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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工地1人以上疫情确诊视为重大安全事故!工地复工有哪些影响因素?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

划重点!
实现信用评价管理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依照违反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的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扣分。
(一)未按规定对所属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的;
(二)谎报、瞒报、故意错报疫情防控信息的;
(三)未达到复工复产标准擅自开工的;
(四)复工复产后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疫情防控的;
(五)发现疫情后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或处置不合格便擅自复工的。

1人以上疫情确诊,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信用扣分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人以下被隔离的,视为一般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10人被隔离的,视为较大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文件原文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

成住建防疫发〔2020〕22号

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国土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全市各住建行业协会、相关从业单位:

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加强我市住建领域疫情防控和有序组织推动复工复产,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住建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成住建发〔2020〕35号)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相关责任、标准和流程,下一步还将随疫情变化集中研究、分类解决复工复产的制度安排。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督促住建领域各从业单位严格履行法定防疫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决定,将住建领域各从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信用评价管理,现通知如下:

实行企业责任包干制。住建领域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住房租赁、物业服务和中介机构等从业单位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明确的法人单位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复工复产前人员的全覆盖排查,做到应查尽查、分类管理;达到复工复产标准,经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方能复工;复工后应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制度,确保复工复产安全,一旦发现疫情,应立即停工停产,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流程,直到疾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能复工。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并依照违反安全生产作业规程的相关信用评价标准实施信用扣分。

(一)未按规定对所属人员开展全面排查的;

(二)谎报、瞒报、故意错报疫情防控信息的;

(三)未达到复工复产标准擅自开工的;

(四)复工复产后未按规定开展日常疫情防控的;

(五)发现疫情后未按规定进行应急处置或处置不合格便擅自复工的。

住建领域从业单位未落实主体责任,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严重后果,由住建主管部门参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实施信用扣分: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人以下被隔离的,视为一般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10人被隔离的,视为较大安全事故;造成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视为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住建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住建领域从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信用管理。对未按规定履行疫情防控监督职责,隐瞒、谎报、缓报疫情,或发现疫情后未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单位,应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全市各住建行业协会要主动扛起防控责任,加强沟通协同,配合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行业内疫情防控工作。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7日

工地复工有哪些影响因素?

影响因素一:主管部门文件规定

各地区都出台了复工时间规定,这是影响复工的首要因素。例如郑州重点民生工程2月25日可以复工,一般民生工程3月6日可以复工。其他工程需要到3月16日复工。苏州春节期间停工、所有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20日。更多的地区是规定2月9日以后。

但并不是到了规定时间就可以复工,而是要逐级上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的,所以满足规定的复工时间,并不代表就可以复工,还要看现场是否具备了复工条件,例如防疫物资准备情况、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等。

影响因素二:防护物资

部分地区规定项目需至少准备一周的防护物资(口罩、消毒液等),建筑工地作为劳务密集型现场,每人每天就算一个口罩,每天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消毒2次,项目是否能够有这么多物资?

员工口罩是否应该企业配备呢?以苏州为例:苏州市工信局咨询结果:按道理企业是有义务提供口罩的;苏州市人社部门咨询结果:目前,我们认为企业有义务为员工提供口罩,作为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条件;苏州市人社部门咨询结果:如员工自己无口罩,企业亦不能提供口罩,则员工可以拒绝上班,且企业不能按照旷工处理,目前提供口罩应当为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建议企业积极筹备口罩。

请自己看下, 物资是否准备好?

影响因素三:疫情

目前疫情已经得到初步控制,新增确诊和新增疑似已经呈现下降趋势(下图),但2月8日0-24时,全国新增确诊病例2656例,新增疑似病例3916例,数字还在2000+和3000+,还远远不能说疫情即将结束。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防控的压力还是非常大的!只要一个未管控到,后果就是企业不能承受之重!更可怕的是当前舆论环境下,因着急复工,导致出现病例,后果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就是灾难性的。

影响因素四:人员返工情况

部分地区已经出台要求,要求外来人员隔离7天(部分地区要求14天),还要求进场安全教育尽量采取网络或微信形式,避免人员集中开会。目前形势,工人是否愿意回来是一方面,回来以后接近半个月的隔离工作是否准备好?(隔离期间工资问题…..)隔离期间后勤保障是否准备好?准备返工人员的信息收集和人员风险识别工作是否准备好?人员返工路途中的感染风险应对工作是否准备好?

影响因素五:上下游行业复工情况

建筑行业牵连较广,上下游产业较多,复工前务必需确认上下游行业复工情况,例如水泥、混凝土、相关建材等。

以上5个因素,需要综合考虑。工期可以再抢,但安全必须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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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anggo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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