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是业主对工程项目设计提出的要求,是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工程项目,可以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替设计任务书。
设计任务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设计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2.批准设计项目的文号、协议书文号及其有关内容。
3.设计项目的用地情况,包括建设用地范围地形、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要求保留的树木及文物古迹的拆除和保留情况等。还应说明场地周围道路及建筑等环境情况。
4.工程所在地区的气象、地理条件、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
5.水、电、气、燃料等能源供应情况,公共设施和交通运输条件。
6.用地、环保、卫生、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据资料。
7.材料供应及施工条件情况。
8.工程设计的规模和项目组成。
9.项目的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要求。
10.项目的设计标准及总投资。
11.建筑造型及建筑室内外装修方面要求。
第二部分建筑方案设计 建筑方案设计是依据设计任务书而编制的文件。它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投资估算、透视图等四部分组成,一些大型或重要的建筑,根据工程的需要可加做建筑模型。
建筑方案设计必须贯彻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和法令,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制图标准以及确定投资的有关指标、定额和费用标准规定。
建筑方案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建筑方案设计一般应包括:
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采暖通风及空调、动力和投资估算等专业,除总平面和建筑专业应绘制图纸外,其它专业以设计说明简述设计内容,但当仅以设计说明还难以表达设计意图时,可以用设计简图进行表示。
建筑方案设计可以由业主直接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也可以采取竞选的方式进行设计。方案设计竞选可以采用公开竞选和邀请竞选两种方式。建筑方案设计竞选应按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部分: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是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而编制的可供进行施工和安装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有关部分执行。设计文件要求齐全、完整,内容、深度应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设计文件应经过严格的校审,经各级设计人员签字后,方能提出。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
2.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3.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4.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
施工图设计是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设计方案而编制的可供进行施工和安装的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或首页)、图纸、工程预算等。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有关部分执行。设计文件要求齐全、完整,内容、深度应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图纸要准确清晰,整个设计文件应经过严格的校审,经各级设计人员签字后,方能提出。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以下要求:
1.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
2.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
3.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
4.能据以进行工程验收。
