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标准:与时俱进
从建筑标准方面来说,我国解放初期几乎没有标准,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才开始有住宅设计规范,当时称之为建筑设计规范,是将所有的建筑放在一起,其中有一部分为居住建筑,居住建筑部分又包括住宅建筑,是很小的一部分,但当时国内住宅的建造量是很大的。解放初期,我国住宅的居住面积标准是按每人4.5平方米,一般家庭是4~5个人;到了20世纪60年代,住宅建筑按户来计算,每户的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居住面积为18平方米;到了20世纪70年代,标准进行了细分,每套住宅建筑面积为34平方米,20世纪70年代末为34~37平方米,当时考虑厂矿的住宅面积要小于城市居民的住宅面积。1978年国务院批复的国家建委《关于加快城市建设的报告》中规定: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42平方米,如采用大板、大模板等新型结构,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为45平方米;省直属以上机关、大专院校和科研设计单位的住宅标准可以略高,但每户建筑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1981年原国家建委在《关于对职工住宅设计标准的几项补充规定》中,将住宅按照面积标准分为四类:一类住宅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42~45平方米(厂矿),二类住宅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45~50平方米(一般城市居民),三类住宅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60~70平方米(处级干部),四类住宅平均每户建筑面积为80~90平方米(局级干部)。1983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严格控制城镇住宅标准的规定》明确指出,从我国经济能力和严重缺房的实际出发,近期内,城镇住房只能是低标准的,全国城镇应以中小户型(一至二居室一套)为主,平均每套建筑面积应控制在50平方米。1984年,原国家科委根据国情发布了《住宅建筑技术政策要点》,明确提出“到本世纪末,我国人民的生活要达到小康水平”及“到2000年,争取基本上实现城镇居民每户有一套经济实惠的住宅,全国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平方米”。1990年,原建设部和国家计委发文,要求“八五”期间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住宅建筑仍应以中小型户为主,平均每套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2000年,住宅商品化后,对居住面积不再进行控制。
在住宅设计规范更新方面,20世纪50年代没有住宅设计规范,只有建筑设计规范,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民用建筑里面包括居住建筑,居住建筑有住宅、宿舍、旅馆等类型,划分了面积、层高和日照,但不是很详细。1986年,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主编了GBJ 96—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城市居民住房实行福利性实物分配制度下制定的,在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提高住宅设计质量方面起了重大作用。
1996年,由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城市住宅建设标准》,内容涵盖面积、功能及设备等方面,建筑面积标准分为45~55平方米、60~70平方米、75~85平方米、90~100平方米4类,以二类建筑为主,独门独户,功能分区明确,针对套内面积、层高、日照、采光等指标作出相应规定。该标准兼顾了近期使用与远期发展需要,着眼于广大中低收入居民普通标准的住宅建设,结合“安居”工程,加快解决住房困难步伐,同时,重点改善城市居民普通标准住宅的功能和质量,充分考虑对人的关怀,为住户创造良好的居住条件,提高住宅建设的总体水平。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GBJ 96-86《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一些条文逐渐不适应当时的需要,故于1999年进行了修订,更名为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主编单位为中国建筑技术研究院。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提出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设计应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GB 50096-1999主要修订了住宅套型分类及各房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垃圾道的设置等;扩展了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的内容。
2011年,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再次修订为GB 50096-2011,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主编,于2012年8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在GB 50096-1999(2003年版)的基础上,修订了住宅套型及套内主要功能空间最小使用面积,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楼、电梯及信报箱的设置等;扩展了节能、室内环境、建筑设备和排气道等内容;以黑体字标志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提出“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住宅的建筑设计”,强调“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资源等有关规定”。
方案竞赛:百花齐放
从方案竞赛方面来说,竞赛可反映出当时的住宅设计水平。建国初期,方案竞赛较少,以欧美式住宅为主,以厅为中心进行布局。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学习苏联模式,多采用内走廊形式,无厅。20世纪60年代,国家处于困难期,学习大庆模式建设了一批“干打垒”式住宅建筑,住宅建筑标准低、质量差,很难适应人民生活,但也有一定优点,即就地取材。20世纪70年代,一些特大城市开始采用工业化住宅建造方式,如大模板、大板、砌块、框架等,房子建造速度快,建筑面宽小,改造难度大。文革结束后,开始进行全国性方案竞赛,1979年首次举办全国城市住宅设计方案竞赛,提出“住得下、分得开、住得稳”。平面布局逐渐从内走廊、小方厅(暗厅)转为小明厅,与此同时,开始标准化与多样化的初级结合,有加大进深、缩小面宽及节约用地的要求,同时受唐山大地震影响,住宅建筑开始关注抗震设计。1984年的全国砖混住宅新设想方案竞赛,编制了统一建筑模数制,推行模数砖,提高工业化水平,首次提出套型理念并采用双轴线。1987年,“七五”城镇住宅设计方案竞赛中提出“大厅小卧”,重视厨房和卫生间空间设计。1989年,商品化对工业化带来了冲击,全国首届城镇商品住宅设计竞赛以“我心目中的家”为主题。1991年,开展中国“八五”新住宅设计方案竞赛的同时,完成了改善城市住宅功能和质量的研究课题,对住宅设计进行深入分析,注重功能改善和住宅适宜性,由粗放向精细过渡,同时要求充分利用空间,提供多样化方案。1998年,举办以“迈向21世纪的中国住宅”(包括城市住宅部分和村镇住宅部分)为主题的设计方案竞赛活动,对住宅性能提出要求,关注居住性、舒适性及可持续发展等。2000年以后,因住宅面积无法控制,导致全国性住宅竞赛难以进行。2006年,开展了中国创新90中小套型住宅设计竞赛,提出的方案类型多样化。21世纪以来,住宅设计方案竞赛较少,但针对保障性住房进行过一些小型竞赛。
居住体验:从有其屋到优其屋
结合我个人的居住环境变迁,也能够反映出我国住宅发展的轨迹。我一共搬了6次家。刚回到北京的时候,可从1个朝西1个朝北的2个房间里选1间作为结婚使用,我选择了朝北的8平方米多的房间,是5家合用的1个单元,2个厨房、1个厕所,厕所只有一个蹲坑,空间极小,当时这种形式被称为“合理设计,不合理使用”,设计考虑的周期是较长的,但使用起来存在很多问题。后来又分给我1个15平方米的房间,是1个大开间,没有厅,餐厅、会客厅与卧室混用。前2次搬家都是在丙字楼。第3次搬家的时候,二女儿出生了,这次的房子是在乙字楼,1个单元2户,厨房是2家合用的,卫生间是3家合用2个。1967年,我们举家搬迁到河北新乡,回京后第4次搬家,同样在乙字楼,但厨房是独立的,卫生间要3家合用。第5次搬家,住房面积为66平方米,1梯2户,有3个房间,还有1个小方厅,3代人合住。2000年,我搬到现在的房子,面积94平方米,但家里的人反而少了,居住体验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