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擅自复工,后果很严重!
2月10日,江苏省昆山市张浦镇
当地网格检查员发现一家
新型材料的企业正在生产
车间内有十几名工人聚集在一起工作
该检查员立即将情况上报
当地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出动
赶赴现场调查
据查,该企业未按照
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要求
进行报备并经审核批准
也未有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就擅自恢复生产
且现场还存在安全生产隐患
隐患排查记录欠缺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执法人员还查明
企业员工中有3人为外来人员
其中一人为近期从重疫区返回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第九十四条,《昆山市关于实施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的通告》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地相关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并对企业车间进行临时查封处置。
信息来源:昆山发布中山日报中国安全生产网
国务院:严禁以简单粗暴方式限制企业复工:
2月11日上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指出:我们注意到,在防控期间,很多地方都出台了很严格的限制人员进出措施。比如,有的地方还对企业的复工复产采取了报备制度,有的设置了前置审批条件,甚至还有个别地方出现了拘留提前复工企业负责人的情况。这些做法是不符合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的中央精神的。此风不可长。在这里明确和大家说,我们将严格制止以审批等简单粗暴方式限制企业复工复产的做法。
欧晓理强调,我们也充分理解一些地方希望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的良苦用心,也非常赞同在开复工过程中严格督促企业落实防控机制、明确防控责任、掌握员工动态、配备必要物资,做好日常防护的必要措施。但是我们不能简单化地通过设置审批条件、提高开复工门槛等办法,来达到防护目的,而是应该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指导、关心、帮助企业解决疫情防控和开复工中碰到的实际问题,切实解除企业和员工的后顾之忧。
欧晓理称,针对前一段时间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我们已经第一时间通过多种方式,要求地方对这些不合适的做法进行了纠正。在加强疫情科学防控的同时,最大程度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减少干扰因素,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