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缩缝,是指为防止建筑物构件由于气候温度变化(热胀、冷缩),使结构产生裂缝或破坏而沿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施工缝方向的适当部位设置的一条构造缝。伸缩缝是将基础以上的建筑构件如墙体、楼板、屋顶(木屋顶除外)等分成两个独立部分,使建筑物或构筑物沿长方向可做水平伸缩。
今天就为大家好好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知识中必须要了解的知识点!
学习体系和路径:
工程概念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修订]GB 50010-2010 > 8 构造规定 > 8.1 伸缩缝
8.1.1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可按表8.1.1确定。
表8.1.1 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m)
注:
1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装配式结构与现浇式结构之间的数值;
2 框架-剪力墙结构或框架-核心筒结构房屋的伸缩缝间距,可根据结构的具体情况取表中框架结构与剪力墙结构之间的数值;
3 当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时,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的伸缩缝间距宜按表中露天栏的数值取用;
4 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结构的局部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机理
条文说明:
8.1.1 混凝土结构的伸(膨胀)缝、缩(收缩)缝合称伸缩缝。
伸缩缝是结构缝的一种,目的是为减小由于温差(早期水化热或使用期季节温差)和体积变化(施工期或使用早期的混凝土收缩)等间接作用效应积累的影响,将混凝土结构分割为较小的单元,避免引起较大的约束应力和开裂。
工程调查和试验研究表明,影响混凝土间接裂缝的因素很多,不确定性很大,而且近年间接作用的影响还有增大的趋势。
工程实践表明,超长结构采取有效措施后也可以避免发生裂缝。本次修订基本维持原规范的规定,将原规范中的“宜符合”改为“可采用”,进一步放宽对结构伸缩缝间距的限制,由设计者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2015修订]GB 50010-2010 > 8 构造规定 > 8.1 伸 缩缝
8.1.3 如有充分依据对下列情况,本规范表8.1.1中的伸缩缝最大间距可适当增大:
1 采取减小混凝土收缩或温度变化的措施;
2 采用专门的预加应力或增配构造钢筋的措施;
3 采用低收缩混凝土材料,采取跳仓浇筑、后浇带、控制缝等施工方法,并加强施工养护。
当伸缩缝间距增大较多时,尚应考虑温度变化和混凝土收缩对结构的影响。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GB 50906-2013 > 10 钢筋混凝土多层与高层厂房 > 10.1 一般规定
10.1.5 温度伸缩缝间距,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当建筑物的全长超过规定的最大间距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构造措施和施工措施:
1 提高顶层、底层、山墙和纵墙的端开间等温度影响较大部位的构造配筋率;
2 直接受阳光照射的屋面,加厚其隔热保温层或设置架空通风层,外墙设置外保温层;
3 顶层的屋面分为长度较小、可独立伸缩的区段;
4 采取专门的预应力措施;
5 在适当部位设置控制缝;
6 结构单元混凝土浇筑时采用后浇带分段施工。后浇带的间距可为30m~40m,宽度可为800mm~1000mm,后浇带的位置,宜设在结构受力较小区段;
7 采取能减少混凝土收缩的措施。
火力发电厂土建结构设计技术规程 DL 5022-2012 > 4 主 厂 房 > 4.1 基本规定
4.1.5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纵向温度伸缩缝的最大间距,现浇结构不宜超过75m,装配式结构不宜超过100m。当机组单元长度超出温度伸缩缝间距限值较多时,为保证结构的安全及经济性,宜在机组单元中部增设一道伸缩缝。
钢结构厂房的纵向温度伸缩缝的最大间距不宜大于150m。
位于气候干燥、夏季炎热且暴雨频繁地区的结构,可按照使用经验适当减小温度伸缩缝间距。
当有充分依据、经过温度作用计算并采取有效措施满足设计要求时,可适当增大温度伸缩缝间距。
条文说明:
4.1.5 温度伸缩缝间距的取值和温度应力的计算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也缺乏实测和试验研究数据。考虑到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关于温度伸缩缝的间距一直沿用原有标准数值,因此本标准修订时也保留了原标准的数值。通过工程实践,75m长的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主厂房当施工中采取必要的措施,结构设计增加适量的温度钢筋时,能够满足设计标准的要求。
