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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转自:


来源:人民日报、住建部网站

  2019年3月29日,西安中院依法公开一审宣判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王志伟等8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一案。

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罚金人民币3050万元。

被告人王志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万元。

其余7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二年又三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经审理查明


【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志伟、韩增永、赵志刚、李庆、杨振东、王堪吉、张庆忠、张国玉在生产、销售电力电缆过程中,通过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获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告单位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及被告人王志伟、韩增永、赵志刚、王堪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均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王志伟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情节严重,已构成行贿罪。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当天,社会各界人士、新闻媒体工作者及被告人亲属到庭参加旁听。西安中院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直播。



公司负责人曾跪地道歉

2017年3月21日,记者曾采访了奥凯公司法人代表王志伟,面对镜头,王志伟对奥凯公司以次充好、供应不合格电缆的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愿意接受法律制裁,并当场跪地向西安市人民悔罪、道歉。


【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现在我们来回顾下2018年住建部对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相关负责人的处罚措施: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了建督罚字〔2018〕13号、22号文件,通报对西安地铁三号线“问题电缆”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决定。


建督罚字〔2018〕13号

【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经查,田永平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3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建督罚字〔2018〕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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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奚加法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2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主持了“问题电缆”招标和采购工作,并在建设过程中安排张华先假冒陈旭东参加会议并签字,对该标段使用“问题电缆”事件负有直接责任。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至2016年底,陕西省西安市地铁3号线工程,采购使用陕西奥凯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线缆,用于照明、空调等电路,埋下安全隐患,造成恶劣影响。


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曝光后,国务院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了调查处理。


经查,该事件是一起严重的企业制售伪劣产品违法案件,是有关单位和人员内外勾结、采购和使用伪劣产品的违法案件,也是相关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疏于监管、履职不力,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案件。


为严肃法纪,维护公共利益,国务院决定


责成陕西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国务院通报批评。


由陕西省依法对涉案违法生产企业8名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依法依纪问责处理相关地方职能部门122名责任人,包括厅级16人、处级58人。


对央企驻陕单位19名涉案人员立案侦查。


2018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外公布了多条涉及“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的处罚决定,并抄送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安铁一院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到工程监理综合资质降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公路工程监理甲级、铁路工程监理甲级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的行政处罚;


陕西兵器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到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由甲级降为乙级的行政处罚;


与此事相关的责任人受到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已被通报处罚决定的相关责任人


01

建督罚字〔2018〕6号


经查,吴宙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9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02

建督罚字〔2018〕7号


经查,和利强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8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03

建督罚字〔2018〕8号


经查,孙继军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JL-2标段总监理工程师时,未依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致使不合格材料流入工地现场,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04

建督罚字〔2018〕9号


经查,赵战锋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7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05

建督罚字〔2018〕10号


经查,庞喜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1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06

建督罚字〔2018〕11号


经查,肖旭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JL-1标段总监理工程师时,未依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致使不合格材料流入工地现场,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07

建督罚字〔2018〕12号


经查,黄福寿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4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08

建督罚字〔2018〕18号 


经查,沈建湘在担任西安地铁三号线D3AZZXSG-6标段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时,在线缆进场验收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致使问题电缆流入工程建设中,严重危害了工程质量安全。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给予其吊销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行业资讯】主犯无期徒刑,西安地铁“问题电缆”案一审宣判

时隔三年多,西安地铁问题电缆的热点早就过去,但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罚却还在进行着,被处罚的单位可能从此一蹶不振,退出建筑市场,主要责任人王志伟此后大半生可能要在监狱中渡过,其他被处罚的人也可能从此告别建筑行业,另谋生路。可见一次质量事故带来的后患是无穷无尽的。

基础设施建设事关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容不得一点瑕疵和疏漏,问题电缆事件及其责任人被严惩,为工程建设行业的每一个人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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