设计周期根据有关设计深度和设计质量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基本要求完成设计文件所需要的时间称为设计周期。设计周期是工程项目建设总周期的一部分。根据有关建筑工程设计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及有关规定和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深度的规定制定设计周期定额。设计周期定额考虑了各项设计任务一般需要投入的力量。对于技术上复杂而又缺乏设计经验的重要工程,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初步设计审批后可以增加技术设计阶段。技术设计阶段的设计周期根据工程特点具体议定。
设计周期定额一般划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周期可在总设计周期的控制范围内进行调整。
第五部分:建筑布置篇
建筑总平面布置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组成内容和使用要求,因地制宜地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环境关系,按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有关规范和规定合理布置建筑,组织交通线路,布置绿化,使其满足使用功能或生产工艺要求,做到技术经济合理、有利生产发展、方便职工生活,称为建筑总平面布置。总平面布置应有必要的说明和设计图纸。说明的内容主要应阐述总平面布置的依据、原则、功能分区、交通组织、街景空间组织、环境美化设计、建筑小品和绿化布置等。
总平面设计图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地形和地物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施工坐标网、坐标值;场地四周测量坐标和施工坐标。
2.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位置,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的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室内设计标高。
3.拆废旧建筑的范围边界,相邻建筑物的名称和层数。
4.道路、铁路和排水沟的主要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5.绿化及美化设施布置。
6.风玫瑰,指北针。
7.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
8.说明栏内:尺寸单位、比例、测绘单位、日期、高程系统名称、场地施工坐标网与测量坐标网的关系、补充图例及其它必要的说明等。
竖向布置
根据建设项目的使用要求,结合用地地形特点和施工技术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等标高,做到充分利用地形,少挖填土石方,使设计经济合理,这就是竖向布置设计的主要工作。
竖向布置的目的是改造和利用地形,使确定的设计标高和设计地面能满足建筑物、构筑物之间和场地内外交通运输合理要求,保证地面水有组织的排除,并力争土石方工程量最小。竖向设计应说明设计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工艺要求、运输、地形、排水、供水位等情况以及土石方平衡、取土或弃土地点、场地、平整方法等。还应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水排除方式(明沟或暗沟系统)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高程等情况。
竖向布置图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场地施工坐标图、坐标值。
2.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设计标高。
3.场地外围的道路、铁路、河渠或地面的关键标高。
4.道路、铁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等设计标高。
5.用坡向箭头表示地面坡向。
6.指北针。
7.说明栏内:尺寸单位、比例、高层系统名称等。
管线综合
在建筑总平面设计的同时,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综合解决各专业工程技术管线布置及其相互间的矛盾,从全面出发,使各种管线布置合理、经济,最后将各种管线统一布置在管线综合平面图上。
根据各种管线的介质、特点和不同的要求,合理安排各种管线敷设顺序。地下管线宜敷设在车行道以外地段,特殊困难情况应采取加固措施,方可在车行道下布置检修较少的给水管或排水管。地下管线应避免将饮用水管与生活、生产污水排水管或含碱腐蚀、有毒物料管线共沟敷设,如并列敷设应保证一定的安全间距。尽可能将性质类似、埋深接近的管线排列在一起。
地下管线发生交叉时,应符合下列条件要求:
1.离建筑物的水平排序,由近及远宜为:电力管线或电信管线、煤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2.各类管线的垂直排序,由浅入深宜为:电信管线、热力管、小于10kv电力电缆、大于10kv电力电缆、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
地下管道均可以敷设在绿化地带内,但不宜在乔木下。
管线敷设发生矛盾时应本着:
临时性管道让永久性管道;
管径小的让管径大的;
可以弯曲的让不可弯曲或难弯曲的;
新设计的让原有的;
有压力的让自流的;
施工量小的让施工量大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六部分:建筑设计中的各种系数
