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建设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事故工程:宿迁太湖花园三期工程
事故地点: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路北侧、发展大道西侧
事故时间:2020年3月16日上午9时5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宿迁力达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施俊生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兴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南京乐亿多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事故概况:
2020年3月16日上午9时50分左右,由中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监理的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宿迁太湖花园三期工程工地,1名工人在19号楼7层北露台外墙进行保温面玻纤网施工时,不慎坠落(坠落高度20米左右),当场抢救无效死亡。
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0年3月1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由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青山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安市涟水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涟水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
事故地点:淮安市涟水县郑梁梅大道北侧
事故时间:2020年3月1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涟水县中医院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专业承包单位:江苏天舜建设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青山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事故概况:
2020年3月16日下午15时40分左右,由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青山生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的淮安市涟水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工程工地,1名女工在新建门诊楼5层打扫卫生、清理木方及模板时,不慎从楼面风管井口处坠落至1层地面(坠落高度16米左右),项目部立即拨打120电话,120急救人员到现场后立即将其送至涟水县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下午16时36分左右死亡。
连云港市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事故通报
2020年3月21日下午13时05分左右,由连云港市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连云港昊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市海州区紫金公馆三期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海州区紫金公馆三期工程
事故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路和朝阳路交汇处
事故时间:2020年3月21日下午13时05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连云港嘉源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总承包单位:连云港市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连云港昊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事故概况:
2020年3月21日下午13时05分左右,由连云港市朝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连云港昊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连云港市海州区紫金公馆三期工程工地,1名女工在B12#楼6层卸料平台上吊运垃圾的过程中不慎坠落到地下室顶板后浇带防护模板上(坠落高度17米左右),项目部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将伤者送至连云港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抢救无效于下午14时08分左右死亡。
高处坠落事故,不仅仅会造成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单位受罚,更会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那么,什么是高处作业?高处坠落会有什么后果?又该如何防护?
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在施工现场的高处作业中,如果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作业不当,都可能引发人或物体的坠落。人从高处坠落,称为高处坠落事故,物体从高处坠落砸到下方的人,称为物体打击事故。
长期以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事故是建筑施工领域的重点防范内容。
基本类型有5种
建筑施工领域的高处作业主要包括临边、洞口、攀登、悬空、交叉作业5种基本类型。
临边作业
即工作面边沿缺少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的高度低于80厘米时的高处作业。
1.在基坑周边无防护的阳台、料台与悬挑平台上,在无防护的楼层、楼面作业。
2.在无防护的楼梯口和梯段口,在井架、施工电梯和脚手架等通道两侧,在各种垂直运输卸料平台的周边作业。
洞口作业
即孔、洞口旁的高处作业。包括在2米及2米以上的桩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作业。若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若物体从洞口坠落,还会伤及下方人员。
1.在建筑物楼梯口、电梯口及设备安装预留洞口(未安装正式栏杆)等周围作业。
2.在预留的上料口、通道口、施工口等周围作业。
攀登作业
即借助建筑结构、脚手架、梯子或其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由于没有作业平台,作业人员只能在可借助物上作业,作业难度大,危险性大。
1.在建筑物周围搭拆脚手架、张挂安全网。
2.装拆塔机、龙门架、井字架、施工电梯、桩架,登高安装钢结构构件等作业。
悬空作业
即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其特点是操作人员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作业,危险性很大。
1.建筑施工中的构件吊装,利用吊篮进行外墙装修。
2.进行悬挑平台或悬空梁板、雨棚等特殊部位的支拆模板、扎筋、浇砼等作业。
交叉作业
即在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在交叉作业中,若高处作业时不慎碰掉物料,失手掉下工具或吊运物体散落,都可能砸到下方的作业人员,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1.施工人员在高处搭设脚手架、吊运物料时,地面上的人员在搬运材料。
2.外墙装修时,下方打底抹灰、上方进行装饰等。
高处作业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
高处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有设置防护栏杆、孔洞加盖、安装安全防护门、满挂安全平立网、必要时设置安全防护棚等。
1.凡是临边作业,都要在临边处设置防护栏杆,一般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米至1.2米,下杆离地面高度为50厘米至60厘米;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也可在栏杆下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或不低于40厘米的挡脚笆。
2.对于洞口作业,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板、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
3.进行攀登作业时,作业人员要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能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攀登,也不得随意利用吊车车臂架等施工设备攀登。
4.进行悬空作业时,要有牢靠的作业立足处,并视具体情况设防护栏杆,搭设架手架、操作平台,使用马凳,张挂安全网或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作业所用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技术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5.进行交叉作业时,注意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可能坠落的范围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6.结构施工自第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进出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米时,应设双层防护棚。
7.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作业要求
施工单位和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要求作业,遇大风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1.作业开始前,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检查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高处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体,应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诊断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痫、恐高症及其他不适宜高处作业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悬空、攀登高处作业以及搭设高处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3.高处作业人员应头戴安全帽,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带。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拆卸的物件及余料、废料均应及时清理,清理时禁止抛掷。
4.遇六级以上大风、浓雾和大雨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漏雨、漏电等现象,应立即修理或重新设置。
5.因作业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时,必须经有关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完毕后立即恢复;施工中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及时消除;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正确使用“三宝”
事实证明,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按规定架设安全网,可以有效减少和防止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因此,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又被称为建筑施工领域的防护“三宝”。
安全帽
可防止或减轻人的头部受到外力伤害。
1.要选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安全帽。
2.戴安全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的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应立即更换。
3.戴上安全帽后,要调整好帽箍,系好帽带。
安全带
可预防高处作业人员坠落。
1.选用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其使用有效期内,严禁打结、续接使用。
2.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3.在2米及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
4.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安全网
可防止人、物坠落或避免、减轻物体打击伤害。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
2.安全网若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