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公众号丨广联达北京
为全力做好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前的是初稿和征求意见稿,这次出台的才是最终确定版本。
前段时间大家都在担心的“最强停工令”,现在终于有了后文:取消统一的限产停工比例。这就意味着,今年秋冬季的“停工令”不会再来了。
要点
☆《方案》里并未要求建筑工地要停工,仅第9条要求各地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此次行动方案,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实施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含河北省定州市、辛集市,河南省济源市)。
☆《方案》第9条,要求各地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降尘考核,各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 9 吨/月·平方公里。自 2018 年 10 月起,生态环境部每月向社会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2018 年 10 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建筑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各地 5000 平方米及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城市道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实行分段施工。
各地要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大力推进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附: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 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全文地址
http://www.mee.gov.cn/gkml/sthjbgw/sthjbwj/201809/W020180927352408273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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