当有充分论证,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后浇带、改变底层纵梁布置等)或经验算满足要求时,可适当增大温度伸缩缝的间距。
本次修订增加了钢结构主厂房纵向温度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50m的规定,主要参照了现行国家标准《转自:规范》GB 50017,并结合发电厂的实际情况确定。
水工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DL/T 5057-2009 > 12 一般构造规定 > 12.1 永久缝和临时缝
12.1.3 伸缩缝的间距可根据当地的气候条件、结构型式、施工程序、温度控制措施和地基特性等情况按照表12.1.3采用。
经温度作用计算、沉降计算或采用其他可靠技术措施后,伸缩缝间距可不受表12.1.3的限制。
表12.1.3 混凝土结构伸缩缝最大间距 m
转自:规范 GB 50017-2003 > 8 构造要求 > 8.1 一般规定
8.1.5 单层房屋和露天结构的温度区段长度(伸缩缝的间距),当不超过表8.1.5的数值时,一般情况可不考虑温度应力和温度变形的影响。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03—2011 > 6 构造要求 > 6.5 防止或减轻墙体开裂的主要措施
6.5.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在墙体中设置伸缩缝。伸缩缝应设在因温度和收缩变形引起应力集中、砌体产生裂缝可能性最大处。伸缩缝的间距可按表6.5.1采用。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69-2002 > 6 基本构造要求 > 6.2 变形缝和施工缝
6.2.1 大型矩形构筑物的长度、宽度较大时,应设置适应温度变化作用的伸缩缝。伸缩缝的间距可按表6.2.1的规定采用。
注:1 对于地下室或有保温措施的构筑物,应考虑施工条件及温度、湿度环境等因素;外露时间较长时,应按露天条件设置伸缩缝;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422-2007 > 4 路面结构设计 > 4.4 伸缩缝
4.4.2 预应力混凝土路面伸缩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伸缩缝的间距宜为90~210m。伸缩缝宜采用钢梁型(见图4.4.2-1)或毛勒型(见图4.4.2-2),当采用其他类型伸缩缝时,其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伸缩缝应涂专用防腐油脂或环氧树脂。
2 伸缩缝预留的膨胀宽度不宜小于20mm,收缩宽度宜控制在50〜80mm;预应力混凝土路面封锚浇筑后,在伸缩缝预留槽口内应填充聚氨酯等嵌缝材料。在环境温差小,且经试验验证不需设伸缩缝时,也可不设伸缩缝。
3 钢梁型伸缩缝的悬臂内侧宜有滑动涂层。
高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 167―1―2010 > 3 基 本 规 定 > 3.1 一 般 规 定
3.1.13 码头桩台范围内设置伸缩缝和沉降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3.2 码头伸缩缝的间距,应根据本地区的温度差、平面布置形式、上部结构的特性、桩的自由长度和刚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上部结构为装配整体式结构时,宜取60~70m;上部结构为现场整体浇筑混凝土时,不宜大于35m。当有实践经验或可靠论证时,伸缩缝的间距可适当增减。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 50038-2005 > 4 结构 > 4.11 构造规定
4.11.4 防空地下室结构变形缝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防护单元内不宜设置沉降缝、伸缩缝;
2 上部地面建筑需设置伸缩缝、防震缝时,防空地下室可不设置;
3 室外出入口与主体结构连接处,宜设置沉降缝;
4 钢筋混凝土结构设置伸缩缝最大间距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总结
近年,商业综合体长度达150~200m;地下结构长达400m,未设结构缝;在此仅对建筑混凝土结构建议:
1、混凝土结构应区分采暖房屋和非采暖地区的房屋;采暖地区的非采暖房屋;本质是考虑 本地区温差对材料伸缩的影响;
2、混凝土结构地下空间应考虑冬暖夏凉特点,放宽温度伸缩缝间距;
3、屋面无保温或隔热措施时,宜区分室内和围护边的温度影响;仅在温度影响 较大部位,加大构造配筋率;
来源: 筑龙论坛 作者:smallzhou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