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cm高坠亡!这是真实案例!
人员摔落后,头部撞击地面,没有戴安全帽或者没有系帽带!
我们经常开玩笑说膝盖深的水能淹死人,现在膝盖高的高处能摔死人。劳保用品真的很重要,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用到。具体案例详情:
2019年8月25日9时许,位于我区地角街道办事处新营社区新营路的北海市利高水产贸易有限公司,一名作业人员在清理输送带时,从站立的约60厘米高的铁制凳子上不慎跌落,头部着地导致受伤,后经送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北海市利高水产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高公司)。住所:北海市云南路棕榈泉花园F16幢,法定代表人:卜权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整,经营范围:水产品和人造冰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9年8月25日上午,利高公司厂长陈海云维修输送带,9时左右,因需要有人帮忙拉动输送带的链条,陈海云便叫来一旁拉螺给其他工人分拣的裴振安过来帮忙,因高度不够,裴振安就站在铁制离地约0.6米左右的平台上拉输送带的链条,在拉输送带链条的过程中,链条突然松动,身体往后仰,从平台上摔落,头部撞击到地面。
(二)应急救援情况
陈海云看到裴振安摔落后,马上跑过去查看,发现裴振安已经昏迷,头部流血,便让他的朋友报了120,然后叫来现场的工人过来帮忙把裴振安扶起来,一边用衣服压住头部的伤口,一边压人中,大约过了3分钟,裴振安清醒了过来。9时10分左右,120医务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现场的工人和120医务人员将裴振安扶上救护车送往北海市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2019年8月30日,北海市人民医院宣布裴振安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善后处理情况
2019年8月29日,经北海市人民医院诊断裴振安存活可能性极小,为妥善解决裴振安受伤(或死亡)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赔偿事宜,经利高公司与死者家属协商,双方自愿签订了《和解协议书》,利高公司一次性赔偿死者家属共计50万元人民币,至此该起事故善后赔偿工作已妥善处理。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一)死者裴振安,男,61岁,住址:广西北海市海城区地角上寮838号,身份证号码:xxx。
(二)直接经济损失约为55万元(主要为一次性赔偿及救治费用等)。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裴振安在拉动输送带链条时,因链条突然松动,身体往后仰,从站立的约0.6米左右的平台上摔落,头部撞击到地面。
(二)间接原因
1、卜权芳,利高公司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2、利高公司安全生产主体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缺失。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五、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处理建议
1、卜权芳,利高公司负责人,负责利高公司全面工作。其作为利高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主要是未实施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卜权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利高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缺失,主要包括:未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未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利高公司的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此,利高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利高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卜权芳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针对“8·25”事故中存在的安全生产管理问题,仔细查找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并落实以下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消除,全面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高处坠落不一定 “高”
案例一:1.43米!某检修安装人员在进行作业时,重心失稳,不慎从梯子上跌落,因头部落地,致其当场死亡。
案例二:1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一起事故:2019年8月26日19时50分左右,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该总承包单位自当日起在江苏省不得承揽新工程项目。据了解,当时这名河南夏邑男性工人,在二层食堂过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站立高度约1m)安装消防喷淋头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项目部立即拨打120,急救车到达后将其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47分左右死亡。
这次的坠落高度居然只有1米
如果当时稳固了人字梯
如果当时使用了防滑鞋
如果当时现场有人监护
如果当时佩戴了安全帽
…….
可是再也没有如果
在此特别提醒
高处坠落不一定高
人字梯用不好要出大问题
请工友们切勿心存侥幸
究竟如何正确使用梯子?
梯子是一种常见的登高作业工具,看似简单没什么风险,使用不当却同样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和伤害。那么应该如何安全地使用梯子呢?
架设人字梯时,要把梯子完全打开,确保铰链完全拉伸。
梯子要放置于坚固平坦的表面,并且确保所有梯脚与地面接触,确保梯子的踏板和鞋底没有油或其他易滑物质。
按1:4的比例架设直梯或延伸梯,即水平距离为1米时,垂直距离为4米。
当使用梯子进入高处平面时,梯子应延伸超出高处平面1米(3英尺)的垂直距离。
攀登梯子时,要面对梯子,双手抓住梯子的两侧扶手或踏板,保持身体重心在梯子中间,这样可以避免你的身体偏向梯子的一侧而造成倾斜的风险。
始终保持三点接触:两只脚和一只手,或者两只手和一只脚接触梯子。
手里不要携带工具或物件,需要由专人帮忙传递或者使用绳索吊拉。
确保不要站在梯子最顶层的两个踏板上作业,除非梯子侧面的制造标签上有特别说明。
搬运梯子时,使梯子顶端向前,这样便于放置。
使用前
必须对梯子进行的检查内容:
发现损坏或有故障的梯子必须马上作记号或贴上标签如:不安全,请不要使用。
立即更换,进行修理或处理掉有问题的梯子。在被修理或处理前,有故障的梯子应保证不会再被使用。
使用过程中
梯子载荷严禁超过额定的重量。
在光滑油腻的地面应使用带防滑底座的梯子;同时,应放置好、固定和有人协助看护。
作业人员在靠近有电的电线工作时必须遵守以下最小接近距离:
50kV以下的电压,最小接近距离为10英尺(约3米)。
50kV以上的电压,最小接近距离为10英尺(约3米)基础上,每超过10kV加4英寸(约10厘米)。
如果使用过程中可能接触带电的电气设备时,必须使用扶手具有绝缘性能的梯子。
有些地方,比如过道、门口、车道处,由于其它作业,放置的梯子容易被人移动,所以应将梯子固定以防有人挪动,并设置相关的临时标志,随时留意。
可伸缩性的梯子两侧必须配有同样的扶手。
放置梯子的上空和底部必须无其他障碍物。
可伸缩性梯子使用时必须保护梯子的倾斜应有一定的角度:从梯子上部支撑点到梯脚的水平距离约为梯子工作长度的1/4。
当梯子用来做作业人员攀登上层的台面时,梯子的在台面以上的扶手至少应3英尺(约0.9米)长。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
上下梯子时,至少应空出一只手抓住梯子。必须始终保持身体与梯子三点接鉵。
梯子上的人员严禁携带任何可能引起身体失衡的物体。
从梯子上移动时,身体的重心必须保持在梯子的护栏之间。
在作业过程中严禁移动、转向或伸缩梯子。
严禁站在梯子的顶部横档或折叠式四脚梯的顶部梯级。
折叠梯背面的交叉支撑严禁攀爬,除非梯子设计前后两面都带有攀爬梯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