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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地铁1号线外部电力管道配套工程,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刘飞云,在网上“举报自己”偷工减料,自曝工程存在质量问题,随后引发网友热议。
央视网、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均报道了此事件。
△【视频】爆料方:混凝土薄了 钢筋间距大了
△【视频】青岛地铁:正进行破拆调查 钢筋布设存问题
“举报自己”偷工减料!
当事人 刘云飞 疯了吗?
是的,你没看错,这是真的。
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刘飞云,实名举报自己,在青岛地铁1号线重大项目中“偷工减料”。
刘飞云告诉记者,按照原本设计要求,管廊沟槽用土最大颗粒为不能超过50mm的粗细沙,而实际使用的都是现场开挖的原状土,最大的石块有上百斤重。此外,图纸设计电缆管廊垫层和包封厚度是20厘米混凝土,实际只有5厘米,有些地段直接没有浇筑垫层,钢筋规格和间距严重不足。刘飞云称,因为埋的是超高压电缆,如果以这样的方式继续施工,日后一旦路面塌陷,后果不堪设想。
刘飞云说:“它这个电源是35千伏,如果偷工减料,如果(路面)被压塌了,那么电缆就会破损,只要一下雨,这整个一条路上,只要能跟水接触上的人,可能都会被打糊了。”
至此,大家肯定跟小编一样一头雾水,发生了什么事才会举报自己。
1、是什么原因,导致施工方负责人刘飞云如此疯狂,举报自己偷工减料?
刘飞云难道真的不知道,在重大工程上偷工减料的后果有多严重,真的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态来举报自己。
城市地铁建设,关系着当地几百万人的出行安全,不能有半点马虎。对在地铁项目施工中偷工减料,必然会受到严惩。
引申一下: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事件,【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处理结果相当严重。
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
被告人王志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
人民日报公众号的报道中,讲述了事件的经过,多数人可能看不明白怎么回事。小编绘制了项目关系图,方便大家理解。
劳务承包方“顺源达公司”拖欠实际施工方“远望建筑”公司(公司大股东:刘飞云)的工人工资。刘飞云介绍:“全部工人是120多人,工人工资累计达到了140万左右到150万。”
在6月16日,“远望公司”“顺源达公司”和“永利捷公司”三方确认了“远望公司”的垫付资金,并由“永利捷公司”按三方确认的数额支付给刘飞云。双方签订协议解除合同,“远望建筑”公司负责人刘飞云保证“不上访、不投诉,不举报工程质量和违法分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之后,介绍工程的中间人向刘飞云索要中介费用,再次引发了刘飞云的不满,导致刘飞云坚定的走上了“举报自己”偷工减料的道路。
2、事件被公开后,初步的处理结果很快出来了。
青岛地铁官方微信,6月30日对此事故做了情况通报,重点如下:
(1)将对刚施工的1.5公里电力排管工程拆除重建,经济损失由总承包单位中国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并扣罚违约金100万元。
(2)监理单位青岛嘉诚电工咨询有限公司列入青岛地铁工程建设黑名单,并依照合同约定扣罚违约金20万元。
(3)青岛地铁一号线公司总经理停职检查,责令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撤换项目负责人。
3、举报自己的刘飞云,是不是此事件中的英雄?
刘飞云明知“上一级业主方”要求他们不按图纸施工是不合理的,居然真的不按图纸施工,“放任”其施工人员违规施工,造成项目施工质量不合格。
在事件发生后刘飞云没有举报,并向“上一级及上上级业主方”保证“不上访、不投诉,不举报工程质量和违法分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介绍工程的中间人向刘飞云索要中介费用,引发了刘飞云的不满,刘飞云坚定地“举报自己”偷工减料。
刘云飞是举报自己“偷工减料”的英雄,还是明知故犯的违法者?法律自有公断。
后记:1.5公里电力排管工程拆除重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损害了普通百姓对地铁施工质量的信任。总包方、监理方被列入黑名单,总包方被罚款并承担拆除重建责任。该事件影响恶劣,造成的损失较大,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还会有法律上的民事和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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