建筑模数
建筑物及其构配件(或组合件)选定的标准尺寸单位,并作为尺寸协调中的增值单位,称为建筑模数单位。
在建筑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其数值为100mm,符号为M,即1M=100mm,目前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均以此为基本模数。基本模数的整数值称为扩大模数。整数除基本模数的数值称为分模数。
模数是一种度量单位,这个度量单位的数值扩展成一个系列就构成了模数系列。模数系列可由基本模数M的倍数得出。模数系列在建筑工业化生产中有重要的作用,因为借助于它才可能分割某些部件或半成品不剩零头,并把它们的尺寸准确地送进机器中去。
模数可以作为建筑设计依据的度量,它决定每个建筑构件的精确尺寸,它决定体系中和建筑物本身内建筑构件的位置。模数在建筑设计上表现是模数化网格。网格的尺寸单位是基本模数或扩大模数。
在建筑设计中,每个建筑构件都应与网格线建立一定的关系,一般常以建筑构件的中心线、偏中线或边线位于网格线上。建筑设计中的主要建筑构件如承重墙、柱、梁、门窗洞口都应符合模数化的要求,严格遵守模数协调规则,以利于建筑构配件的工业化生产和装配化施工。
定位轴线
确定主要结构位置的线,如确定建筑的开间或柱距,进深或跨度的线称为定位轴线。
除定位轴线以外的网格线均称为定位线,它用于确定模数化构件尺寸。模数化网格可以采用单轴线定位、双轴线定位或二者兼用,应根据建筑设计、施工及构件生产等条件综合确定,连续的模数化网格可采用单轴线定位。
当模数化网格需加间隔而产生中间区时,可采用双轴线定位。定位轴线应与主网格轴线重合。定位线之间的距离(如跨度、柱距、层高等)应符合模数尺寸,用以确定结构或构件等的位置及标高。结构构件与平面定位线的联系,应有利于水平构件梁、板、屋架和竖向构件墙、柱等的统一和互换,并使结构构件受力合理、构造简化。工业厂房定位线的确定应遵守有关规定,使厂房建筑和构配件逐步达到统一,提高设计标准化、生产工业化和施工机械化的水平。
体型系数
建筑物外露部分所有面的面积总和(F↓0),除以该建筑物的体积(V↓0),所得的数值称为建筑的体型系数。
为了减少建筑物外围护结构临空面的面积大而造成的热能损失,节能建筑标准中对建筑物的体型系数做出限定,限定不同地区的住宅体型系数应在限定值以内。建筑的耗能量随着体型系数加大而增加,体型系数小,建筑物耗能效果好。
为了减少建筑物的体型系数,在设计中可以采用以下几点:
1.建筑平面布局紧凑,减少外墙凸凹变化,即减少外墙面的长度。
2.加大建筑物的栋深。
3.加大建筑物的层数。
4.加大建筑物的体量。
住宅使用面积
住宅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住宅套内使用面积等于套内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之和;各功能空间使用面积等于各功能使用空间墙体内表面所围合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套内使用面积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套内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餐厅、过厅、过道、前室、贮藏室、壁柜等的使用面积的总和;
2.跃层住宅中的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使用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烟囱、通风道、管井等均不计入使用面积;
4.室内使用面积按结构墙体表面尺寸计算,有复合保温层,按复合保温层表面尺寸计算;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2.10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6.坡屋顶内的使用面积应单独计算,不得列入标准层使用面积和标准层建筑面积中,需计算建筑总面积时,利用标准层使用面积系数反求。阳台面积应按结构底板投影净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每套使用面积或建筑面积内。
使用面积系数
使用面积系数一般作为住宅建筑设计的一项技术经济指标,它等于总套内使用面积(平方米)被总建筑面积(平方米)除,再乘以百分之百,用百分数表示。使用面积系数愈大,标志建筑的公共交通及结构面积越小,也就说明建筑的使用面积大,建筑 的经济性好。由于建筑的类型不同,建筑方案、建筑层数不同,其使用面积系数也不一样 。
建筑的结构及墙体材料不同,也会影响建筑的使用面积多少,在评价建筑的经济指标时,也不能单纯看使用面积系数大小而决定其是否经济,应根据建筑方案的具体情况,全面考虑衡量建筑的经济性。
平均每套面宽
住宅建筑单元长度除以单元内服务的户数所得的值称为平均每套面宽。平均每套面宽是住宅建筑技术经济指标内容之一。
在建筑面积一定的情况下,平均,每套面宽愈小,其栋深就愈大。栋深加大对于节约建筑用地和建筑节能都有利。为了减少建筑面宽,一般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可采取三进深、四进深平面布置,使栋深加大。
还有的住宅设计采取内天井、内楼梯等形式加大建筑栋深,减少建筑面宽。采用平均每套面宽这一指标进行住宅设计方案评价时,相比较的方案应具有基本相同的套型和建筑面积才能具有可比性。否则不具有可比性。
平均每套良好朝向卧室、起居室面积住宅每套中卧室和起居室良好朝向的面积是住宅建筑建筑经济技术评价中项目之一。它是衡量住宅冬季获取日照的房间面积的多少而确定住宅居住质量的一项指标。房间日照多,阳光充足,对于人的身心健康有利。所谓良好朝向一般指南向偏东、偏西15°。我国大部分地区都是以偏南向为最好朝向,各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气候情况不同,可能对良好朝向的理解有些差异。各地可以根据地区情况,确定良好朝向的位置。
