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进一步推动钢结构住宅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钢结构住宅主要构件尺寸指南》,现予以发布。
目录分为 6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1.概述;2.梁构件尺寸;3.柱构件尺寸;4.支撑构件尺寸;5.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尺寸;6.连接节点尺寸。
1.1.1为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将标准化理念贯穿于钢结构住宅设计、制作、施工、运营维护全过程,引导型钢生产企业与设计单位、制作企业就构件常用截面形式、尺寸和长度等进行协调统一,推进构件标准化,提高效率,节约成本,提升钢结构住宅整体建造水平,制定本指南。
1.1.2本指南适用于钢结构住宅用热轧型钢构件、冷成型型钢构件及其组合构件的工厂化生产和设计选用,包括对构件的编码规则、常用长度、常用截面形式和尺寸、连接节点等进行规定。
1.1.3本指南适用于钢结构住宅中的梁、柱、支撑及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中的构件。
1.2.1钢结构住宅构件常用截面形式、尺寸和长度应根据使用频率以及经济、适用性原则进行确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T50002的有关规定。
1.2.2钢结构住宅构件常用截面形式、尺寸和长度的确定,除应与建筑功能空间、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内装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相互协调外,还应与构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相互协调。
1.2.3钢结构住宅的构件宜选用本指南提供的构件常用截面形式、尺寸和长度。
设计人员在选用本指南所列构件截面时,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2.4本指南钢材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等的规定;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 51232、《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227等的规定。
1 梁可分为框架梁和非框架梁。截面形式可采用热轧H型钢。
2 柱中的框架柱可采用热轧H型钢、方(矩)形钢管及组合异形柱。
1 梁柱连接节点是框架梁与框架柱的连接节点,通常为刚性连接节点或铰接连接节点。
2 梁梁连接节点是非框架梁与框架梁的连接节点,通常为刚性连接节点或铰接连接节点。
3 支撑连接节点是支撑与梁柱节点、框架梁的连接节点,通常为刚性连接节点或铰接连接节点。
4 构件拼接节点包括柱与柱的拼接节点和梁与梁的拼接节点。
1 钢框架梁编码规则:GKL-截面形式-截面尺寸-构件长度。
截面形式——H(热轧H形),形式代号以本指南为准;
截面尺寸——用“高度(H)×宽度(B)×腹板厚度×翼缘厚度”表示;
示例:GKL-H400×200×8×13-6000。
2 非框架钢梁编码规则:GL-截面形式-截面尺寸-构件长度。
其中:GL一非框架钢梁,即梁端均不与钢框架柱连接的钢梁;
截面形式——H(热轧H形),形式代号以本指南为准;
截面尺寸——用“高度(H)×宽度(B)×腹板厚度()×翼缘厚度()”表示;
3 钢框架柱编码规则:GKZ-截面形式一截面尺寸—构件长度。
截面形式一一H(热轧H形)、口(方(矩)形管),形式代号以本指南为准;截面尺寸——H形用“高度(H)×宽度(B)×腹板厚度()×翼缘厚度()”表示;方形用“高度(H)×厚度(t)”表示;矩形用“高度(H)×宽度(B)×厚度(t)”表示;
示例:GKZ-H300×300×10×15-9000
4 非框架钢柱编码规则:GZ-截面形式一截面尺寸-构件长度。
其中:GZ——钢柱,除钢框架柱及楼梯柱以外的其他钢柱;
截面形式——H(热轧H形)、□(方(矩)形管),形式代号以本指南为准;
截面尺寸——H形用“高度(H)×宽度(B)×腹板厚度()×翼缘厚度()”表示;方形用“高度(H)×厚度(t)”表示;矩形用“高度(H)×宽度(B)×厚度(t)”表示;
示例:GZ-H200×200×8×12-3000;
5 组合异形柱编码规则:YXZ-截面形式-截面型号-构件长度。
截面尺寸——由“高度(H)×宽度(B)×厚度(t)”表示;
示例:YXZ-L400×400×200-9000;
6 支撑编码规则:ZC-截面形式-截面尺寸-构件长度。
截面形式一一H(热轧H形)、□(方(矩)形管),形式代号以本指南为准;
截面尺寸——H形用“高度(H)×宽度(B)×腹板厚度()×翼缘厚度()”表示;方形用“高度(H)×厚度(t)”表示;矩形用“高度(H)×宽度(B)×厚度(t)”表示;
示例:ZC-H200×200×8×12-8100;
7 冷弯薄壁型钢构件编码规则:LW-截面形式-截面尺寸-构件长度。
截面形式——C(冷弯C形)、U(冷弯U形),形式代号以本指南为准;
截面尺寸——C形用“腹板厚度(H)×翼缘厚度(B)×厚度(t)”表示;U形用“腹板厚度(H)×翼缘厚度(B)×厚度(t)”表示;
2.2.1框架梁常用轴线长度可按表2.2-1确定,非框架梁常用轴线长度可按表2.2-2确定。
2.2.2梁的轴线长度与名义长度的关系见式(2.2)。
式中:L一一为梁的名义长度(mm),如图2.2-1和图2.2-2所示;
一一为梁的轴线长度(mm),见表2.2-1和表2.2-2;
常用热轧H型钢梁的截面示意如图2.3所示,框架梁截面尺寸可按表2.3-1确定,非框架梁截面尺寸可按表2.3-2确定。
3.1.1本章适用于钢结构住宅常用的热轧H型钢柱、方(矩)形钢管柱以及组合异形柱等。
