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自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关于责令“8.23”事故企业立即开展对所承揽工程项目
停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正和恒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2019年8月23日,由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北京正和恒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参建的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项目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为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建质〔2017〕1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所有由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北京正和恒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参建的项目立即停工,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在全市范围内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承建、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北京正和恒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参建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1.责令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正和恒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及文件要求,对项目立即停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2.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加强对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正和恒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在我市承建项目的监管。对以上企业在我市的项目立即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确保停工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各停工项目隐患排查整改结束后,要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项目监督机构,申请复查。项目监督机构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汲取事故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市建设系统生产安全稳定。凡在排查整治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流于形式的,将按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2019年8月23日
事故通报
2019年8月23日,我市滨湖新区皖新文化创新广场办公2#楼项目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
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合肥华仑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齐元;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校荣春,项目经理刘晓燕;施工专业承包单位为北京正和恒泰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申洪忠;监理单位为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祝进才,项目总监为郑庭。
事故调查过程中,暂停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在肥承接新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2019年8月23日
关于立即开展滨湖新区在建项目隐患排查
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合建质安【2019】57号
近段时间以来,我市连续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滨湖新区,1月内发生2起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恶劣。
为给建国70周年创造平安稳定环境;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决定,在我市滨湖新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立即停工,进行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具体要求如下:
滨湖新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
1.各在建项目立即全面停工,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牵头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参加,组成检查小组,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不留死角。检查组人员必须到岗履责,检查情况和整治记录必须全程签认。
2.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要将加强对滨湖新区在建项目的监管作为近期首要工作,立即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同步组织力量全面深入开展督查。
3.各在建项目隐患排查整治结束后,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对排查整治情况,按“四不两直”的原则开展随机抽查。
4.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务必把此次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对拒不执行本通知要求或弄虚作假,流于形式、排查整治不彻底的,将按照有关规定顶格处理。
各有关单位应切实汲取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杜绝侥幸心理,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扎实开展本单位所有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2019年8月23日
http://cxjsj.hefei.gov.cn/f/center/item?itemId=024b4-3c8780-00000&isLeaf=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