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
不安全行为列表 |
1 |
班前、班中饮酒,酒后上岗、串岗、脱岗、睡觉。 |
2 |
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喷溅、煤气、放射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烫伤、吊物下方)等。跨越运转设备、卷扬。 |
3 |
上下楼梯手未扶栏杆。 |
4 |
高处作业不佩带安全带或不设置安全网。 |
5 |
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非信号人员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超重或埋藏地下物不吊;吊钩没对准货物重心(歪拉斜拽)不吊;简化挂索、捆绑不牢不吊;6米以上长大件货物无牵引绳不吊;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吊索夹角过大不吊(不宜超过90度)。 |
6 |
机动车辆混装乙炔、氧气或使用翻斗车装运气瓶。 |
7 |
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装置。 |
8 |
在有粉尘场所作业未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
9 |
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靠近热源、坐在气瓶上吸烟。 |
10 |
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无防护罩或电源线未包扎。 |
11 |
焊接、切割作业未戴防护镜、焊工手套,电焊不穿绝缘鞋。 |
12 |
移动车辆运行未了望或车停在坡上不塞三角垫。 |
13 |
乙炔瓶在使用储存时未保持直立位置等。 |
14 |
作业现场不走安全通道。 |
15 |
在吊物下行走、站立,攀登运动中的物体(件)。 |
16 |
坐在栏杆、轨道上休息。 |
17 |
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检修报告书(包括:登高、动火、工作票等)。 |
18 |
坐、乘吊物升降装置。 |
19 |
未停机戴手套处理旋转设备。 |
20 |
登高作业不使用梯子。 |
21 |
检修作业挂单牌。 |
22 |
进入危险区域工作未做到二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
23 |
在禁火区吸烟或向禁火区抛烟头。 |
24 |
用手代替工具进行作业。 |
25 |
戴手套指挥吊物或多人指挥、不用标准手势、哨音指挥。 |
26 |
拆除作业无统一指挥。施工现场不在构筑物周围设安全警戒线,拆除护栏、楼板、楼梯等有用设施,在拆除前不进行安全交底。 |
27 |
临时性作业不进行安全交底,不制定安全措施。 |
28 |
使用吊(夹、索)具无最大起重量标牌。 |
29 |
煤气警报器擅自关机,有问题不汇报,作业时不使用。不做CO含量分析,不设监护人或无检测器进入煤气设备内作业。 |
30 |
用有油脂的手套、棉纱和工具接触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等。或戴油脂手套从事切割作业。使用氧气瓶、乙炔气瓶时,气瓶安全附件没有或不齐或安全距离不符和要求。 |
31 |
起重作业上升限位、抱闸、警铃失灵进行起吊作业。 |
32 |
起重作业不按规定试验及调整抱闸就进行作业。 |
33 |
起重作业时在吊臂或吊物下有人员就进行吊运起吊。吊物不打铃就开动吊车。 |
34 |
起重作业吊物在人员或重要设备上方通过不打铃。把吊物悬在高空就离开现场.。 |
35 |
电气作业类低压电气作业工作票填写不规范。 |
36 |
电线线路接头裸露、不包扎;使用一闸多机的设备。 |
37 |
使用胶盖缺损的刀闸接线越闸不过保护。 |
38 |
处理故障、现场抢修不挂牌、不联系不确认。 |
39 |
开动被查封或报废的设备。 |
40 |
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和警示标志等。 |
41 |
擅自乱动阀门开关。使用电源和动力介质不按规定的接点接取。 |
42 |
外委检修的单位无安全资格证、无施工合同、无单项安全措施。 |
43 |
单位内部常规检修无检修作业标准,非常规检修无单项安全措施。 |
44 |
开动非本岗位设备;授意他人操作本岗位设备。 |
45 |
其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 |
46 |
施工前不进行安全交底,施工者不清楚作业内容和单项安全措施。 |
47 |
交叉施工(作业)不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联系。 |
48 |
启动性能不明的设备,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就开车作业。 |
49 |
带负荷拉、合闸。启动关联性设备不联系、不警示、不确认。 |
50 |
行车启动或吊物前未响铃 |
51 |
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各类设备和工具,如:未可靠接地(零)的电动工具、电焊机、破损的绝缘手套、雨鞋、工具等 |
52 |
施工现场坑、洞、沟无警示标志 |
53 |
使用氧气瓶冲轮胎 |
54 |
劳保不全进现场;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系好帽带;进入现场不穿工作鞋,电工作业不穿绝缘鞋、不戴绝缘手套;打击硬质物品(淬火件、合金钢等)不戴防护眼镜;焊工作业、切割作业、操作砂轮机、磨样等不戴防护镜(看火镜)。 |
55 |
用压缩空气吹铁屑等颗粒物。 |
56 |
擅自摘取他人操作牌送电、开机。 |
57 |