套型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住宅应按套型设计,每套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
普通住宅套型分为一至四类,其居住空间个数和使用面积不宜小于以下的规定:
一类住宅,居住空间2个,使用面积34平方米;
二类住宅,居住空间3个,使用面积45平方米;
三类住宅,居住空间3个,使用面积56平方米;
四类住宅,居住空间4个,使用面积68平方米。
上述使用面积均未包括阳台面积。套内空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卧室与起居室。
(1)卧室之间不应穿越,卧室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双人卧室为10平方米;单人卧室为6平方米;兼起居的卧室为12平方米。
(2)起居室(厅)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
(3)起居室(厅)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厅)的门的数量。起居室(厅)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米。
(4)无直接采光的厅,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平方米。
2.厨房。
(1)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一类和二类住宅为4平方米;三类和四类住宅为5平方米。
(2)厨房应有直接采光、自然通风,并宜布置在套内近入口处。
(3)厨房应设置洗涤池、案台、炉灶及排油烟机等设施或预留位置,按炊事操作流程排列,操作面净长不应小于2.10米。
(4)单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净宽不应小于1.50米;双排布置设备的厨房其两排设备的净距不应小于0.90米。
3.卫生间。
(1)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第四类住宅宜设2个或2个以上卫生间。每套住宅至少应配置三件卫生洁具,不同洁具组合的卫生间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设便器、洗浴器(浴缸或喷淋)、洗面器三件卫生洁具的为3平方米;设便器、洗浴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50平方米;设便器、洗面器二件卫生洁具的为2平方米;单设便器的为1.10平方米。
(2)无前室的卫生间的门不应直接开向起居室(厅)或厨房。
(3)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的上层,可布置在本套内的卧室、起居室(厅)和厨房上层;并均应有防水、隔声和便于检修的措施。
(4)套内应设置洗衣机的位置。
第七部分:建筑平立面
建筑平面图
表示建筑物水平方向房屋各部分内容及其组合关系的图纸为建筑平面图。
由于建筑平面图能突出地表达建筑的组成和功能关系等方面内容,因此一般建筑设计都先从平面设计入手。在平面设计中还应从建筑整体出发,考虑建筑空间组合的效果,照顾建筑剖面和立面的效果和体型关系。在设计的各阶段中,都应有建筑平面图纸,但其表达的深度不尽一样。
在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平面图应达到如下深度:
1.承重和非承重墙、柱(劈柱)、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和编号、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和房间的特殊要求(如洁净度、恒温、防爆、防火等)。
2.柱距(开间)、跨度(进深)尺寸、墙身厚度、柱(壁柱)宽、深和轴线关系尺寸。
3.轴线间尺寸、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外包总尺寸。
4.变形缝位置尺寸。
5.卫生器具、水池、台、橱、柜、隔断等位置。
6,电梯(并注明规格)、楼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及主要尺寸。
7.地下室、地沟、地坑、必要的机座、各种平台、夹层、入孔、墙上预留孔洞、重要设备位置尺寸与标高等。
8.铁轨位置、轨距和轴线关系尺寸、吊车类型、吨位、跨距、行驶范围、吊车梯位置等。
9.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通气竖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消防梯、雨水管位置及尺寸。
10.室内外地面标高、楼层标高(底层地面标高为±0.000)。
11.剖切线及编号(一般只注在底层平面)。
12.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13.指北针(画在底层平面)。
14.平面尺寸和轴线,如系对称平面可省略重复部分的尺寸,楼层平面除开间、跨度等主要尺寸,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标高。
