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各市住建局、百度文库、转自:筑龙施工-公众号,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转载请注明!
中秋国庆将近,多地发布“两节”期间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通知,部分地区明确,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管理人员必须无条件到岗履职,并开展明察暗访。
1、中秋国庆放假期间,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员、监理工程师等管理人员必须全员到岗履职,严禁采取值班方式降低管理力度。
2、在节日期间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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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检查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大模板、深基坑、起重机械、消防安全、临边洞口防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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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
1、“两节”期间,各在建项目如有施工行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规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必须无条件到岗在位,履行法定职责。
2、各在建项目在“两节”期间应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领导应在肥履行带班职责,不得擅离职守。
3、“两节”期间,市城乡建设局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全天候、全市域暗访督导。
4、各工程监督机构“两节”期间应每天安排不间断的暗访督查活动,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项目,要定时、定人、定责进行停工整顿,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将项目各责任单位列入“黑名单”,一律记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相关责任单位不得在我市承接新的工程。
1、建设单位。利用节前对本单位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要对可能出现的投诉上访,提前预判,协调解决,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同时,要提前准备好工程进度款,加快应付工程款的审批和拨付工作。
2、总承包单位。不得以工程量未经核实签字为由拒发农民工工资,不得发放给班组长(包工头)等人进行转发。
3、严格新建项目建设。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民工工资的,将暂停其新建项目招标或直接发包项目登记工作。
4、严惩拖欠行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将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公开曝光、列入市住建领域“黑名单”,并暂停其投标和承接直接发包项目的资格。
1、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节日期间,各工地要安排好专人值班,严肃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2、节前全面排查
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放假前,亲自组织对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以及冬季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排查。重点有:
➤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
➤ 安全施工措施及监控、应急措施
➤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 火灾预防措施及消防设施配备
➤ 民工宿舍结构安全等,全力预防坍塌、火灾、触电、人员高处坠落等恶性事故发生。
3、合理安排施工进度
合理安排春节期间在建工程的施工进度和作息时间,严禁盲目抢工期,杜绝工人酒后作业。
放假的工地要将工地大门封闭,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闲杂人员特别是儿童进入施工现场。
4、大型设备管理
放假期间,起重设备(塔吊、施工电梯、龙门架、吊篮)要进行断电,塔吊要顺风向停靠;
施工电梯、龙门架、吊篮要落地,配电箱要落锁。
5、用电用火管理
严禁值班人员夜间用煤火、柴火、易燃有害物品点燃取暖,严防火灾和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严禁在未竣工房屋楼顶观看、燃放烟火爆竹。
6、设立警示标志
深基坑、护坡工地要做好临边防护,设立明显警示标志。
7、工资发放
落实好工人工资的发放,尽量保证定时足额发放。
1、安全生产教育及交底
加强培训。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对所有施工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上岗前按工种和施工特点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
做到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2、安全检查
开工前,对工地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问题,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新进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塔吊司机、塔吊指挥、电梯司机的人员变更,必须把相关资料重新报监理和安健环进行备案登记。
4、其他事项
1)对工地内的大型建筑起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作一次系统全面的安全检查。
2)对外架、“三宝”、“四口”、“五临边”、悬挑式卸料平台,进行检查验收。
3)要求对工地内的外电设备,及线路的隔离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各级配电箱、柜内的电气元件、部件进行检查,测试漏电保护器试验动作、接地极接地电阻、电缆绝缘电阻等。
4)对生活区消防设备、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5)高处作业:在同一操作平台面的工人严禁超过2名(防护棚、吊篮、卸料平台等)。
6)建议节后不要立即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如拆除外架、悬挑式防护棚、高大模板、塔吊、施工电梯安装拆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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