没有按规定办理手续启动已停机挂牌的设备。 |
58 |
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
59 |
检修现场随意开动不明的电源、动力源、闸阀。 |
60 |
带手套开机床或打重锤。 |
61 |
在作业过程中,有颗粒物飞溅时不戴防护眼镜、手套。 |
62 |
在火车轨道上作业未开启红灯。 |
63 |
在规定必须使用低压照明处,使用非低压照明。 |
64 |
攀爬移动中的车皮或车皮上有人上、下,开动卷扬 |
65 |
进入重点要害岗位不登记;非重点要害岗位人员进入重点、要害岗位逗留。 |
66 |
跨越运转设备或在设备运转时传送物件、接触运转部位。 |
67 |
安排外行监护内行作业(如钳工监护电工等)。 |
68 |
无故不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
69 |
安全活动或安全例会迟到、早退。 |
70 |
不进行转换岗、返岗、三级教育、登记。 |
71 |
无故不参加安全考试。 |
72 |
骑自行车、摩托车进厂房进入作业现场。高空作业穿硬底鞋。高空抛扔工具、器件。搭设临时架板、攀登使用直爬梯不捆绑,无专人监护,不确认。 |
73 |
物体堆放超高、不稳妥、占用安全通道。 |
74 |
开动无限位、无制动的起重机械设备。 |
75 |
有落物危险的高空作业,地面不设警戒线,无监护人.施工抢修,有坠落落物砸伤不设警戒线。 |
76 |
使用人字梯无限开互拉装置。 |
77 |
用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 |
78 |
起重作业在不确认自己站位是否安全的状况下就指挥吊运。不确认吊具、吊链完好状况就指挥吊运。 |
79 |
擅自进入煤气危险区域。进行煤气动火作业,不办动火手续,不设消防器材,无监护人。 |
80 |
电焊机使用中发生故障,不停电就检查处理。 |
81 |
起重作业不确认吊物放置环境状况就指挥吊运。占用、堵塞安全通道。 |
82 |
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对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等)不按规定时间巡回检查。 |
83 |
在铁路界限内行走,抢过道口、横过铁路。擅自进入要害岗位。 |
84 |
在检修作业现场追打逗闹。 |
85 |
在禁烟(火)区域或现场吸烟 |
86 |
管理者本人或指派人员有意进行违章作业。 |
87 |
管理者本人或指定非工种人员操作机器、设备、车辆。 |
88 |
管理者本人或指派非工种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
89 |
使用的电气设备缺少接地或接零装置 |
90 |
管理者本人或指派人员随意拆除安全设施、信号、联锁装置及警示标志。 |
91 |
管理者本人或指定人员不按规定在现场对危险作业进行监护。 |
92 |
管理者本人在现场对违章行为不制止,对群体性违章问题不采取措施。 |
93 |
与移动、旋转设备接触或身体、肢体处于设备运行空间内。 |
94 |
容器内作业不使用通风设施。 |
95 |
电气作业未做到一人作业一个人监护。 |
96 |
设备有故障或安全防护装置缺乏,继续使用。 |
97 |
机动车辆客货混载。 |
98 |
发现隐患不及时处理也不上报,冒险作业。 |
十大不安全心里
碰运气,认为操作违章不一定会发生事故;往往认为动机是好的,不会受到责备;自信心很强,相信自己有能力避免事故发生;虽然违章,别人不一定能发现。
认为安全是别人的事,与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谁出了事故,谁负责,该他倒霉。因此,对安全宣传毫无兴趣,对安全教育毫不重视,对安全活动毫无精神,对他人违章视而不见,对事故隐患熟视无睹,对发生的事故冷眼旁观。
因为天天喊安全如何如何重要,可是工作了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却从来没有发生事故,就认为安全不再是什么重要的事,慢慢放松了警惕。迫于上级的要求或各级的安全检查,表面上做些安全工作应付应付,搞搞形式而己。
以自我为核心,只要我方便而不顾他人,不过后果。例如,出了事故,当事人为了逃避处罚,尽可能地减少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因而不如实地反映问题。事故发生时在场的其他人员怕受牵连,或怕遭到当事人的埋怨,也不如实地反映问题,给事故调查带来了不应有的困难,因而造成事故原因不能及时查明,使事故有了再次发生的可能性。
在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配备齐全的闸刀盖不翼而飞,现场照明的灯泡亮了几天就不见了,现场配备的安全帽不知何时失踪了等等。这些东西其实就是被一些人顺手牵羊,“牵”回家了。贪小便宜吃大亏,最终还是害自己。
把必要的安全规定、安全措施、安全设备认为是其实现目标的障碍。例如为了图凉快不戴安全帽,为了省时间而擅闯危险区,为了多生产而拆掉安全装置,为了尽快动火不开动火证等。
争强好胜,喜欢逞能,私下爱与人打赌;有违章行为而没造成事故的经历;为争取时间,不按规程作业;企图挽回某种影响等,盲目行动,蛮干且不听劝阻,把冒险当作英雄行为。
不接受正确的、善意的规劝和批评,坚持其错误行为。例如,要求工人操作规程操作,他自恃技术颇佳,偏不按规程办;要他在不了解机器性能及注意事项的情况下不要动手,而在好奇心驱使下偏要去动去摸等。
如果别人都在违章,而只有他一个人遵章守纪就显得与大家不一样,别人会认为这个人不合群,给人一种很“怪”的感觉。因此,大多数人都有一种随众的心理。这就是群体违章的心理原因。
从凑兴中获得满足和温暖,通过凑兴行为发泄剩余精力。例如,上班凑热闹、乱动设备信号、工作时间嬉笑等,都是发生事故的隐患。
转自: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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