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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于建造师能否挂靠的最终文件发布!

转自:结构设计-公众号


通知/住建部官网、建筑时报

解读/雨街Yuki

     住建部于8月颁发的《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建市施函[2016]86号)引发关注
主要是对取消企业一级建造师、注册建造师等指标的建议众说纷纭。
86号文后,注册建造师含金量几何?

两个月过去了。。。

没让我们久等
住建部就发文
该具有重大意义的政策
切实
落地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三、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注册建造师,依法给予罚款、暂停执业、吊销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罚;要将企业和个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布,切实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本通知自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

附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建筑面积指标修订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14日


住建部今日在其官网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    

简化了《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

  


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

一、将“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二、将“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三、将“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四、将“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值得注意的是

“86号文”在落地的同时,其第一条:“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一级建造师的指标要求。”未在本次出台的“226号文”中予以提及。


业内人士猜测:

本次调整旨在为大部分企业“减负”,并打压“挂靠”的生存空间。与此同时,特级资质的“含金量”不可动摇。         


附网友雨街Yuki关于政策的解读,帮助你理解


考证挂证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目前开发商、招投标机构,招标内容里,都会要求企业有建造师,因为驻工地的项目管理部,是一套班子,这个取消不了的,比如杭州要求投标盖造价师的章,八万两年,所以大家今后考证的思路要转变,不是单纯的考证挂证,而是向围标定标中标封标做标方向去考虑!


国家的各类建设工程,关系到国家安全。建造师考试,也是从国外引进的制度,在国外已经经过了上百年的检验,这个考试的地位是不会变的。近年来简政放权,取消了那么多的职业资格考试,但一建考试,跟医师等考试一样,其“执业”资格考试的地位,是不可能动摇的!


建造师数量跟企业资质可以脱钩,但项目经理必须持建造师证上岗,工程必须得有具有建造师资质人员来做,这些是不会改变的!而且,还会不断规范和强化。要不工程的质量如何保证呢?个人想要当项目经理,想要承接项目,那就必须得有建造师证。而且,要对项目质量终生承担责任!

总之,挂靠将来可能没有了,但正常的项目施工对建造师的需求,一点儿也不会减少!


虽然目前房地产等建设工程不景气,经济低迷,但中国是个发展中国家,需要建设的项目实在太多太多!各类建筑行业实在太多,建筑从业人数庞大。所以,我感觉,正常的建造师考生数量,会维持在一个相当大的数量级。


一、如果你有一建证书,请静观其变,国家政策不是我们能改变的,问题也不是在论坛里骂街能解决的。但我相信一句话,技多不压身,有证总比没有强。就像大学毕业证一样,即使他永远都不会挂靠出去,但你不会觉得他没用,因为这是你身份的象征。你是一级建造师,谁也改变不了,谁也无法轻视,至少我觉得你很厉害。


二、如果你没有一建证书,又分以下几种情况:


1、你是业外人士,想通过一建挂靠提高自己的收入水平。我觉得想提高收入这一点无可厚非,付出努力就该得到回报。但其实大家都知道,挂靠属于违法行为,国家早晚会对其进行治理,目前建筑行业并不景气,所以一建不会是金饭碗,不能把他当做谋生手段。


2、你是业内人士,想做一名合格的项目经理,同时通过一建提高自己的的收入水平。那么恭喜你,咱们共同的机会来了,抛开所有杂念,放手一搏,拿下他吧!无论一建一建与企业资质是否挂钩,作为一名项目经理,有一建或二建证书是最基本的要求。建筑行业一定会越来越规范化这一点毋庸置疑,(如果你怀疑这一点的话,那么请当我什么都没说,此贴对你无效,请绕道自便)。项目经理人证合一一定会实现,那么那个时候,无论哪家企业做工程,都会需要一大批带证的项目经理,而你恰好是其中一个,你可以想象那时你的身价。而不带证的项目经理只能是做执行经理的工作,公司肯定分得清孰轻孰重。另外目前工程投标,一般的稍大一点的项目都会要求配备一建项目经理。二建只是对施工单位而言我有资格承担,但甲方不一定认可,所以一建证非常有必要。


3、你是业内人士,但不想做项目经理,只想挂靠一建证书提高收入。如果你很忙,考一建会对你工作生活造成很大负担,那么请量力而行;如果你不忙,那么不管能不能挂,这都是一次自我学习提升的机会,何乐而不为呢。

总的来说,希望各位战友不被影响甚至左右,不要停下学习的脚步。


最后送大家一句话共勉:谁能升起,谁就是明天的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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