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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入职场,如果有个耳提面命的师傅提携着,相信对于大多数“菜鸟”来说是——痛并快乐着。就豆工所知,很多大型建筑企业都有“传、帮、带”的制度,今天豆工给大家分享中建、中铁、中铁建三家巨型公司是如何做导师带徒的,希望对于你们公司的人才培养方面有所帮助。
鉴于篇幅,内容主要截取的重要内容。
中建导师带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导师带徒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师徒关系,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参加制度式轮岗,在三年内进行二到三个岗位的轮换;二是新参加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轮换的岗位上与企业通过选拔、考核确定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职业技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和高级技师结对,签订导师带徒协议,通过“传、帮、带”手段,实施有目的、有计划的教与学,帮助新入厂的青年员工树立崇高理想、塑造职业道德、提高职业技能,迅速适应岗位。
第三条:导师带徒活动的开展既帮助企业正确定位员工,甄选不同人才,又帮助青年员工快速成长,进行自我职业生涯设计,是集团公司规范青年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是促进青年成才的有效途径。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应成立由团委、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青年工作的领导为落实导师带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章内容、方式
第六条:制度式轮岗分为见习期轮岗(入厂第一年)和转正期轮岗(入厂第二、三年)。见习期轮岗主要是帮助新入厂员工尽快熟知公司各项制度文件、企业文化以及员工就位岗位的业务工作流程;转正期轮岗主要是帮助新入厂员工在深化所学专业或从事岗位知识的基础上,加强相关专业的融通性学习。轮换岗位的设置应根据新入厂员工所学专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需求,以及员工自我发展方向进行,一般工程类学生不应少于三个岗位,非工程类学生不少于两个岗位。
第七条:评聘导师。各单位人力资源部、团委(直属团总支)会同本单位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根据单位实际,结合青年员工培养方向,聘任一定数量职业道德良好、业务技能精湛、工作成绩显著的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高级技师担任导师,并建立导师档案。
第八条:签订协议。以实际工作需要为主,兼顾师徒双方意愿,由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师徒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书,明确师徒关系。由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青年员工类型及岗位(工种)技术、难易程度和师徒意见,确定协议期限及考核标准。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书在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双方职责。
导师职责。带头实践企业文化,出色完成本职工作,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注重学员企业价值观体系、思想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教育,注重学员“开拓创新”理念和“严谨精细”作风的培养;制定学员学习计划,明确学员发展目标,对学员在某一阶段学习哪些知识、了解哪些情况、提高哪些意识、增强哪些能力均有详实安排;适时适当的给学员出课题、压担子,引导学员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积极参加劳动竞赛、积极应用“四新技术”,努力锻炼成为青年岗位能手和德才兼备人才。
学员职责。积极践行企业文化,努力培养锻炼形成过硬的“严谨精细”的工作作风,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和典型经验,不断进行知识的更新,不断超越自我,增强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热爱本职工作,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要求自己,积极钻研业务,主动承担工作,提高实干意识,增强业务能力;摆正位置,尊重导师,虚心求教,用心用脑,勤学苦练,密切配合导师完成培养计划。
第十条:培养管理。
导师根据协议目标,制定相应的“授艺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对徒弟进行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同时,积极开展师徒技术业务培训,不断丰富和更新知识面。在导师带徒过程中,师傅和徒弟必须及时地填写“授艺纪要”和“学习体会”。
某一岗位轮换结束后,新入厂员工要写出轮岗学员工作报告,导师要填写轮岗工作鉴定,报告与鉴定一并报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并进入下一岗位的轮岗,重新确定导师,签订导师带徒协议,原则上每一岗位轮换时间不低于半年。
制度式轮岗结束后,由公司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导师工作鉴定对入厂新员工轮岗期间工作表现、工作业绩以及工作态度进行全面总结,并提出员工发展方向定位意见,并在人力资源部进行备案。
第四章考核奖惩
第十一条: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定期组织考评,指导帮助,保证教学效果,并提出考评意见。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建立导师带徒活动奖励和约束机制。对达到协议目标,教有成效、学有所获的优秀师徒给予奖励,并在考工升级、职称晋升、技师评聘中优先;对不能完成协议目标的师徒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青年工作委员会将对各单位导师带徒工作进行考评。
中铁导师带徒实施办法
1. 总则
1.1为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快人才培养,满足公司对各类管理骨干人员的需求,合理解决工学矛盾,扩大员工培训覆盖面,进一步落实培训责任,全面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逐步建立员工在岗全程培训和导师带徒弟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此导师带徒弟办法。
3.导师带徒范围
3.1 对于新分配至项目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项目经理部每名领导、业务骨干选择1-3名优秀毕业生,加以重点培养,以见习期满后,能肩负管理骨干人员岗位工作为目标,指导时间为12个月,并签订师徒协议(见附件一)。
3.2、对已参加工作,定职定级的一般人员,因业务或管理能力稍有欠缺,但经过重点培养,可以成为项目部门负责人的一般员工,公司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应从项目经理部本业务系统内选择1-3名一般员工,以培养成项目部门负责人为目标,加以重点培养,指导时间为6-24个月,并签订师徒协议。
3.3、对已参加工作的,具备一定工作业绩,具有培养潜力的项目业务骨干,公司级副职领导应根据自身掌握的人才状况,选择3-5名项目业务骨干人员,以培养成项目优秀的领导班子为目标重点加以辅导,指导时间为6-24个月,并签订师徒协议
4.导师职责
4.1 导师须经常与徒弟沟通,了解掌握徒弟的思想、工作状况。通过言传身教,对徒弟进行“爱岗敬业、务实创新、集体团队精神”的培育,使徒弟尽快融入中铁航空港一公司企业文化和工作环境,并在实际工作能力上有明显进步。
4.2 根据专业能力要求及徒弟的岗位职责,各类导师应提出明确的培养目标,并制定培养计划。 4.3、有计划地为徒弟安排课题课目等工作任务,并传授经验、技能,帮助徒弟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提供能发挥才干和独当一面的舞台。4.4 每个季度对徒弟的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进行客观的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并记录于徒弟季度履行情况表中(见附件二)。4.4 培养期结束后,对徒弟进行综合考评。
5.徒弟职责
