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肖从真工作室
但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取消了重点设防类的规定,同时原来的《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又被废止了,于是就引出了养老建筑是否不需要按重点设防分类的联想。但是今年2月,《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主编单位又发了一个规范解释的函,说明养老建筑属于“自救能力较弱的人群使用的建筑”,还是应该归为重点设防类。就这么个事,迅速引发了不明真相的群众围观,各路大咖各抒己见,热闹非凡。
互殴
解读
南与北
所谓“互殴”,也就是打架,在中国有两个流派,其一是海派,双方唇枪舌剑,据理力争,一直吵到耽误了上班;其二是东北派,一番“你瞅啥?瞅你咋地!”,然后直接打到医院。不论哪个流派,打架总是要双方出招,如果只有一方出招,那就只能叫“殴打”。按这个判断标准来看,这次的“规范互殴”事件,最多也就算是殴打,不能算是互殴。
说正题之前,咱先说说规范分类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范,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以项目类型来划分的,比如《住宅设计规范》和《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
另一类是以技术专业来划分的,比如《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所以,对一件事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在不同的规范里面做出规定。对住宅的抗震问题,住宅规范和抗震规范都可以有相应的规定;对养老建筑,也是这样。这样一来,规范难免出现矛盾,这就需要协调。但反过来说,如果对一件事,这本规范没规定,而另一本规范中规定了,那这条规定仍然要执行,我不规定并不等同于废除了你的规定。所以这次分类标准的解释,只能说是职责所在,在自己的地盘里练了练拳,属于单方面出招,严格来讲“殴打”都算不上。
那么,“规范互殴”的正确姿势是什么呢?那就是双方都要出招,都要明确表态。
比如,针对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的规定,老年人设施标准如果明确表态,提出不同的老年人照料设施要有不同的分类设防标准:针对老年人的文体中心,都是服务于活蹦乱跳、自救能力强的老人,可以定义为标准设防类;而针对需要照料的老人,那就是自救能力弱的,就应该是重点设防类。这样的规定如果能够通过审查并获得批准,那就是对设防分类标准的细化,就能够得到实施。这样的话,两本标准都对同一件事“出招”,并且还有差异,那勉强可以算做“互殴”。
但是《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只是取消了对设防的规定,这不能叫表态,只是说“我不管这事儿了,你看看其他标准咋规定的吧!”自然也谈不上什么“规范互殴”。
免责提示:文中图片来自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如涉侵权或原版权所有者不同意转载,请及时,以便立即删除。
(可点击下方图片查看活动详情)
★转自:建筑结构-公众号荷载规范解密(第一季)开课啦!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设计研修班火热报名中!
扫描下方转自:建筑结构-公众号网上书店二维码 订阅《转自:建筑结构-公众号》杂志
点击“此处”可查看转自:建筑结构-公众号微信过往文章,也可通过关键词搜索你喜欢的内容。
转自:建筑结构-公众号
减震技术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喜欢就置顶哦!
合作/投稿/转载请加QQ:80327128或455323924
点击“转自:建筑结构-公众号”报名参加“2019全国预应力技术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