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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上午,工程建设全文强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送审稿)》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王玮副司长、王果英巡视员、马骥博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周晓杰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李大伟处长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规范审查专家及编制组成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审查会由主编单位建研院科技标准部黄世敏主任主持。会议成立了以中国工程院院士聂建国为组长、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任庆英为副组长的审查专家组。审查专家组听取了规范主编肖从真大师的编制工作汇报,对规范内容进行了全面审查,认为规范明确了对于各类工程结构的性能要求,反映了对于工程结构的控制性底线要求,突出了规范的技术法规性质。规范的内容架构、要素构成等与国外技术法规和先进技术标准接轨,技术要求水平相当。专家组成员一致同意《规范》通过审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周晓杰处长在讲话中强调了全文强制标准的重要性,并对规范的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王玮副司长最后发表讲话,他指出全文强制标准代表了标准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方向,规定了工程建设中的底线要求,要做好顶层设计、通盘考虑各本规范的内容安排。同时,通用规范除了技术性的内容,也有很多社会关注的问题,需要在应用中不断更新完善。
《工程结构通用规范》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强制性标准体系框架”中的全文强制标准之一,主要规定了各类工程结构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的基本要求,以及各类作用的最低取值标准。规范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同济大学、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的28名专家共同编制。
《规范》在整合、汇总现有相关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纳入了现行《建筑统标》的分项系数取值规定;根据国际对比研究和国内工程实践经验,提高了部分楼面活荷载取值,并对部分荷载取值的规定进行了调整。同时,规范的技术条文还借鉴了欧洲规范、ISO标准和国际建筑规范等国外标准和技术法规的规定,提高了规范的国际化程度。
现有标准体系和新体系的对比
技术规范的两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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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筑龙结构设计-公众号 ◆◆ 微信号:zhulongj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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