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丨青岛市住建局、中国政府网、天津日报、建筑管理
近日,青岛市住建局通报32名包工头,并提醒建筑施工企业慎用。通报中指出,这些人员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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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承接工程,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甚至携款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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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集体讨薪或越级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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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访闹访或恶意讨薪。
同时,青岛市住建局明确要求,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严格执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严禁使用“包工头”,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
名单如下:
此外,青岛市住建局还通报14家施工企业拖欠工资与3家企业出借资质的行为,给予信用扣分处理。
近些年,国家和地方政府为解拖欠出台了很多利好政策。社会上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这些利好,成为他们违法犯罪的筹码。
今年8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晋勇等27人“劳务碰瓷”一案二审公开宣判,这一流窜多省区以“劳务碰瓷”为手段敲诈勒索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责令追缴违法所得214万余元发还被害人。
10月,天津宝坻法院集中宣判两起对建筑工地实施敲诈勒索案件。法院判处马某等41人七个月至二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判处海某等43人九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各被告人共同退赔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此外,据了解宝坻法院此前曾依法对该系列案件各犯罪集团中的部分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及参与人员依法作出判决,对何某等115名涉案人员分别判处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没收作案工具。
1、不随意招收不熟悉的马路工。加强三级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用工协议。与民工签订合同,无论困难多大都得签,一旦民工恶意讨薪闹事,拿出合同按合同付款。
2、规范项目部现场劳务管理,做好签到表、考勤单、身份证明、收付款凭证等文件管理。
3、工头带头闹事,施工方可直接发工资给民工,做好合同、签到表,工资表,收款凭证。施工方不欠民工钱,工头即使想闹事也闹不起来。
4、工头从其他地方找民工来闹事,这个只要查他们的身份证和合同是否是你所在项目的便知。有合同的按合同,无合同的恶意讨薪,法律上不予支持。
5、发生碰瓷现象时,及时收集证据,避开在当事人熟悉的区域处理问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实非施工单位本意!谁不想结算清楚安安心心回家过年呢?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拿不到工程款,施工单位也有心无力。
针对这种情况,11月7日,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11月15日起,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明确提出:
1、重点对象: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和国企项目欠薪清零攻坚行动,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官网链接: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laodongguanxi/zcwj/201911/t20191108_340707.html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今年春节后复工以来,我市多数建筑业企业(含外地企业)能够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劳动用工管理,认真履行工资支付责任,全市建筑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仍有部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甚至个别企业消极对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扰乱了我市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现将有关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施工企业或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措施不力,或不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化解问题,导致农民工集体讨薪或反复讨薪,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将其违法违规情况通报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控企业,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给予信用扣分处理。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各相关企业须按规定缴存完成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合肥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李沧区杨哥庄二期旧村改造项目即书院壹号及安置房项目);
2.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北区海泊河33号项目A、B地块);
4.青岛海尔家居集成股份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商品房S8地块精装修项目);
5.青岛中能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城阳区瑞士小镇英格堡家园项目);
6.青岛鑫三泰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即墨区海信·九贤府A地块一标段1#~8#楼项目);