3.1.2当采用组合异形柱时,截面形式为L形、T形和十字形,且截面各肢的肢高与肢厚比不大于4。
3.2.1钢结构住宅层高主要有2800mm、2900mm、3000mm、3100mm四种。
3.2.2柱的名义长度与层高、拼接高度及基础埋深等因素有关,为提高柱施工安装效率,低层住宅(地上1~3层)优先采用通高柱,多层和高层住宅柱宜一节2~4层,总长度一般不超过12m。
柱的名义长度不同于下料尺寸,具体的下料尺寸还应根据连接节点形式、节点板厚度及安装误差等计算确定。
n——标准层层数,为控制柱名义长度不大于12m,一般取1~3;
——上端増加数,首层和标准层的上端增加数为柱拼接高度,工程中接头距框架梁上方的距离一般取1200~1300mm,具体如图3.2(a)、(b)所示;顶层柱的上端增加数为顶层层高,具体如图3.2(c)所示;
——下端增加数,首层柱的下端增加数为首层层高,具体如图3.2(a)所示;标准层和顶层柱的下端增加数取—(1200~1300),具体如图3.2(b)、(c)所示。
3.3.1热轧H型钢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3.3所示。
3.3.2柱常用热轧H型钢截面尺寸可按表3.3确定。
3.4.1方(矩)形钢管柱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3.4所示。
3.4.2柱常用方(矩)形钢管截面尺寸及适用范围可按表3.4确定。
3.5.1组合异形柱可根据建筑使用功能应用于钢结构住宅中,有效解决钢柱突出墙面的问题。
3.5.2组合异形柱可由方形钢管、H型钢、T型钢、C型钢四类组件中的1种或2种组件,通过机械自动焊接组合而成。常用的组合异形柱的截面形式见附录B。
3.5.3组合异形柱可采用的热轧T型钢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3.5-1所示。
组合异形柱常用热轧T型钢截面尺寸可按表3.5-1确定。
3.5.4冷弯C型钢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3.5-2所示。
组合异形柱常用冷弯C型钢截面尺寸可按表3.5-2确定。
钢结构高层住宅中一般应设置支撑,支撑可选用热轧H型钢构件和方(矩)形管构件。
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中的支撑形式包括中心支撑、偏心支撑。
支撑的常用长度包括名义长度和几何长度。支撑的名义长度与几何长度的关系可按式(4.2)确定。
本指南第2.2节的梁常用轴线长度和本指南第3.2节的柱标准层高确定:对于中心支撑,取;对于人字形支撑,取;对于偏心支撑,取;对于人字形偏心支撑,取;
——支撑的左端扣除数和右端扣除数,根据具体的支撑连接构造确定,包括安装间隙,并应根据施工工艺扣除安装误差。
按照钢结构住宅常见层高和柱跨,支撑常用净加工尺寸可按3200~6600mm选用,以供设计和加工生产参考。
5.1.1本章适用于由辊轧或冲压弯折形成的冷弯薄壁型钢为主要承重构件的低层板肋结构体系。低层冷弯薄壁型钢结构系统如图5.1-1所示。
5.1.2基本构建宜采用U形截面和C形截面,常用的截面形式如图5.1-2所示。
5.1.3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可以采用的拼合截面形式如图5.1-3所示。工字型和箱型截面构件适用于墙柱,抱合型组合截面适用于门窗洞口上方过梁及承受较大荷载的梁。
5.2.1构件的常用轴线长度尺寸可按表5.2确定。
5.2.2竖向龙骨的名义长度与几何尺寸的关系可按式(5.2-1)确定。
——上端扣除数,包括顶部龙骨的厚度、顶部龙骨与竖龙骨的距离、安装误差等,一般取2.5~5mm;
——下端扣除数,包括底部龙骨的厚度、底部龙骨与竖龙骨的距离、安装误差等,一般取2.5~5mm。
5.2.3横向龙骨的名义长度与几何尺寸的关系可按式(5.2-2)确定。
——左端扣除数,包括加工误差、安装误差等,一般取1~2mm;
——右端扣除数,包括加工误差、安装误差等,一般取1~2mm。
5.3.1冷弯薄壁型钢C形钢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5.3-1所示。
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常用C形钢截面尺寸可按表5.3-1确定。
5.3.2冷弯薄壁型钢U形钢截面图示及标注符号如图5.3-2所示。
冷弯薄壁型钢构件常用U形钢截面尺寸可按表5.3-2确定。
6.1.1钢结构住宅标准化连接节点应满足安全、实用、便捷、高效的要求。
6.1.2构件在运输状态下,含连接节点的外轮廓宽度及高度尺寸,宜分别控制在2.5m及3.0m范围内。
6.1.3连接节点详细构造及尺寸的确定应综合考虑管线布设、外围护墙体及内隔墙的相对位置、装修做法等影响因素,在现场实施前需全面复核。
6.2.1当柱选用热轧或冷成型的方(矩)形钢管时,梁柱连接节点宜采用隔板贯通式节点。当有可靠依据时也可采用其他节点连接方式。
6.2.2梁下翼缘不适合采用隅撑保证侧向稳定时,可在其受压区段范围内设置横向加劲肋,如图6.2所示。
6.2.3梁端部采用梁翼缘盖板式连接时,可在工厂整体加工成型。
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钢结构住宅典型连接节点构造尺寸示意与选用可参照图6.3和表6.3。
附录A 各类构件的截面尺寸、截面面积、理论重量和截面特性
5 《装配式钢结构建筑技术标准》GB/T51232
8 《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GB/T 2518
10 《热轧H型钢和剖分T型钢》GB/T 11263
11 《结构用方形和矩形热轧无缝钢管》GB/T 34201
13 《低层冷弯薄壁型钢房屋建筑技术规程》JGJ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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