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脚手架缺设扫地杆
隐患危害:架体结构不完整,个别立杆失稳影响整体稳定性。
×
脚手架缺少纵、横向扫地杆
√
增设纵向、横向扫地杆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3.2条)要求: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2
脚手架立杆悬空
隐患危害:易造成架体不稳,受力不均衡,发生倒塌。
×
脚手架立杆悬空,未落地
√
立杆底部敷设垫板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8.2.3条)要求:
脚手架使用过程中。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3
纵向水平杆、立杆对接接头在同步或同跨内
隐患危害:造成脚手架局部受力不均,影响稳定性。
×
两相邻立杆接头设置在同步内
√
两相邻立杆接头不设置在同步内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3.6条)要求:
两根相邻的纵向水平杆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的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距离不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JGJ130-2011第6.2.1条);两相邻的立杆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上错开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4
连墙件搭设不规范
隐患危害:降低脚手架抗倾覆能力。
×
脚手架最上层缺少连墙件
√
增设连墙件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4条)要求:
应靠近主节点布置,偏离主节点距离不应大于300mm;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布置;连墙件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4m;高度24米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连接;连墙件布置间距通常可以布置为三步三跨、两步三跨等。
5
缺设剪刀撑或搭设不规范
×
架体外侧缺设剪刀撑
√
按规范要求设置剪刀撑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6.3条)要求:
每道剪刀撑支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倾角在45度与60度之间,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圈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及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设置在外侧两端、转角以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6
缺设横向斜撑或搭设不规范
隐患危害:缺少斜撑的三角形稳定性,架体稳定性下降。
×
脚手架缺设横向斜撑
√
增设横向斜撑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6.4条)要求:
双排脚手架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层呈之字型连续布置;高度在24m以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性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每隔6跨距设置一道;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7
脚手架未用扣件固定或扭转力矩不符要求
隐患危害:脚手架钢管无稳定连接,易导致架体受力变形。
×
扣件松脱或拧紧力矩不符合规范要求
√
重新固定扣件,并满足扭转力矩要求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3.11条)要求:
钢管应采用扣件连接,螺栓扭转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8
作业平台或通道缺少防护栏杆
隐患危害:人员行走或作业过程中易发生人员坠落。
×
通道两侧无防护栏杆,无安全带悬挂点
√
增设防护栏杆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2,、7.3.12条)要求:
斜道两侧及平台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0.6m。
9
斜道两侧及平台两侧缺设挡脚板
隐患危害:易导致发生高空坠物伤人风险。
×
下方有人通行的通道两侧无挡脚板
√
设置挡脚板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2条)要求:
斜道两侧及平台两侧应设置挡脚板,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0mm。
10
脚手板铺设不规范,未按要求满铺使用
隐患危害:易导致人员发生坠落以及坠物伤人。
×
脚手板未满铺,有孔洞未防护
√
脚手板按要求满铺使用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2.4条)要求:
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实;脚手板铺设时应采用搭接或对接铺设,脚手板对接铺设时,接头处应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度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应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小于100mm;脚手板两端应绑扎固定。
11
脚手架斜道坡度过大
隐患危害:作业人员行走过程中易滑倒受伤。
×
斜道坡度过大,过陡
√
斜道改成踏步式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2条)要求:
运料斜道宽度不低于1.5m,坡度不应大于1:6;人行斜道宽度不应小于1m,坡度不应大于1:3。
12
脚手管杆件伸出扣件盖板边缘小于100mm
×
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小于100mm
√
重新调整杆件伸出扣件盖板长度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3.11条)要求:
脚手架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3
通道内钢管伸出过长
隐患危害:阻塞人员通行,影响人员应急疏散撤离。
×
通道上钢管伸出过长,有绊人风险
√
调整钢管伸出长度
相关标准(三门核电有限公司 现场HSE标准化图册E3)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通道以便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场所。
14
未搭设抛撑或搭设不符合要求
隐患危害:架体易失稳,向未靠近构筑物一侧发生垮塌。
×
连墙件未安装时,未搭设抛撑
√
搭设抛撑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3.4条)要求:
脚手架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15
未搭设好或不用的通道口未采取封闭隔离措施
隐患危害:作业人员在情况未明情况下易发生人员坠落风险。
×
未搭设好的平台临边处未设置警戒隔离
√
拉设警戒线,悬挂安全告示牌
相关标准(JGJ80-2016第4.2.5条)要求: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沟、槽、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外,夜间应设灯光警示。
16
操作平台未挂设限载标志牌
隐患危害:作业平台超限堆物,易发生平台垮塌危险。
×
操作平台未设置载荷牌
√
挂设限载标志牌
相关标准(JGJ80-2016第6.1.5条)要求:
操作平台投入使用时,应在平台的内侧设置标明允许负载值的载荷牌,物料应及时转运,不得超重与超高堆放。
17
通道上未设防滑条或防滑条破损
隐患危害:作业人员在行走以及作业过程中易滑倒受伤。
×
通道上防滑条破损或规格不符合要求
√
重新更换设置防滑条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6.7.3条)要求:
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mm-300mm设置一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应为20-30mm。
18
构配件材质不达标
隐患危害:钢管直径等材质不满足要求,架体质量安全不达标,在使用过程中带来极大安全隐患。
×
脚手架横杆使用破损、打洞的脚手管
√
使用合格的脚手架钢管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7.1.2条)要求:
施工前对钢管、扣件、脚手板、可调托撑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有防锈漆,钢管直径、壁厚、端口等应符合要求。
19
脚手架搭设或者拆除过程中未警戒隔离
隐患危害:架体搭设周边无关人员出入或进行交叉作业时,存在上方脚手架材料坠落打击风险
×
脚手架搭设过程中未警戒隔离
√
搭拆过程中拉设警戒线,悬挂标识牌
相关标准(JGJ130-2011第9.0.19条)要求:
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并应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禁入。
20
脚手架未挂牌验收以及定期检查
隐患危害:脚手架未进行挂牌验收或检查,架体整体安全情况不明,易发生安全事故。
×
脚手架未挂验收牌投入使用
√
脚手架经挂牌验收合格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