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政部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建筑管理
中国建筑业学会、中国建筑业企业协会、中国工程施工管理协会……
以上这些听起来很高大上的协会、组织,其实都是“山寨”货!
非法社会组织名单
近年来,民政部已公布数百家非法社会组织,经统计与建筑业相关的有近百家。
序号 | 山寨、非法社团名称 |
1 | 中国建筑业学会 |
2 | 中国建筑业企业协会 |
3 | 中国建筑业企业管理协会 |
4 | 中国建筑业联合会 |
5 | 中国建设工程学会 |
6 | 中国施工企业联合会 |
7 | 中国建筑企业联合会 |
8 | 中国建筑企业管理协会 |
9 | 中国建筑施工管理协会 |
10 | 中国建筑行业联合会 |
11 | 中国建筑行业管理协会 |
12 | 中国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联合会 |
13 | 中国工程施工管理协会 |
14 | 中国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15 |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
16 | 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管理协会 |
17 | 中国建筑施工标准化协会 |
18 | 中国建筑设计协会 |
19 | 中国建筑勘察设计协会 |
20 | 中国建筑教育协会 |
21 | 中国建筑监理协会 |
22 | 中国建筑工程监理协会 |
23 | 中国建筑工程管理协会 |
24 | 中国建设装饰行业协会 |
25 | 中国建设工程监理协会 |
26 | 中国监理工程师协会 |
27 | 中国古建筑学会 |
28 | 中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会 |
29 | 中国工程施工监理协会 |
30 | 中国工程设计协会 |
31 |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协会 |
32 | 中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
33 | 中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 |
34 | 中国工程建设教育管理协会 |
35 | 中国工程建设监理协会 |
36 | 中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协会 |
37 | 中国工程监理协会 |
38 | 中国工程监理企业协会 |
39 | 中国工程监理行业协会 |
40 | 中国建筑防水行业协会 |
41 | 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协会 |
42 | 中国建筑财税协会 |
43 | 中国建筑安全工程管理协会 |
44 | 中国土木建筑咨询协会 |
45 | 中国水利信息中心 |
46 | 中国水利水电研究协会 |
47 | 中国水利建设工程协会 |
48 | 中国水利技术信息中心 |
49 | 中国生态经济建筑协会 |
50 | 中国绿色建筑协会 |
51 | 中国房地产协会 |
52 | 中国房地产投资研究会 |
53 | 中国房地产产业协会 |
54 | 中国传统建筑文化协会 |
55 | 中国城市建筑风水研究院 |
56 | 中国建筑风水研究院 |
57 | 中国建筑风水科学院 |
58 | 中国城市建设协会 |
59 | 中国城建教育培训中心 |
60 | 山东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
61 |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协会 |
62 | 全国美丽乡村商业项目管理办公室 |
63 | 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 |
64 |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中心 |
65 | 中国注册消防师培训协会 |
66 | 中国智慧建筑协会 |
67 | 中国园林协会 |
68 | 国际建筑设计堪舆院 |
69 | 国际建筑景观规划设计联合会 |
70 | 国际环境建筑设计科技促进会 |
71 | 国际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工程实践交流协会 |
72 | 国际工程管理研究会 |
73 | 中国交通建设管理专业委员会 |
74 | 中国交通工程协会 |
75 | 中国交通工程建设协会 |
76 | 中国建筑人才教育协会 |
77 | 中国道路工程学会 |
78 | 中国工程教育协会 |
79 | 中国交通建设标准化协会 |
80 | 中国PPP咨询协会 |
1、什么是“山寨社团”?
山寨协会披着境外登记的外衣,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却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
它们主要是内地居民利用境内外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的差异,在登记条件宽松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注册,就目前掌握情况来看,大多数山寨协会是在香港注册的,他们在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登记一个公司,下面再设立若干个分行,分行的名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与国内合法登记的全国性社团名称一致或雷同。也有一小部分山寨协会是在香港特区政府警务处注册的社团。
2、它们图点啥?
就是为了捞钱敛财、唯利是图。
这些山寨协会敛财手段多种多样,主要有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些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那么,究竟哪些协会(学会、联合会)是真正国家级呢?
合法建筑业组织
我们将工程建设相关协会(学会、联合会)查询并整理出来,初步统计有58家,供大家参考。
序号 |
名称 |
业务主管单位 |
1 |
中国建筑业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 |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3 |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4 |
中国建筑学会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5 |
中国建筑装饰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6 |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7 |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8 |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9 |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0 |
中国建设会计学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1 |
中国建设教育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12 |
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 |
交通运输部 |
13 |
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 |
已脱钩 |
14 |
中国煤炭建设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5 |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6 |
中国市政工程协会 |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
17 |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
水利部 |
18 |
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 |
交通运输部 |
19 |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 |
已脱钩 |
20 |
中国冶金建设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1 |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2 |
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23 |
中国公路学会 |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24 |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5 |
中国工程建设焊接协会 |
已脱钩 |
26 |
中国化工施工企业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7 |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8 |
中国加气混凝土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29 |
中国建材工程建设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0 |
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1 |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2 |
中国建筑材料流通协会 |
已脱钩 |
33 |
中国建筑材料企业管理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4 |
中国建设文化艺术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35 |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 |
教育部 |
36 |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7 |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38 |
中国建筑砌块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39 |
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40 |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41 |
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
交通运输部 |
42 |
中国室内装饰协会 |
已脱钩 |
43 |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已脱钩 |
44 |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 |
商务部 |
45 |
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
国土资源部 |
46 |
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 |
已脱钩 |
47 |
中国核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
已脱钩 |
48 |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49 |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50 |
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 |
已脱钩 |
51 |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
已脱钩 |
52 |
中国建筑文化研究会 |
文化部 |
53 |
中国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54 |
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 |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
55 |
中国益民文化建设基金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56 |
中国钢结构协会 |
已脱钩 |
57 |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58 |
中国安装协会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注:“已脱钩”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取消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剥离行业协会商会的行政职能;行业协会商会具有人事自主权,在人员管理上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
10部门联合发文:中建协、中施协等行业协会/商会,都要脱钩!
2019年6月17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公布《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凡是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与行政机关脱钩:
1、改革主体和范围:
-
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
其他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
-
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
2、取消行政机关(包括下属单位)与行业协会商会的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关系,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直接登记、独立运行。
3、鼓励行政机关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和其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4、行政机关不得推荐、安排在职和退(离)休公务员到行业协会商会任职兼职,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及在职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兼任职务。
5、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业协会商会、非法社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查处力度。从严从实查处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行为。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失信“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6、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共795家,已脱钩422家,拟脱钩373家。其中,中国建筑业协会、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等建筑行业协会列入拟脱钩名单。
涉及到建筑业的协会名单如下:
如何识别非法组织?
大家可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进行查询,验证其的合法身份。
1、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http://www.chinanpo.gov.cn/ )
2、输入所要查询的组织名称:
3、如上图示,如果是合法组织,会有登记记录,并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如是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则无信息记录。
4、或点击“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查询”
5、或点击“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查询
最后,再次提醒大家,时刻警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