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住建部官网、建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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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多地取消施工图审查。深圳、山西、陕西渭南,全面取消图审;青岛、南京部分取消;浙江实行自审备案制;广东要求简化图审,全部网上进行。山东12月底前将全省依法取消。
近日,厦门、福州也纷纷发文,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在福建省发布的《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中提到:
★ 对于9种类型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较小的房屋市政工程,可免予报送施工图审查。
★“多审核一”将消防、人防、技防、防雷、通信等技术审查统一委托同一家施工图审查机构。
厦门
对于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较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免予审查,具体范围如下:
1.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1300平方米(装饰装修工程除外)、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18米以下且无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除外);
2.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无地下室、符合区域规划环评且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等特殊审批要求的厂房、仓储等社会投资工业建筑工程。
3.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
4.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5.城市支路(不含桥梁);
6.工业工程中的工艺、构筑物(烟囱、水塔、地上贮水(油)池、地上贮仓等高耸结构除外);
7.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未超过原设计荷载的立面改造工程;
8.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装饰装修工程(不包含按规定应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项目);
9.不改变主体承重结构、不超过设计标准增加楼面荷载、不改变建筑防火间距、不提高建筑耐火等级要求、不改变防火分区及其他影响火灾扑救行为的小于1000平方米的办公室内场所装修工程;
10.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技术措施;
11.抢险救灾的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2.安全等级为三级或开挖深度<4米(安全等级为一级的除外)的基坑工程。
全文链接:
http://js.xm.gov.cn/xxgk/zxwj/202003/t20200319_2433110.htm
福州
调整审查范围:
(二)对省住建厅《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中免予审查的小型、简单项目,除涉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深基坑、高边坡等项目外,试行承诺制免审。
附:《关于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的若干意见》
调整优化审查范围。对于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较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免予审查,但应在数字化审查系统登记。具体范围如下:
(一)单体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过三层、檐口高度18米以下且无地下室的钢筋混凝土结构民用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除外);
(二)跨度小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三层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多层厂房和仓库(甲、乙、丙类厂房或仓库除外);
(三)绿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四)城市支路(不含桥梁);
(五)工业工程中的工艺、构筑物(烟囱、水塔、地上贮水(油)池、地上贮仓等高耸结构除外);
(六)未涉及主体承重结构变动、使用功能变化以及未超过原设计荷载的立面改造工程;
(七)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技术措施;
(八)抢险救灾的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后,对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予审查。
(三)不属于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行业的工业、交通、电力等行业建设项目,按照各自行业主管部门对建设程序的要求进行管理。对其生产区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设施,不予审查(省住建厅确定的消防设计互审制的项目除外)。
(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设计单位在踏勘现场核实建设条件后,根据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批准文件,编制增设电梯主体及管网、用电修改施工图,对设计文件的安全性、合理性承担责任。设计单位提供质量保证承诺后,施工图设计文件免于审查。
全文链接:
http://fzjw.fuzhou.gov.cn/zz/cxjs/kjsj/202003/t20200316_3220553.htm
福建省住建厅
全文链接: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1905/t20190522_48809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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