5.1 经常主动与导师沟通,反映自已在思想、学习、工作上的问题,融入并认同中铁航空港一公司文化。5.2结合岗位职责,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加强实践能力的训练,不断提高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尽快适应目标工作岗位的要求。5.3 尊敬导师,虚心求教,主动配合导师,有计划、有措施地完成导师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到工作日清日高,事事求完美。5.5 培养期结束后作好一份工作、学习的汇报总结,并提出建议及改进意见。6 考核与奖励
6.1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导师带徒制度实施的牵头部门,根据师徒协议职责和培养目标,对导师带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考察,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和监督《师徒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做好考核记录工作。
6.2 由导师每个季度对徒弟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并签字后,把季度履行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人力资源部每个季度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考察,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偏差进行及时沟通和协调。
6.3 协议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做好效果评估,考核的指标主要是,带徒数量,带徒完成目标度,带徒目标时间,最终确定效果为定量效果分数。定量效果分数为:C(定量效果分数)=N(带徒数量)*P(带徒完成目标度)*X(权重系数)/T(带徒目标时间),其中权重系数由公司总经理确定。(附件三)
6.4 公司每年根据师带徒定量效果分数进行排名,评选一定数量的优秀导师给予重奖。
7 附则
7.1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本业务系统导师带徒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这项制度的有效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把建立和实施导师带徒制度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确保这项制度的有效施行。
中铁建导师带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开展“导师带徒”活动,要以服务企业发展、服务青年成才为宗旨,坚持青年队伍素质整体上水平,青年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全面提高的原则。
第二条“导师带徒”活动的目标是培养工程、经济、财会、综合等各专业类别的青年技术人才。
第三条“导师带徒”活动带徒的主要对象以新入企员工为主。
第四条“导师带徒”活动由各级团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股份公司成立“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职责是:
制订和持续完善“导师带徒”活动实施办法;督促和检查各单位“导师带徒”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交流和推广各单位“导师带徒”的经验和做法;表彰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三章导师
第八条导师应具备以下条件: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专业、本岗位的工作,能文明从教,悉心传艺。管理技术导师应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须在某专业有一定的造诣和权威性,一般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企业内部评聘的专家也可担任导师;业务技能特别突出的,可以放宽到参加工作三年以上的管理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导师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必须具有技师资格或在某一工种有一定的技术绝活。集团公司以上“青年岗位能手”、“青年创新能手”等必须结对带徒。
第九条导师既有选择学员的权利,又有接受领导委托指导学员的义务,并接受本单位“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
第十条导师应从理论上、实践上对学员进行培养、教育,同时也要注重对学员进行爱国、爱企、爱岗以及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教育,使学员立足本职,岗位成才。
第四章学员
第十一条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热爱企业、热爱岗位;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具有培养前途;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第十二条学员应在理论上、实践上及职业道德方面接受导师的指导,刻苦学习,尊敬导师,努力当好导师的助手。
第十三条学员对导师有选择的权利,同时应接受领导指定的导师。
第十四条企业新录用的大学生必须参加“导师带徒”活动,合同签订工作原则上应在每年9月底之前完成。
第五章师徒关系确定
第十五条“导师带徒”以工程项目部(指挥部、科、室)为单位举行拜师仪式签订合同,师徒签名后生效,双方享有本办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导师、学员和所在单位团组织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导师应于合同生效前写出培训计划和内容安排,学员应于合同生效前写出学习目标及计划。
第十七条根据专业(工种)的需要和学员的实际情况,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如有继续“传帮带”的必要,可在合同期满后续签(或另结师徒),继续保持师徒关系,享受师徒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师徒关系因客观原因终止后,基层团组织应积极协助学员重新确定师徒关系,并于1个月内为学员重新安排导师。
第十九条导师、学员一般应在同一项目(部门)、同一专业结对,可以一带一,也可以一带多、多带一。特殊专业(工种)可以跨单位结对,由各集团公司和工程公司团委负责协调。
第六章活动内容
第二十条思想作风方面:导师要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通过多种形式,传承企业文化,教育和引导学员立足岗位,勤勉敬业,不断提高团结协作、遵章守纪、岗位建功和节约奉献意识。
第二十一条业务技术方面:导师要按照从事本岗位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引导、督促、检查学员的学习。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培养学员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同时,要注重增强学员的创新意识,开展创造性攻关活动。
第七章考核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导师带徒”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级学员期满考核鉴定。
第二十三条合同期满后,学员应写出总结报告,导师作出初步鉴定,并填写《“导师带徒”鉴定表》。
第二十六条考核鉴定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优秀”的导师和学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技术等级鉴定等方面优先考虑。
第二十七条导师在合同期内每月享受100元津贴,多带一名徒弟增加50元,最多每月不超过200元。津贴由导师所在单位随工资发放。合同期内,徒弟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合同期满被鉴定为不合格,视情况扣除导师年度津贴的30-50%。
第二十八条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处)每年进行一次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师徒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费用从行政管理费中列支,由各级团委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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