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8日,陕西勉县定军山镇水磨湾, 国道108勉县段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SG-3 标,汉江2号大桥架桥机在作业过程中突然发生解体倾覆,造成5人死亡、4人重伤、3人轻伤。
近日,陕西汉中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此次事故调查报告,追责11个单位共34人!
姚笛,男,30岁,银河公司国道108汉中至勉县公路扩建工程汉江2号大桥上跨阳安铁路工程管理服务项目部项目经理,是汉江2号大桥2、3、4跨混凝土箱梁架设施工的实际组织、指挥者,身为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忽视自身安全,贸然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导致自身身亡,对事故负主要责任。本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崔高贤,男,55岁,银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违规承揽工程施工服务项目;拍板决定使用中北公司引入的张坤施工队及其架桥机;身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忽视自身安全,贸然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导致自身身亡,对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本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王俊霞,女,38 岁,豫路公司国道 108 勉县段(新街子六一村至武侯镇水磨湾)一级公路改扩建工程 JL-5 合同段总监理工程师。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免于追究。
补充事故案例:
2020年1月5日,江西某化工企业进行检修作业中,发生一起氢氟酸中毒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死者为该公司负责安全、环保工作的副总经理。事故原因是未穿戴劳保用品违章进入作业区域。
2018年10月4日上午,天门市一建筑工地项目董事长、总经理等3人乘坐施工电梯检查工程质量时,发生施工电梯高空坠落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2018年6月16日16时40分许,某工地发生建筑工地吊装材料滑落事故,导致1人死亡,3人受伤,出事者为国土局局长。
事故不认人!安全不是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