15.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应绘制复杂部分的局部放大平面图。
16.建筑平面较长时,可分区绘制,但需在各分区底层平面上绘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出分区编号。
17.屋顶平面可缩小比例绘制,一般内容有墙、檐口、天沟、坡度、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间、天窗及天窗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梯及其它构筑物,详图索引号、标高等。
建筑立面图
表示房屋外部形状和内容的图纸称为建筑立面图。建筑立面图为建筑外垂直面正投影可视部分。建筑各方向的立面应绘全,但差异小、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省略。内部院落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如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的,需单独绘出。
建筑立面图包括以下内容:
1.建筑两端轴线编号。
2.女儿墙、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消防梯、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线条、烟囱、勒脚、门窗、洞口、门头、雨水管 、其它装饰构件和粉刷分格线示意等。外墙留洞应注尺寸与标高(宽×高×深及关系尺寸)。
3.在平面图上表示不出的窗编号,应在立面图上标注。平、剖面图未能表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等标高或高度,应在 立面图上分别注明。
4.各部分构造、装饰节点详图索引,用料名称或符号
建筑剖面图
表示建筑物垂直方向房屋各部分组成关系的图纸称为建筑剖面图。剖面设计图主要应表示出建筑各部分的高度、层数、建筑空间的组合利用,以及建筑剖面中的结构、构造关系、层次、做法等。
剖面图的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最有代表性的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墙、柱、轴线、轴线编号。
2.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机座、各层楼板、吊顶、屋架、屋顶、出屋面烟囱、天窗、挡风板、消防梯、檐口、女儿墙、门、窗、吊车、吊车梁、走道板、梁、铁轨、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墙裙、雨水管及其它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3.高度尺寸。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总高度;内部尺寸:地坑深度、隔断、洞口、平台、吊顶等。
4.标高。底层地面标高(±0.000),以上各层楼面、楼梯、平台标高、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烟囱顶标高,高出屋面的水箱间、楼梯间、机房顶部标高,室外地面标高,底层以下的地下各层标高
第八部分:住宅形式篇
独院式住宅
一幢住宅不与其它建筑相连,独立建造,并有独立的院子,称为独院式住宅。
独院式住宅的特点是:
环境好、干扰少;平面组合灵活;朝向、通风采光好;
有自己独立院落,可以组织家庭户外活动,绿化。
一般独院式住宅标准比较高,房间比较多,层数在二至三层,也有些做地下或半地下室,用做车库、仓库等,底层一般为起居室、餐室、厨房和卫生间等用房,二层为卧室与卫生间,并有阳台、屋顶活动平台等。
独院式住宅缺点是:占地面积大,建筑外墙比较多,市政设施投资较高。因此,目前我国除少数面积较大,标准较高,供特定对象使用的住宅之外,一般较少建造。而国外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独院式住宅建造量很多
联排式住宅
梯间式住宅
梯间式住宅由楼梯平台直接进入分户门的单元式住宅称梯间式住宅。
这种住宅一般一梯可以服务二至四户,其特点是平面布置紧凑,公共交通面积少,户间干扰少,但一梯服务多户时难以保证每户都有良好的朝向,且服务的户数也受到限制。
目前常用的梯间式住宅有一梯二户、一梯三户、一梯四户等形式。在北方寒冷地区梯间式住宅可以适当加大进深,减少占地面积,并有利节约能源。如一梯二户梯间式住宅将楼梯间及厨房布置在北向,可以使大部分居室有好的朝向,而且每户较容易组织交通,布置房间。
因此,在每户面积较大,居室较多的情况下,多采用一梯二户形式。如果每户面积较小,且为小室户户型,一般可采用一梯三户或四户形式,其楼梯的利用率较高,每户都能有好的朝向。但有些户通风条件较差,一般南方地区较少使用。一梯四户形式住宅常用于东西向,每户朝向也可以满足要求。
点式住宅
点式住宅 是几户围绕一个楼梯枢纽布置,四面均为外墙,可以采光、通风。
其特点是:
建筑布局紧凑、集中;
分户灵活,一般每户能获得两朝向;
建筑外形处理比较自由,建筑轮廓挺拔;
可以丰富建筑群体;
建筑占地小,便于因地制宜地在小块零星地插建。
在风景区及主干道两侧,为避免建筑成片的单调感和视线遮挡,可以适当布置一些点式住宅,同时也丰富了街景。
点式住宅外墙较多,经济性较差。对一梯服务多户或面积较大的多室户住宅,较难布置,且易出面朝向差的房间,因此在平面设计中应予以注意,尤其要注意不得使一户住宅所有房间均为不好朝向。点式住宅设计时应在满足平面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力求使建筑体型简洁,结构整齐、合理,外墙少,暗面积少。一般点式住宅平面形式有方形、T形、Y形、风车形、十字形等
