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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份,温州市一民房发生倒塌,此次事故共搜救出28人,死亡人数高达22人。涉事楼房房东等4人已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房屋抗震,此“结构”出人意料”这篇文章之中,开篇提到在唐山大地震这种不可抗拒灾难受限于当时的设计及建造技术水平,而此次温州房屋倒塌事故居然是农民自建房年代久、质量差,地质基础不牢以及降雨影响等原因而造成的灾难,一次次的灾难,是不是唤醒了我们对结构安全的反思呢?
事故分析
——房主没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据了解,倒塌房屋为当地农民在集体土地上的自建房,建于上世纪70年代,事发前出租给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自建房而非正规居民楼的身份属性,说明倒塌的这几栋楼房,在建造伊始,就可能处于无人监管、无专业人员施工的局面,此外,据报道,温州倒塌的房屋,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范围,而该楼体有加盖痕迹。加盖很可能就是住户为获取更多拆迁补偿而去做的功利性行为,又如何指望其安全性?
温州自建房倒塌事件,是一起悲剧。悲剧过后,我们更需要认真审视自建房的质量安全问题。如果房屋的施工方、建造方还有出租方没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房屋主人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相关部门没有监管到位,那么,类似的悲剧还会不断上演。
安全支招
——居民发现危房可向相关部门申请鉴定
我们身边还有多少这样的危房?如何鉴定自己的房子是否属于危房呢?这可是关乎性命的事情。
危房指的是危险房屋,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建已属于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房屋安全性鉴定级别分为A、B、C、D四个等级。A、B级房屋主体结构安全,基本满足使用要求,可以采取适当安全措施继续居住;C级指局部出现危情,必须停止使用;D级指整体出现危情,必须立即拆除。
据报道,上世纪80年代及部分90年代建造的楼房已经进入了“质量报复期”,各地每年危房都在增加,其中单广州市年增危房就高达10万平方米。
危房有哪些危险征兆呢?
出现以下症状的房子千万不能再居住:
1)地面出现下陷或者裂缝的;
2)承重柱、梁、墙出现严重裂缝或者被腐蚀的;
3)墙体、天花板出现严重脱落的;
如果发现是危房,你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01 委托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由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提出检测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持有证明其具备相关民事权利的合法证件;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以提出鉴定申请,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02 向相关机构部门反映,比如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等。
那鉴定是危房之后由谁来整治改造呢?
房屋所有人有责任对危房进行加固维修改造,如果拒绝改造危房,那么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房产所有人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因为有险不查损坏不修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房屋所有人将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房屋倒塌属于质量问题,则开发商将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鉴定是危楼,政府有责任公告警示,要求居民不要居住。
安全防范
——自行检查+申请检测
那么如何预防房屋倒塌呢?对于居住的老旧住宅,大家要警惕房屋表面结构出现的变化。
01 发生倒塌的房屋多为老旧住宅,因此当房屋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应该申请专业部门检测;
02 即使没有达到或超过设计年限,房屋出现裂痕、脱落等症状时,也应申请检测;
03 对于年代久远的建筑,没有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对房屋采取加固、修缮、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相关费用由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责任人承担;
04 居民可自行检查建筑物外墙、大角、阳台、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
05 要检查永久建筑边坡及维护的山体是否存在裂缝,基础是否有沉降,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或者变形有无加速的情况等,如果有危险情况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维修
——检测报告+维修方案
当申请人申请检测,检测单位鉴定为危房后,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相关设计单位以此为依据,出具合理的维修加固方案,对危房进行维修加固,从而确保居住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房屋进行维修加固时,常常会出现“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设计及施工方案,无疑会为建筑结构埋下巨大隐患。因此,在一个加固工程之中,很少出现单一的加固工法,通常是多种工法协同工作,确保结构的稳定性。
对于结构安全问题,每一个人都与此息息相关,这就要求每一个人都需要有极强的安全预防意识,将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为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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