晚上,江苏省溧阳市的王女士在微博发帖称,其父在工作单位江苏金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内“离奇”死亡,并且公司在未经家属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父遗体塞进后备箱拉去殡仪馆。王女士更是质疑水泥厂未施行相应抢救措施。
1月27日,溧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报了死亡事故的情况说明,通报原文如下:
2020年12月31日下午,江苏金峰水泥集团发生一起员工死亡事故。
事发后,溧阳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于2021年1月1日成立联合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查处。经初步调查,职工王某某在立磨车间石子均化库堆料机巡检过程中,因身体与电动机传动部位接触,受外力挤压致死。
事故调查组责成企业涉事车间立即停产整顿,要求企业就应急处置中的不当行为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同时对涉事企业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1月2日至1月22日,企业所在地镇政府多次牵头相关部门召集死者家属与企业就善后事宜进行协商。1月9日,当地派出所为死者出具死亡证明,1月10日死者家属办理遗体火化和安葬。1月23日下午,死者家属代表与企业就事故赔偿达成协议,签订和解协议书。
目前,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跨年夜里,王女士一家在后备箱见到了父亲的遗体。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类似案例:
2019年4月24日中午12时35分左右,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地2017-B10-A、B号地块工程工地,1名塔吊司机从27#塔吊塔身内部不慎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16米左右)。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未第一时间报警及送医院救治,未第一时间上报事故信息,而是将该塔吊司机擅自拉离事故现场并在运送至张皋汽渡时被卡口警察发现,发现时该塔吊司机已无生命体征。
关于机械伤害:有轴必有套,有轮必有罩!
机械伤害指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等造成的人身伤害,机械伤害最容易发生的部位是手部。在施工现场,如果不了解机械危害,不加以防范,就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
搞安全的都知道,机械设备的齿轮或转动部位都应该设备安全防护罩,将危险源与人进行隔离。
别人为机械防护是个小事,以往有判刑案例可参考:机械安全防护缺失致1人死亡,副总经理被判刑!
外露的皮带轮、齿轮、丝杠直接将衣服、衣袖裤脚、手套、围裙、长发绞入机器中,造成人身的伤害。 旋转的机器零部件、卡不牢的零件、击打操作中飞出的工件造成人身伤害。 冲床、压力机、剪床、锻锤造成的伤害。 高处的零部件、物体掉落造成的伤害。 将人体或人体的某一部位挤住造成的伤害。 锋利物体尖端物体对人体的伤害。
有轮必有罩:有皮带轮、齿轮、链条的传动危险部位必须要有固定式的防护罩。 如钻床的皮带轮、自行车的链条部位等。 2 有轴必有套:有转动的滚轴要有防护套,防止员工头发、衣领、袖口等被卷入造成伤害。如车间流水线线头的滚轴、车床的传动轴等。 3 有台必有栏:有台沿、临边的设备及辅助工具沿边上必须要有护栏。设备平台高度超过 1.2(含 ) 米,要设置防护栏,高度在2 米以下护栏不低于0.9 米,高度在2 米及以上护栏不低于 1.05 米。 如大型的注塑机加料平台等。 4 有洞必有盖:设备上有孔、洞的位置必须有盖子。 如啤机侧面的孔洞。
1 带电不修:在带电设备检修、或需要进入设备内部维护、清理必须先切断电源,并悬挂”正在检修、禁止合闸“警示牌,防止运动部位启动或引发触电事故。 2 带压不修:在设备检修时,除了断电外,有压力做为驱动或拆除带压力的容器时必须先泄压后才能操作。 3 高温过冷不修:设备上有高温或过冷区域时,必须先恢复常温后方可维修,防止烫伤或冻伤。 4 无专用工具不修:在检修拆装时,必须使用设备配套原装的专用工具,防止损坏设备或工具受力飞出造成伤害。 如拆除注塑机射嘴时,须使用自带工具,严禁在工具上加装套筒或借助行车拆除。
1 无联锁防护停用: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上,未安装两种及以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的设备必须停用!这些装置保障我们的肢体部位不会接触设备的危险部位,所以安装必须规范,严禁私自拆除、屏蔽! 如注塑机的安全门机械、电气、液压限位联锁开关,冲床的侧面防护网开启联锁、光电保护开关、双手同步按钮等防护装置。 2 无接地漏电保护停用:外壳未接地或未安装符合要求漏电保护开关的用电设备要停止使用! 如生产使用的用电设备涂层烘干箱外壳要接地,并安装漏电保护开关。 3 无岗前培训停用:操作危险性较大的设备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安全培训或考核合格,要停止使用。 如操作冲床、注塑机、压铸机等设备的员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岗前些培训,并考核合格。 4 无安全操作规程停用:设备无上岗前、作业过程中、作业后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严禁做什么的安全操作规程,停止使用。 如作业前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安全装置有效性,作业过程中发生故障必须停机断电请专业人员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不是作业流程,表述要通俗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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