台阶式住宅
廊式住宅
廊式住宅的外廊式住宅是采用靠外墙的走廊来进入各户的住宅形式。外廊式住宅可分为长外廊和短外廊两种。
长外廊式住宅一梯可以服务多户,分户明确,每户均有较好的朝向、采光和通风。其缺点是每户均需经过一个公共走廊进入,因此对每户有视线和声响上的干扰。长外廊住宅在寒冷边区不易保温防寒,在南方地区使用较多。
短外廊住宅是为了避免外廊的干扰,将外廊服务的户数减少,缩短外廊。
一般短外廊一梯每层服务三至五户。外廊式住宅按其朝向有南廊和北廊两种。南廊有利于在廊内活动,但南向外廊对居室干扰较大,且在北方对南向房间采光、日照有遮挡。北廊可靠廓布置辅助房间或小居室,可以减少对主要居室的干扰,一般采用较多。
内天井式住宅
第九部分:建筑部件篇
墙
建筑物室内外及室内之间垂直分隔的实体部分是墙。墙与基础相连,因此也可以说墙是基础的延伸。由于墙所在的位置、作用和采用的材料不同而具有不同的类型。
按在平面所处的位置分类,墙可分为内墙和外墙。凡位于建筑四周的墙称为外墙,其中位于建筑两端侧面的墙称为山墙。凡位于建筑物内部的墙称为内墙。沿建筑物短轴方向布置的墙称为横墙,沿建筑物长轴方向布置的墙称为纵墙。
按建筑物承重情况分,墙分为承重墙和非承重墙,凡直接承受外来荷载的墙称承重墙,凡不承受外来荷载仅承受自身重量的墙称非承重墙。
按墙体所采用的材料和构造方式分,有砖墙、砌块墙、幕墙、复合墙、混凝土墙、大型墙板等。
由于墙体具有承重和围护的双重作用,因墙体不仅需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而且要求具有保温、隔热、隔声、防风、防水等能力。墙体的厚度及所选择的材料应满足上述要求,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在建筑设计中墙体的材料选择应根据不同的要求因地制宜的选用。一般内隔墙应选用轻质高强、有良好的隔声、防火、防水性能的材料,且有良好的经济性。外承重墙一般多为砖墙和混凝土材料。不承重外墙常常采用轻质、保温隔热性能良好、具有一定强度和良好的防水防腐蚀和耐久性好的材料。
玻璃幕墙
悬挂在建筑主体结构上以玻璃为主要材料的外围护结构称为玻璃幕墙。
玻璃幕墙一般由金属框格、玻璃、连接固定件、装修件、密缝材等五个部分组成。金属框有竖框、横框之分,起骨架和传递荷载作用。玻璃有单层、双层、中空玻璃,起采光、通风、保温、隔热等围护作用。连固件有预埋件、转接件、连接件、支承用材等,在幕墙与主体结构之间以及幕墙元件与元件之间起连接固定作用。装修件包括后衬板(墙)、扣盖件及窗台、楼地面、踢脚、顶棚等构部件,起密闭、装修、防护等作用。密缝材有密封膏、密封带、压缩密封件等等,起密闭、防水、防火、保温、绝热等作用。
玻璃幕墙在设计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满足强度和刚度要求。
2.满足温度变形和结构构件变形要求。
3.满足围护功能要求。
4.防止“热桥”产生。
5.满足防火要求。
6.美观、经济、耐久、易维修、易清洁。
7.满足水密性、气密性、保温性、隔声性、强度、刚度、防火等性能指标的要求。
屋顶
窗
是建筑围护结构中的一个部件,它除起到分隔、保温、隔声、防水、防火等作用外,主要的功能是采光、通风和眺望等。
窗由开启部分和非开启部分组成,有平开窗、推拉窗、旋窗等几种形式。窗的大小尺寸一般根据采光通风要求、结构要求和建筑立面造型要求等因素决定。
窗按材料分有木窗、铝合金窗、塑料窗、钢窗等几种。由于保温、隔声的要求,窗分为单层、双层、三层窗,北方寒冷地区多采用双层窗。窗玻璃厚度与窗扇分格大小有关。分格面积较大的窗,应选用较厚的玻璃。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玻璃还可选用磨砂玻璃、压花玻璃、夹丝玻璃、钢化玻璃、彩色玻璃、镀膜玻璃、中空玻璃等。窗的形式在建筑立面造型上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满足窗的使用要求基础上,对窗的大小、形状、位置进行合理设计是搞好建筑立面设计的主要手段之一。
门
门主要起对建筑和房间出入口进行封闭和开启作用,有时也兼通风或采光等辅助作用。因此要求门开启方便、关闭紧密、坚固耐用。
门的形式有平开门、弹簧门、推拉门、折叠门、转门、上翻门、卷帘门等多种。按其组成材料分木门、钢门、铝合金门、塑料门、钢木组合门、玻璃门等。门的位置、数量、大小、形式和材料选用主要由使用和安全防火等要求决定。
门的位置和开启方向的设计会影响人的使用和家具布置,尤其在住宅等居住建筑中更为重要。手动开启的大门扇应有制动装置,推拉门应有防脱轨的措施。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有透明玻璃。旋转门、电动门和大型门的邻近应另设普通门。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时,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
楼梯
多层建筑中作为垂直交通之一的建筑构件,它由连续的梯段和休息平台和围护栏杆所组成。人流较多和超过一定层数的建筑,一般设有自动扶梯和电梯作为主要的垂直交通,但在这种建筑中也应设置楼梯。楼梯的数量、位置和楼梯间的形式可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和有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一般楼梯的宽度按每股人流宽0.55+(0~0.15)米的人流股楼确定,并不应少于两股人流。