7.临沂市新世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市北区欢乐滨海城项目);
8.北京城建盛力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胶州樾郡1-3#、5-11#楼、电梯房项目、地下车库);
9.重庆兴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市北区中海寰宇天下C北地块项目);
10.北京众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商品房S8地块项目A7-11号楼B9-10号楼(一标段));
11.北京屹泰仁和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商品房S8地块);
12.山东省恒芝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项目商品房S8地块);
13.青岛天意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李沧区湖山美地二期项目);
14.青岛中东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城阳区唐郡阳光项目)。
二、山东华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施工企业在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中,出借企业资质、允许他人挂靠,存在严重欠薪隐患,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将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同时,依法按程序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按照《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给予信用扣分处理。
1.山东华峰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商品房s8地块项目A7-11号楼、B9-10号楼(二标段)幕墙工程);
2.万石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李沧区上王埠、东王埠、桃园社区旧村改造商品房s8地块项目A1-A6号楼、B1-B6号楼、B7-B8号及幼儿园(二标段)幕墙工程);
3.山东华盛特克科技有限公司(李沧区上藏、炉房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I-1地块14#楼、15#楼消防工程);
三、徐淑强等32名人员以“包工头”身份在我市违法承接工程,有的截留挪用农民工工资,甚至携款逃逸;有的组织、唆使、挑动、雇佣农民工集体讨薪或越级讨薪;有的缠访闹访或恶意讨薪,意图达到不法目的,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针对上述人员,全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慎用。
1.徐淑强,身份证号:3207211987XXXX563X,市北区中海寰宇天下E北地块机电工程;
2.庞志风,身份证号:3790141974XXXX2933,李沧区庄子社区安置房项目;
3.姚永辉,身份证号:2201831985XXXX223X,李沧区万科生态城C2地块一标段水电项目;
4.姚德松,身份证号:2201241976XXXX2214,李沧区万科生态城C2地块一标段水电项目;
5.崔希良,身份证号:3206251969XXXX6679,李沧区河岸首府4号楼室内精装装饰工程;
6.姜少湖,身份证号:4109261986XXXX325X,李沧区苏家、庄子、刘家下河社区改造项目A2-02-02地块分区一,二(一、二标段);
7.李敏,身份证号:3723251973XXXX4416,李沧区王家下河幼儿园二次结构(木工/砌筑)、楼地面、屋面及内外墙抹灰工程;
8.黄义霞,身份证号:2301211959XXXX5026,李沧区信联天地10-2-2地块项目;
9.蒋明国,身份证号:23012119603245036,李沧区信联天地10-2-2地块项目;
10.王万春,身份证号:2306231982XXXX0811,城阳区双利城央府南区项目;
11.周保国,身份证号:5130261962XXXX1874,城阳区年产24列地铁车体部件项目;
12.赵兴波,身份证号:2204021969XXXX3612,城阳区青特小镇项目;
13.杨洪卫,身份证号:2204021966XXXX3615,城阳区青特小镇项目;
14.孙行欣,身份证号:4130221970XXXX7058,即墨区联动U谷项目;
15.宋良山,身份证号:3424271979XXXX3417,即墨区海尚海(东方文化)项目;
16.张宝庆,身份证号:2301191982XXXX271X,即墨区海尚海(东方文化)项目;
17.白光喜,身份证号:3729231987XXXX5913,即墨区保利堂颂一期项目;
18.詹百友,身份证号:3408251976XXXX399X,即墨区华侨·幸福里3.2期项目;
19.宗世安,身份证号:3729241968XXXX4238,即墨区海信·九贤府A地块一标段1#-8#楼项目;
20.刘巧云,身份证号:3729241972XXXX096X,即墨区海信·九贤府A地块一标段1#-8#楼项目;
21.刘飞飞,身份证号:3708301990XXXX1272,即墨区海信·九贤府A地块一标段1#-8#楼项目;
22.严仕昌,身份证号:5129221973XXXX305X,即墨区海信·九贤府A地块一标段1#-8#楼项目;
23.薛建富,身份证号:3702841982XXXX5811,即墨区海信·九贤府A地块一标段1#-8#楼项目;
24.杨有志,身份证号:4127271988XXXX513X,即墨区海信·九贤府A地块一标段1#-8#楼项目;
25.赵欢,身份证号:4127281987XXXX647X,平度市中粮国宾府项目;
26.王淑英,身份证号:2201231960XXXX4127,平度市兰庭·现河1号项目;
27.王汉禹,身份证号:2210231971XXXX4136,平度市兰庭·现河1号项目;
28.杨永英,身份证号:2201241969XXXX0842,平度市兰庭·现河1号项目;
29.欧巫打,身份证号:5134231993XXXX8475,平度市兰庭·现河1号项目;
30.钟代胜,身份证号:1305261974XXXX6713,胶州市开发区碧云湾一组团项目4-6#、12#楼;
31.田英,身份证号:2302021970XXXX0318,胶州市开发区花样年碧云湾二期3号地块51#、52#楼;
32.饶中兵,身份证号:5002431985XXXX2919,胶州市越秀·铂悦府项目6#、8#、18#、21#、29#楼。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各参建主体要严格执行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四项制度”,严禁使用“包工头”,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四项制度”落实的监督力度,扎实做好农民工欠薪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引导帮助农民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同时,各区市主管部门要从严查处转包、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不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切实把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