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公众号土木吧
2019年,深圳市宣布全面取消图审,但没规定具体实施时间,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2020年4月1日起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
附全文:
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务署,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管理规定要求》(文号待定)、《深圳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登记实施办法》(文号待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234号)有关规定,我市于2020年4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实施时间
2020年4月1日起取消施工图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各项行政许可均不得以审查合格文件作为前置条件,但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项目按原施工图审查方式执行:
(一)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前介入审查,2020年4月1日前施工图审查合同尚未签订的。
(二)已经通过招标确定审图机构,2020年4月1日前未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的;
(三)2020年4月1日前已经签订施工图审查合同的。
三、信息化管理
2020年 4月1日起,启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管理系统(网址待定)(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具有项目信息、勘察设计文件上传、在线抽查、监督检查意见反馈、统计管理等功能。
建设、勘察、设计等单位应及时登陆管理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勘察、设计单位应将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管理系统,所有图签应位于图纸的右下角。建设单位对上传的勘察设计文件完整性、真实性和时效性负责并进行确认,确认后管理系统自动在勘察设计文件图签上方生成二维码。勘察、设计单位应通过管理系统打印图纸,提交建设单位使用。单位和个人可扫描二维码查看勘察设计文件信息。
四、告知承诺
建设单位申领施工许可证或施工备案时应当提交告知承诺书,承诺其上传至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符合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承担违反承诺的法律后果。
五、主体责任
建设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首要责任,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建设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受各自单位委托,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安全承担主要责任。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行业和本省市工程建设标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
六、部门职责
市住房建设、市交通运输、市水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指导监督管理。
各区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和“互联网+监管”模式,定期和不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建设单位上传至管理系统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大型建设工程、超限高层建筑、深基坑、桥梁、隧道、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安全的工程项目,以及多次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
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机构为抽查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支持。
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日常现场检查中,应开展现场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检查。
对抽查或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各部门应责成相关单位及时整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不良行为记录并在管理系统中填报。
七、信用评价
市住房建设部门应会同交通运输、水务部门建立健全勘察设计行业信用评价机制,对建设、勘察、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和注册执业人员的从业情况开展信用评价,并按规定将信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事先制定定标工作规则时可将投标人的信用评价情况作为择优因素。
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水务部门可以综合考虑信用评价情况实行差异化监督管理。
转自:钢结构-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