楼梯在改变方向时,其平台扶手处最小宽度不应小于梯段的宽度。每个梯段的踏步数一般不应超过18级,亦不应少于3级。楼梯平台上部及下部过道处的净高不应小于2米。楼梯净高不应小于2.2米。楼梯应至少于一侧设扶手,梯段净宽达三股人流时应两侧设扶手,达四股人流时应加设中间扶手。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宜小于0.90米。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超过0.5米长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米。
楼梯踏步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住宅共用楼梯最小宽度为0.25米,最大高度为0.18米。
2.幼儿园、小学校等楼梯最小宽度为0.26米,最大高度为0.15米。
3.电影院、剧场、体育馆、商场、医院、疗养院等楼梯最小宽度为0.28米,最大高度为0.16米。
4.其它建筑楼梯最小宽度为0.26米,最大高度为0.17米。
5.专用楼梯是为某种专门目的设置的楼梯。如复式住宅的户内楼梯,供专门疏散用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室外楼梯等。
(1)住宅户内楼梯最小宽度可做到0.22米,最大高度为0.20米。
(2)封闭楼梯间一般应在建筑高度不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12~18层单元式住宅、不超过双层的通廊式住宅中设置。
封闭楼梯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楼梯间应靠外墙,并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②梯间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开向疏散方向。
③梯间的底层紧接主要出口时,可将走道与门厅等包括在楼梯间内,形成扩大的封闭楼梯间,但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与其它走道和房间隔开。
④疏散用的梯间在各层的位置不能改变。
⑤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⑤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分另0是住宅1.1米、医院1.3米、其他建筑1.2米。
(3)防烟楼梯间应在一类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米的二类高层建筑以及19层以上单元式高层住宅和11层以上通廊式住宅中设置。
防烟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梯间入口处应设前室或阳台、凹廊等。
②前室面积大于6平方米。
③前室应设防烟、排烟设施。
④通向前室和梯间的门应设乙级防火门,并开向疏散方向。
⑤前室内不应设烧水间、可燃物贮藏室、可燃气体管道、易燃或可燃液体管道和影响疏散的突出物等。
(4)室外楼梯一般可作辅助防烟楼梯,其净宽度不应小于90厘米,倾斜度不应大于45°,栏杆扶手的高度不应小于1.1米。室外楼梯和每层平台应采用非燃材料制作。平台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小时。在室外楼梯周围2米处以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楼梯按材料分可为木楼梯、钢楼梯、钢筋混凝土楼梯等。按形式可分为单跑楼梯、双跑楼梯、多跑楼梯、弧形楼梯、圆形楼梯等多种。
自动扶梯
在建筑物中以机械运输方式进行水平和垂直交通运输,而且可连续进行,是建筑物中载客效率较高的运输设备,适用于车站、码头、地铁、航空港、商场及公共大厅等人流较大的场所。
自动扶梯可以正逆向运行,在停机时,亦可作为临时楼梯使用。自动扶梯有水平式和成角式两种。水平式一般用于水平距离较长的交通通道,如机场、车站等公共建筑。成角式一般用于楼层之间垂直交通使用。
自动扶梯的倾斜角度有27.3°、30°、35°等几种;宽度有600毫米、1000毫米、1200毫米等几种。
自动扶梯一般应布置在建筑物入口附近,人流交通比较方便的位置,梯的上、下口处应留有适当的空间,供人流集散和缓冲使用。设计时应该有关自动扶梯厂家提供的产品样本和有关技术要求,在土建设计中留有相应的孔洞及埋件,经厂家最后认定后再进行施工。
管道井
变形缝
变形缝 为防止建筑物受力位移或变形不受阻和破坏而设置的缝为变形缝。
变形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一般情况下,伸缩缝与沉降缝合并。抗震缝的设置亦应结合伸缩缝、沉降缝的要求统一考虑。变形缝应铵缝的性质和条件设计,使其在产生位移或变形不受阻、不被破坏,并不破坏建筑物和建筑面层。变形缝的构造和材料应根据其部位和需要分别采取防水、防火、保温、防虫等措施。
依据缝的性质不同和建筑外部条件不同,变形缝的宽度也不同。一般伸缩缝宽为20~30毫米。沉降缝在一般地基情况下,建筑高 度小于5米,缝宽为30毫米;建筑高度在5米至10米范围内,缝宽为50毫米;建筑高度在10米至15米范围内,缝宽为70毫米。
在软弱地基情况下,二层至三层建筑,缝宽可为50~80毫米;四层至五层建筑,缝宽可为80~120毫米;五层以上建筑,缝宽应大于120毫米。混合结构多层房屋,抗震缝宽50~80毫米;单层钢筋混凝土及砖柱厂房、空旷砖房,抗震缝宽为50~70毫米;多层框架建筑,建筑高度小于15米时,抗震缝宽为70毫米;其它随抗震烈度和建筑高度增加,其抗震缝的宽度也随之增加。
来源:房地产经理人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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